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新疆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新疆人事廳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是自治區人事廳下屬的一個具有行政職能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下設綜合科、命題科、考務科。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人事考試政策、業務主管部門的計劃安排及社會的需求,承擔并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執(職)業資格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以及自治區有關單位委托的資格性、競争性、評定性等社會化考試。地址:南湖東路25号。
  • 中文名:新疆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 外文名:
  • 别名:
  • 行政區類别:自治區
  • 所屬地區:中國西北
  • 主管單位:新疆自治區人事廳

概況

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為廣大考生提供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最新考試信息,包括新疆公務員考試、遴選公務員,新疆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疆教師招聘、新疆招警考試、新疆大學生村官招聘考試等多門類的人事考試信息。

工作内容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委和自治區人事考試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加強考試工作管理,規範考試工作程序,提高考試工作技術水平,保證考試工作質量。

2、制定自治區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注冊師考試與職稱有關的專項、專業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務員任職資格考試、企事業單位錄聘用幹部考試等各類考試規定、規則和規章制度。

3、負責自治區級人事考試工作的命題、制卷、複習資料編定和翻譯,考試科研課題的立項調查工作。

4、負責自治區人事考試工作的命題隊伍、面試考官隊伍、督考、巡視人員、監考人員、微機操作人員和國家級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5、負責自治區人事考試工作的報名、考場設置、準考證核發、考試的組織實施、評卷、登分、通知成績等工作。

6、負責協調各種關系,建立有效的考試工作網絡。組織實施區直單位的考試工作,指導各地、州、市的考務工作。承辦自治區人事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考試項目

(一)、國家級考試科目: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與财政廳合屬辦公)

2.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高級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6.注冊設備監理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7.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8.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執業資格考試

1.注冊咨詢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3.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4.注冊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5.注冊資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6.注冊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

7.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8.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9.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0.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1.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

12.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13.房地産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4.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5.國際商務執業資格考試

16.土地登記代理人執業資格考試

17.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8.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9.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20.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1.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2.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職業資格類考試

1.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相關考試

1.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2.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二)、自治區級考試科目

1.自治區各級國家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及工作人員考試。選拔高校畢業生到南疆四地州邊遠艱苦鄉鎮工作考試

轉業軍官進國家機關考試

選拔優秀複員戰士留疆工作考試

自治區級各類社會化考試

報名及考試相關事項

各類考試報名前的宣傳工作全國統一組織的人事考試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20日前,自治區自行組織的人事考試在報名時間15日前發布考試公告和考務文件。

公告和考務文件的内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科目設置、考試時間及報名日期、地點、報考條件等。

報名工作由各級人事考試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由當地人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指定資格審查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含社會流動人員和對社會公開招考人員)。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經辦人員須在審查表或《人事考試報名表》上簽名蓋章。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按文件或公告的規定攜帶身份證、學曆證書及其它規定攜帶的材料,并按要求填寫《人事考試報名表》、填塗《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報考人員憑已簽名蓋章的《人事考試報名表》和填塗好的《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到當地人事考試部門辦理報名手續,并按自治區物價、财政部門規定的标準繳納考試費用。

收費标準及收費依據:新價非字25号。

報名工作結束後,在規定的時間實施考試工作。

考試工作結束後我中心利用傳播媒體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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