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

經濟學術語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和固定資産折舊等。“主營業務成本”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産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企業一般在确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将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期末,将主營業務成本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1]
    中文名:主營業務成本 外文名:Cost of Sales 所屬學科:經濟學 釋義:公司生産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産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

賬務處理

(一)月末,企業應根據本月銷售各種商品、提供的各種勞務等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營業成本按計劃成本或售價結轉,月末,還應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産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企業以庫存商品進行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在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應按照該用于交換或抵債的庫存商品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二)企業本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從本月的銷售商品數量中減去,也可以單獨計算本月銷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根據建造合同準則确認合同收入時,按應确認的合同費用,借記本科目,按應确認的合同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時,還應按相關建造合同已計提的預計損失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用語解釋

增長率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是本期主營業務收入與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之差與上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用公式表示為: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100%。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可以用來衡量公司的産品生命周期,判斷公司發展所處的階段。一般來說,如果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超過10%,說明公司産品處于成長期,将繼續保持較好的增長勢頭,尚未面臨産品更新的風險,屬于成長型公司。如果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在5%~10%之間,說明公司産品已進入穩定期,不久将進入衰退期,需要着手開發新産品。如果該比率低于5%,說明公司産品已進入衰退期,保持市場份額已經很困難,主營業務利潤開始滑坡,如果沒有已開發好的新産品,将步入衰落。

會計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保險中介公司從事主營業務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支付給營銷員的傭金,業務部門的辦公費、折舊費、水電費、人員工資、福利費、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以及其他與主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成本。

二、對于同一會計年度開始并完成的業務,公司應當在結轉主營業務收入的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對于跨年度業務,應當在年末按規定的方法計算确定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時應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相關科目。

三、期末,應将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般來說,批發銷售的商品應按商品進貨原價記賬,結轉銷售成本時,則可以選擇采用: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别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計算出商品的實際銷售成本之後,企業應按規定的要求進行結轉銷售成本的賬務處理。在實際工作中,商品銷售成本的結轉時間有逐日結轉和定期結轉兩種方式。一般來說,委托代銷業務、直運商品銷售業務應采用逐日結轉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銷售業務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結轉方式。

結轉已銷産品、勞務成本時,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對于零售商品,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采用售價金額核算方式。

月終,為計算出銷售商品的實際成本,必須按一定的方法計算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

(1)綜合差價率計算法;

(2)分類差價率計算法(或櫃組差價率計算法);

(3)盤存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法。

增長率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是本期主營業務收入與上期主營業務收入之差與上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

用公式表示為: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本期主營業務收入-上期主要業務收入)/上期主營業務收入×100%。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可以用來衡量公司的産品生命周期,判斷公司發展所處的階段。

一般來說,如果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超過10%,說明公司産品處于成長期,将繼續保持較好的增長勢頭,尚未面臨産品更新的風險,屬于成長型公司。

如果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在5%~10%之間,說明公司産品已進入穩定期,不久将進入衰退期,需要着手開發新産品。

如果該比率低于5%,說明公司産品已進入衰退期,保持市場份額已經很困難,主營業務利潤開始滑坡,如果沒有已開發好的新産品,将步入衰落。

會計确認

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入賬。

1.符合收入确認條件确認本期實現的營業收入

該營業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 “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

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本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一般應當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企業按應沖減的營業收入,借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應扣減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價款,貸記 、“應收賬款”等科目;

但如在年度财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之前發生的,屬于報告年度和以前年度的銷售退回,應當調整報告年度拟對外提供的财務會計報告有關項目的數據。

2.分期收款銷售

是指商品已經交付,但貨款分期收回的一種銷售方式。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企業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認收入。同時,按商品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出本期應結轉的銷售成本。

企業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商品發出時,按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借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企業,還應當分出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進價與售價)的差額。

在每期銷售實現(包括第一次收取貸款)時,按本期應收的貨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 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按商品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出本期應結轉的營業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

3.代銷商品應分别以下情況确認收入  

(1)視同買斷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議,委托方按協議價收取所代銷商品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确認收入,受托方也不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受托方将商品銷售後,應按實際售價确認為銷售收入,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清單。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再确認收入。 

企業委托代銷發出的商品作為委托代銷商品處理,借記“委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單位的代銷清單,按代銷清單上注明的已銷商品貨款的實現情況,按應收的款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受托單位銷售的委托代銷商品收入的實現及賬務處理,與本企業商品對外銷售收入的實現及賬務處理相同。

(2)收取手續費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在這種代銷方式下。委托方應在受托方将商品銷售後,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清單時,确認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确認收入。

企業委托代銷發出的商品作為委托代銷商品處理,借記“委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單位的代銷清單,按代銷清單上注明的已銷商品貨款的實現情況,按應收的款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應支付的代銷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

受托單位銷售的委托代銷商品,按收到的款項,借記等科目,按應付委托單位的代銷款項,貸記“應付賬款”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歸還委托單位的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費,按應付的金額,借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應收取的手續費,貸記本科目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存款”科目。

4.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銷售

是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經過安裝、檢驗等過程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購買方在接受交貨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前一般不應确認收入,但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或檢驗是為最終确定合同價格而必須進行的程序,則可以在商品發出時,或在商品裝運時确認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的已發出商品,單獨設置“發出商品”科目,企業應按發出商品的成本,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按上述原則實現營業收入時,按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借記“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按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5.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

是指購買方依照有關協議有權退貨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能夠按照以往的經驗對退貨的可能性作出合理估計的,應在發出商品時,将估計不會發生退貨的部分确認收入,估計可能發生退貨的部分,不确認收入;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貨的可能性,則在售出商品的退貨期滿時确認收入。

對于估計可能發生退貨部分的已發出商品,以及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貨可能性的發出商品,應将其成本轉入“發出商品”科目;對于估計不會發生退貨的部分,其賬務處理比照一般銷售商品賬務處理規定受理。

6.分期預收款銷售

是指購買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約定分期付款,銷售方在收到最後一次付款時才交貨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預收的貨款作為一項負債,記入“預收賬款”科目或“應收賬款”科目,如不能确認收入,則待交付商品時再确認營業收入。

7.訂貨銷售

是指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而庫存沒有現貨,需要通過制造等程序才能将商品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式。在這種銷售方式下,’應在商品交付給購買方時确認營業收入的實現,預收的貨款作為一項負債,記入“預收賬款”科目或“應收賬款”科目。

8.房地産銷售

是指房地産經營商自行開發房地産,并在市場上進行的銷售。房地産銷售應與一般的銷售商品類似,按銷售商品确認收入的原則确認實現的營業收入。如果房地産經營商事先與買方簽訂合同(該合同是不可撤銷的),按合同要求開發房地産的,應作為建造合同,按建造合同的處理原則處理。

在房地産銷售中,房地産的法定所有權轉移給買方,通常表明其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也已轉移,企業應确認銷售收入。

9.以舊換新銷售

是指銷售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回收與所售商品相同的舊商品。在這種銷售方式下,銷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銷售的方法确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10.企業采用銷售并再購回

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重新買回這批商品。

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不應當确認收入。企業應當設置“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核算企業在附有購回協議的銷售方式下,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與銷售價格以及相關稅費之間的差額。企業在發出商品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庫存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計劃成本或售價),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

庫存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公司,還應當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以及進價與售價的差異。按規定應交納的與銷售商品相關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借記“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科目。如果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應在銷售與回購期間内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提的利息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财務費用。計提利息費用時,借記“财務費用”科目,貸記“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  

企業日後重新購回該項商品時,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商品價款,借記“物資采購”、“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貸記“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同時,将與該購回商品有關的“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的餘額沖減或增加購回商品的成本,借記或貸記“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貸記或借記“物資采購”、“庫存商品”等科目。

11.售後租回

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再租回所售商品。在這種銷售方式下,應當分别情況處理:

(1)如果售後租回形成一項融資租賃,售價與資産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單獨設置“遞延收益”科目核算,并按該項租賃資産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2)如果售後租回形成一項經營租賃,售價與資産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也通過“遞延收益”科目核算并在租賃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攤。

12.銷售退回

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銷售退回應當分别情況處理:

(1)未确認收入的已發出商品的退回,按照記入“發出商品”等科目的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應按計劃成本或售價記入“庫存商品”科目,并計算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2)已确認收入的銷售商品退回,一般情況下直接沖減退回當月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按應沖減的營業收入,借記本科目,按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已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如果該項銷售已發生現金折扣,應在退回當月一并處理。

(3)資産負債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産負債表日至财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應當作為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調整事項處理,調整報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等。如果該項銷售在資産負債表日及之前已經發生現金折扣的,還應同時沖減報告年度的現金折扣。企業應按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收入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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