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産

過期産

懷孕42周以上再分娩的狀态
是懷孕狀态的一種。醫學上規定,以末次月經的第一天起計算預産期,其整個孕期共為280天,10個妊娠月。[1]孕婦在妊娠38-42周内分娩,均為足月分娩。懷孕42周以上尚未臨産者稱為過期妊娠。超過42周再分娩的,稱為過期産。過期産,對母子健康有害而毫無益處。過期産的懷孕時間過長,會導緻胎兒的異常改變。過期懷孕會導緻胎盤發生退行性變化,即老化,血管梗死、胎盤血流量減少,直接影響胎兒營養的供給,不僅無法保持胎兒正常生長,還會消耗自身的營養而日漸消瘦,皮膚出現皺褶,分娩出像“小老頭”的嬰兒。
    中文名:過期産 外文名:partus serotinus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婦産科 釋義:懷孕狀态的一種 影響:對母子健康有害

危害

異常改變

過期産的懷孕時間過長,會導緻胎兒的異常改變。有些人對懷孕時間抱無所謂态度,甚至錯誤的認為懷孕時間越長胎兒越健壯,是毫無根據的,懷孕時間過長了對胎兒發育不利。

胎兒在母體内是靠胎盤供給營養得以生長發育的。過期懷孕會導緻胎盤發生退行性變化,即老化,血管梗死、胎盤血流量減少,直接影響胎兒營養的供給,不僅無法保持胎兒正常生長,還會消耗自身的營養而日漸消瘦,皮膚出現皺褶,分娩出像“小老頭”的嬰兒。‍

不良後果

此外,由于子宮内缺氧,可使羊水發生污染,使胎兒發生宮内窒息、吸收性肺炎而死亡,或因腦細胞受損,造成智力低下等不良後果。另外,妊娠期延長,胎兒頭顱骨大而堅硬,易造成難産和産傷,對母體健康也會有一定損害。

建議

過期産,對母子健康有害而毫無益處。如果已到分娩日期而仍不分娩,就要去醫院請醫生采取措施,讓嬰兒娩出,以保證母子的安全與健康。

上一篇:胡潔瓊

下一篇:武裝直升機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