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門

閘門

水工建築設施
閘門是用于關閉和開放洩(放)水通道的控制設施[1]。水工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可用以攔截水流,控制水位、調節流量、排放泥沙和飄浮物等。
  • 中文名:閘門
  • 外文名:sluice gate;gate;lock gate;water gate;strobe
  • 用途:
  • 拼音:zhá mén
  • 組成:主體活動部分、埋固部分、啟閉設備

分類

閘門分類方法較多,主要有:

①按閘門的工作性質可分為工作閘門、檢修閘門和事故閘門。工作閘門也稱主要閘門,能在動水中啟閉。檢修閘門設于工作閘門前。用于建築物或工作閘門等檢修時短期擋水,一般在靜水中啟閉。事故閘門多設于深孔工作閘門前,用于建築物或設備出現事故時,能在動水中關閉而在靜水中開啟;兼作檢修閘門時,也稱事故檢修閘門;需要在限定時間内緊急關閉的事故閘門,稱為快速閘門。

②按閘門關閉時門頂與水面的相對位置分為露頂式閘門和潛孔式閘門。

③按門葉的外觀形狀分為平面閘門、弧形閘門、人字閘門、拱形閘門、球形閘門和圓筒閘門等。

④按制造門葉的材料分為鋼閘門、鑄鐵閘門、不鏽鋼閘門、鑄鐵鑲銅閘門、木閘門、鋼筋混凝土閘門和組合材料閘門。另外,有些閘門,如翻闆閘門可借助水力自動啟閉,稱為水力自動閘門。選擇閘門形式需要考慮其在水工建築物中的位置、尺寸、設計水頭、運用條件、制造能力和安裝技術水平等因素,要求做到洩流時水流條件好、止水嚴密、啟閉力小、操作簡便靈活、檢修維護方便等。平面閘門和弧形閘門是最常用的門型。

在工作閘門中,大型露頂式閘門和高水頭潛孔式閘門多用弧形閘門,船閘上多用人字閘門和橫拉閘門,檢修閘門和事故閘門一般都用平面閘門。制造門葉的材料近代多用鋼材,而鋼筋混凝土多用做需要借自重關閉施工導流底孔的封堵閘門。此外,在壓力管道中使用的将門葉、外殼和啟閉機械組成一體的控制設施,通稱閥門。

我們将水利閘門進行如下分類:

1、如果按閘門的工作性質可分為工作閘門、檢修閘門和事故閘門。

2、如果按閘門關閉時門頂與水面的相對位置分為露頂式閘門和潛孔式閘門。

3、當我們按閘門門葉的外觀形狀分為平面閘門、弧形閘門、人字閘門、拱形閘門、球形閘門和圓筒閘門等。

4、按制造閘門門葉的材料分為鋼閘門、鑄造閘門、木閘門、鋼筋混凝土閘門和組合材料閘門。對于翻闆閘門可借助水力自動啟閉,稱為水力自動閘門。

結構組成

閘門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①主體活動部分,用以封閉或開放孔口,通稱閘門,亦稱門葉;

②埋固部分;

③啟閉設備。

活動部分包括面闆梁系等稱重結構、支承行走部件、導向及止水裝置和吊耳等。埋件部分包括主軌、導軌、鉸座、門楣、底檻、止水座等,它們埋設在孔口周邊,用錨筋與水工建築物的混凝土牢固連接,分别形成與門葉上支承行走部件及止水面,以便将門葉結構所承受的水壓力等荷載傳遞給水工建築物,并獲得良好的閘門止水性能。啟閉機械與門葉吊耳連接,以操作控制活動部分的位置,但也有少數閘門借助水力自動控制操作啟閉。

安裝

安裝技術要求

1、平面閘門及其門槽埋設件的安裝,應按施工圖紙的規定進行。

2、平面閘門的埋設件安裝,應符合DL/T5018-94第9.1.3條、第9.1.4條和第9.1.10條-第9.1.13的規定。

3、閘門主支承部件的安裝調整工作應在門葉結構拼接裝焊接完畢,經過測量校正合格後方能進行。所有主支承面應當調整到同一平面上,其誤差不得大于施工圖紙的規定。

4、充水裝置和自動挂脫梁定位裝置的安裝,除應按施工圖紙要求外,還需注意與自動挂脫梁的配合,以确保安全可靠地動作。

5、平面閘門水封裝置的安裝技術要求,應按規定執行。

6、平面閘門安裝完畢後,應清除埋件表面的門葉上的所有雜物,特别應注意清除不鏽鋼水封座闆表面的水泥漿。在滑道支承面和滾輪軸套塗抹或灌注潤滑脂。

7、經監理人檢查合格的平面閘門及門槽埋件,方能按規定進行塗裝修補。

8、平面閘門安裝完畢,應作靜平衡試驗。試驗方法為:将閘門自由地吊離地面100mm,通過滾輪或滑輪或滑道的中心測量上、下遊方向與左、右方向的傾斜,單吊點平面閘門的傾斜不應超過門高的1/1000,且不大于8mm;平面鍊輪閘門的傾斜應不超過門高的1/1500,且不大于3mm;當超過上述規定時,應予配重調整。

平面的試驗

閘門安裝完畢後,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對平面閘門進行試驗和檢查。試驗前應檢查并确認自動挂脫梁挂脫鈎動作靈活可靠;充水裝置在其行程内升降自如、密封良好;吊杆的連接情況良好。平面閘門的試驗項目包括:

1、無水情況下全行程啟閉試驗。試驗過程檢查滑道或滾輪的運行無卡阻現象,雙吊點閘門的同步應達到設計要求。在閘門全關位置,水封橡皮無損傷,漏光檢查合格,止水嚴密。在本項目試驗的全過程中,必須對水封橡皮與不鏽鋼水封座闆的接觸面采用清水重淋潤滑,以防損壞水封橡皮。

2、靜水情況下的全行程啟閉試驗。本項試驗應在無水試驗合格後進行。試驗、檢查内容與無水試驗相同(水封裝置漏光檢查除外)。

3、動水啟閉試驗。對于事故閘門、工作閘門應按施工圖紙要求進行動水條件下的啟閉試驗,試驗水頭應盡可能與設計水頭相一緻。動水試驗前,承包人應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條件,編制試驗大綱報送監理人批準後實施。

4、通用性試驗。對一門多槽使用的平面閘門,必須分别在每個門槽中進行無水情況下的全過程啟閉試驗,并經檢查合格;對利用一套自動挂過梁操作多孔和多扇閘門的情況,則應逐孔、逐扇進行配合操作試驗,并确保挂脫鈎動作100%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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