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時間
201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了《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原屬文學門類的藝術學科獨立出來,成為新的第13個學科門類,即藝術學門類。其中,書法學專業又是藝術學門類下的五個一級學科之一。
專業定義
書法學主要研究古文字、書法史、現代書法、書法藝術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書法創作、書法臨摹、書法鑒定、碑帖鑒賞、書法教學、書刊出版等。例如:王羲之、歐陽修等名家書法作品的臨摹與真僞鑒定,碑帖、對聯的撰寫,藝術簽名的設計,書刊的校對和編輯等。
課程體系
《草書》、《正書》、《碑帖鑒賞與金石學史》、《古代書論選讀》、《古文字》、《漢印臨摹》、《繪本賞析》、《楷書臨摹》、《詩詞格律及楹聯基礎》、《書法臨摹與創作》。
發展前景
就業方向
書法藝術類團體、機構:書法創作、書法臨摹、書法研究;藝術品鑒定機構:書法鑒定;出版社、報刊社:美術編輯、書刊出版;中小學校:書法教學。
考研方向
美術、美術學、藝術學、藝術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