窦性心律失常

窦性心律失常

醫學名詞
窦性心律是指心髒沖動起源于窦房結的心律。當心律仍由窦房結所發出的沖動所控制,但頻率過快、過慢或不規則時稱為窦性心律失常[1]。
  • 中文名:窦性心律失常
  • 外文名:sinus arrhythmia
  • 别名:窦性心率不齊
  • 就診科室:心内科
  • 常見發病部位:心髒

心電圖特征

一般心電圖機描記不出窦房結激動電位,所以都是以窦性激動發出後引起的心房激動波P波特點來推測窦房結的活動。

窦性心律的心電圖特點為:

P波規律出現,且P波形态表明激動來自窦房結(即P波在Ⅰ、Ⅱ、aVF、V4~V6直立,在aVR倒置)。正常窦性心律的頻率一般為60~100次/分。

窦性心律不齊

1.病因:多見于健康小兒,其中3歲以後兒童多見,嬰幼兒少見,常在心率慢或睡眠中出現,而當心率增快時或運動、清醒時心律可變整齊。藥物如洋地黃、嗎啡、β受體阻滞劑可緻心律不齊。也可見于有器質性心髒病的患兒。

2.臨床表現:小兒症狀較成人為輕,常缺乏主訴,個别年長兒可叙述心悸、胸悶、不适。常于聽診或心電圖檢查時發現,窦性心律不齊可與呼吸的周期有關,吸氣時加快,呼氣時減慢。窦性心律不齊無臨床意義。

3.心電圖特點

(1)呼吸性窦性心律不齊窦性P波;心律不齊與呼吸有關,呼氣時減慢,吸氣時加快,屏氣時心律轉為規律;同一導聯上,P-P間距相差0.12秒以上;

(2)非呼吸性窦性心律不齊表現與呼吸性窦性心律不齊基本相同;心律不齊與呼吸周期無關。

4.治療:窦性心律不齊不需要治療,存在原發病的則對症治療。

分類

窦性心律失常分為窦性心動過速、窦性心動過緩、窦性心律不齊、窦性停搏及病态窦房結綜合征。

1.窦性心動過速

正常成人窦性心律的頻率>100次/分,稱為窦性心動過速。窦性心動過速時,P-R間期、QRS及Q-T時限都相應縮短,有時可伴有繼發性ST段輕度壓低和T波振幅偏低。

常見于運動、精神緊張、發熱、甲狀腺功能亢進、貧血、失血、心肌炎和拟腎上腺素類藥物作用等情況。

2.窦性心動過緩

窦性心律的頻率<60次/分時,稱為窦性心動過緩。老年人和運動員心律相對較緩。顱内壓增高、甲狀腺功能低下或使用β-受體阻滞劑等可引起窦性心動過緩。窦性心動過緩低于40次/分較少見。

3.窦性心律不齊

窦性心律的起源未變,但節律不整,在同一導聯上P-P間期差異>0.12s。窦性心律不齊常與窦性心動過緩同時存在。較常見的一類心律不齊與呼吸周期有關,稱呼吸性窦性心律不齊,多見于青少年,一般無臨床意義。

另有一些比較少見的窦性心律不齊與呼吸無關,如與心室收縮排血有關的(室相性)窦性心律不齊以及窦房結内遊走性心律不齊等。

4.窦性停搏

亦稱窦性靜止。在規律的窦性心律中,有時因迷走神經張力增大或窦房結障礙,在一段時間内窦房結停止發放激動,心電圖上見規則的P-P間距中突然出現P波脫落,形成長P-P間距,且長P-P間距與正常P-P間距不成倍數關系。窦性停搏後常出現逸搏或逸搏心律。

5.病态窦房結綜合征

近年發現,起搏傳導系統退行性病變以及冠心病、心肌炎(尤其是病毒性心肌炎)、心肌病等疾患,可累及窦房結及其周圍組織而産生一系列緩慢窦性心律失常,并引起頭昏、黑蒙、暈厥等臨床表現,稱為病态窦房結綜合征。

其主要的心電圖表現有:

①持續的窦性心動過緩,心率<50次/分,且不易用阿托品等藥物糾正;

②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

③在顯著的窦性心動過緩基礎上,常出現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房速、房撲、房顫等),又稱為慢-快綜合征;

④如病變同時累及房室交界區,則發生窦性停搏時,可長時間不出現交界性逸搏,或伴有房室傳導障礙,此即稱為雙結病變。

治療

窦性心動過速的治療主要是祛除誘因,如止痛、控制感染,糾正貧血、改善心功能、控制甲狀腺功能亢進等,必要時可适當予以β受體阻滞劑治療。

但須注意,窦性心動過速多為生理應激反應所緻,故在誘因未祛除情況下β受體阻滞劑勿大量應用,以防止因此産生的心髒過度抑制。

窦性心動過緩如心率在40次/分以上可觀察,嚴重窦性心動過緩者,如經治療無效或不能改善者,需安裝起搏器,防止發生心功能不全。

病态窦房結綜合征預後與病因及病變嚴重程度密切相關,因病毒性心肌炎所緻病窦者,若治療積極及時,部分可獲痊愈。對長期不愈且窦房結病變不嚴重者,早期可無症狀,但有可能發生心功能不全。病變嚴重者可發生心髒停搏或猝死,應及時安裝人工起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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