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被背書人是彙票的受讓人,他有權取得背書人對票據的一切權利。表現為:
(1)被背書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向付款人要求承兌、付款,也可以将彙票再經背書轉讓他人。
(2)當彙票遭到拒付時,被背書人有權向其直接的背書人以及曾在彙票上簽名的其他背書人直至出票人進行追索,直到得到兌付或付款。
背書人
背書人是被背書人的債務人,被背書人是背書人的債權人。
審查事項
一、彙票是否是統一印制的憑證,彙票是否真實,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過。
二、彙票和解訖通知是否齊全,彙票号碼與記載内容是否一緻。
三、是否作成轉讓背書,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僅指被背書人的直接前手)的簽章是否真實,被背書人是否确為本單位或者本人。
四、彙票的必須記載事項是否齊全,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其他記載事項的更改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五、彙票的記載事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出票金額、出票日期的填寫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壓數機壓印小寫金額,小寫金額與大寫出票金額是否一緻,出票銀行的簽章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加蓋了彙票專用章和授權經辦人員章。
六、彙票的實際結算金額大小寫是否一緻,是否在出票金額以内。
七、彙票是否在規定的範圍内轉讓,背書是否連續,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在粘接處簽章。
名稱寫錯
如何處理
被背書人名稱寫錯屬于擡背不符(即擡頭與背書不一緻,稱為擡背不符),是銀行承兌彙票流通中的大忌。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遇到這樣的難題,那麼如果被背書人寫錯該怎麼辦呢?
在票據上作第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書起,每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必須是上一次背書的被背書人,依次前後銜接。第二個被背書人欄公司名稱寫錯,導緻該被背書人公司名稱與第三手背書人簽章出現了明顯的不一緻,違反了票據背書連續性的規定。
被背書人寫錯該怎麼辦?承兌彙票專家建議:
1、劃線更正
劃線更正該銀行承兌彙票持票人請其前手背書人用紅顔色筆劃線更正被背書人名稱,并在更正後的被背書人名稱上重新簽章(财務章加名章)。如背書人“XX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将其簽章欄的被背書人“XX石油機械有限公司”劃線,另改為“XX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簽章。
2、出證明
除劃線更正外,還要請被你寫錯名稱的被背書人的前手背書人更正或出證明,以便維護自己的正當票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