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

被廢棄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質
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産,生活和其他活動過程中産生的喪失原有的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抛棄或者放棄的固體,半固體,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态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不能排入水體的液态廢物和不能排入大氣的置于容器中的氣态物質。由于多具有較大的危害性,一般歸入固體廢物管理體系。根據生态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5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将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 中文名:固體廢物
  • 外文名:solid waste
  • 别名:固體垃圾
  • 形态:固态、半固态

定義

固體廢物是指人類在生産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産生的,在一定時間和地點無法利用而被丢棄的污染環境的固體、半固體廢棄物質。

環境工程專業名詞,如下定義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标準《環境工程 名詞術語》(HJ2016-2012)。

英文:solid waste

中文定義:在生産、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産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抛棄或者放棄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态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三十一 号中對固體廢物如下定義:

是指在生産、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産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抛棄或者放棄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态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簡介

固體廢物是指人類在生産和生活活動中丢棄的固體和泥狀的物質稱之為固體廢物,簡稱固廢。 包括從廢水,廢氣分離出來的固體顆粒。 凡人類一切活動過程産生的,且對所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價值而被廢棄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質,通稱為固體廢物。各類生産活動中産生的固體廢物俗稱廢渣;生活活動中産生的固體廢物則稱為垃圾。"固體廢物"實際隻是針對原所有者而言。在任何生産或生活過程中,所有者對原料、商品或消費品,往往僅利用了其中某些有效成分,而對于原所有者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大多數固體廢物中仍含有其它生産行業中需要的成分,經過一定的技術環節,可以轉變為有關部門行業中的生産原料,甚至可以直接使用。可見,固體廢物的概念随時、空的變遷而具有相對性。提倡資源的社會再循環,目的是充分利用資源,增加社會與經濟效益,減少廢物處置的數量,以利社會發展。

固體廢物一詞中的“廢”有鮮明的時間和空間特征。從時間方面講,它僅僅相對于科學技術和經濟條件,随着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礦産資源 的日趨枯竭,生物資源滞後于人類需求,昨天的廢物勢必又将成為明天的資源。從空間角度講,廢物僅僅相對于某一過程或某一方面沒有使用價值,而并非在一切過程一切方面都沒有使用價值,某一過程的廢物,往往是另一過程的原料。

分類

固體廢物的分類方法有多種,按其組成可分為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按其形态可分為固态廢物、半固态廢物和液态(氣态)廢物;按其污染特性可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廢物等;按其來源可分為礦業的、工業的、城市生活的、農業的和放射性的。

此外,固體廢物還可分為有毒和無毒的兩大類。有毒有害固體廢物是指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放射性和傳染性的固體、半固體廢物。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1995年公布)分為城市生活垃圾、工業固體物和危險廢物。

危害

固體廢物是環境的污染源,除了直接污染外,還經常以水、大氣和土壤為媒介污染環境。 

浪費資源

固體廢物不像廢氣、廢水那樣到處遷移和擴散,必須占有大量的土地。城市固體廢物侵占土地的現象日趨嚴重,我國堆積的工業固體廢物有60億噸,生活垃圾有5億噸,預計每年有1000萬噸固體廢物無法處理而堆積在城郊或公路兩旁,幾萬公頃的土地被它們侵吞。

嚴重污染

土壤是植物賴以生存的基礎。長期使用帶有碎磚瓦礫的“垃圾肥”,土壤就嚴重“渣化”;未經處理的有害廢物在土壤中風化、淋溶後,就滲入土壤,殺死土壤微生物,破壞土壤的腐蝕分解能力,導緻土壤質量下降;帶有病菌、寄生蟲卵的糞便施入農田,一些根莖類蔬菜、瓜果就把土壤中的病菌、寄生蟲卵吸進或帶入體内,人們食用後就會患病。

水污染

許多國家把大量的固體廢物直接向江河湖海傾倒,不僅減少了水域面積,淤塞航道,而且污染水體,使水質下降。固體廢物對水體的污染,有直接污染地表水,也有的下滲後污染了地下水。

固體廢物向大氣飄散 固體廢物在收運、堆放過程中未作密封處理,有的經日曬、風吹、雨淋、焚化等作用,揮發了大量廢氣、粉塵;有的發酵分解後産生了有毒氣體,向大氣中飄散,造成大氣污染。

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固體廢物在城市裡大量堆放而又處理不妥,不僅妨礙市容,而且有害城市衛生。城市堆放的生活垃圾,非常容易發酵腐化,産生惡臭,招引蚊蠅、老鼠等滋生繁衍,容易引起疾病傳染;在城市下水道的污泥中,還含有幾百種病菌和病毒。長期堆放的工業固體廢物有毒物質潛伏期較長,會造成長期威脅。

城市的清潔衛生文明,很大程度同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理有關,尤其是作為國家衛生城市和風景旅遊城市,對固體廢物不妥善處理,将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處理方法

固體廢物處置是指最終處置或安全處置,是固體廢物污染控制的末端環節,是解決固體廢物的歸宿問題。一些固體廢物經過處理和利用,總還會有部分殘渣存在,而且很難再加以利用,這些殘渣可能又富集了大量有毒有害成分;還有些固體廢物,尚無法利用,它們都将長期地保留在環境中,是一種潛在的污染源。為了控制其對環境的污染,必須進行最終處置,使之最大限度地與生物圈隔離。

以往,“處置”是指無控地“将固體廢物排放、堆積、注入、傾倒、洩入任意的土地上或水體中,使這些廢物進入環境”,很少考慮其長期的不利影響。随着環境法規的完善,向水體傾倒和露天堆棄等無控處置被嚴格禁止,故今天所說的“處置”是指“安全處置”。

固體廢物處置方法包括海洋處置和陸地處置兩大類。

海洋處置

海洋處置主要分海洋傾倒與遠洋焚燒兩種方法。随着人們對保護環境生态重要性認識的加深和總體環境意識的提高,海洋處置已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

陸地處置

陸地處置包括土地耕作、工程庫或貯留池貯存、土地填埋以及深井灌注幾種。其中土地填埋法是一種最常用的方法。

(1)農用:即利用表層土壤的離子交換、吸附、微生物降解以及滲濾水浸出、降解産物的揮發等綜合作用機制處置固體廢物的一種方法。該技術具有工藝簡單、費用适宜、設備易于維護、對環境影響很小、能夠改善土壤結構、增長肥效等優點,主要用于處置含鹽量低、不含毒物、可生物降解的固體廢物。

如污泥和粉煤灰施用于農田作為一種處理方法已引起重視。生産實踐和科學研究工作證明,施污泥、粉煤灰于農田可以肥田,起到改良土壤和增産的作用。 

(2)土地填埋處置:它是從傳統的堆放和填埋處置發展起來的一項最終處置技術。因其工藝簡單、成本較低、适于處置多種類型的廢物,已成為一種處置固體廢物的主要方法。

土地填埋處置種類很多,采用的名稱也不盡相同。按填埋地形特征可分為山間填埋、平地填埋、廢礦坑填埋;按填埋場的狀态可分為厭氧填埋、好氧填埋、準好氧填埋;按法律可分為衛生填埋和安全填埋等。随填埋種類的不同其填埋場構造和性能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填埋主要包括:廢棄物壩、雨水集排水系統(含浸出液體集排水系統、浸出液處理系統)、釋放氣處理系統、入場管理設施、入場道路、環境監測系統、飛散防止設施、防災設施、管理辦公室、隔離設施等。

衛生土地填埋适于處置一般固體廢物。用衛生填埋來處置城市垃圾,不僅操作簡單,施工方便,費用低廉,還可同時回收甲烷氣體,在國内外被廣泛采用。在進行衛生填埋場地選擇、設計、建造、操作和封場過程中,應着重考慮防止浸出液的滲漏、降解氣體的釋出控制、臭味和病原菌的消除、場地的開發利用等幾個主要問題。

①場地選擇:一般要考慮容量、地形、土壤、水文、氣候、交通、距離與風向、土地征用和廢物開發利用等諸多問題。

一般來講,填埋場容量應滿足5-20年的使用期。填埋地形要便于施工,避開窪地,地面洩水能力要強,要容易取得覆蓋土壤,土壤要易壓實,防滲能力強;地下水位應盡量低,距最下層填埋物至少1.5m;避開高寒區,蒸發大于降水區最好;交通要方便,具有能在各種氣候下運輸的全天候公路,運輸距離要适宜,運輸及操作設備噪音要不至影響附近居民的工作和休息;填埋場地應位于城市下風向,避免氣味、灰塵對城市居民造成影響,最好選在荒蕪的廉價地區。

②填埋方法的選擇:常用的填埋方法有溝槽法、地面法、斜坡法、谷地法等。

土地填埋法的操作靈活性較大,具體采用何種方法,可根據垃圾數量以及場地的自然條件确定。

③填埋場氣體的控制:當固體廢物進入填埋場後,由于微生物的生化降解作用會産生好氧與厭氧分解。填埋初期,由于廢物中空氣較多,垃圾中有機物開始進行好氧分解,産生二氧化碳、水、氨氣,這一階段可持續數天;但當填埋區氧被耗盡時,垃圾中有機物轉入厭氧分解,産生甲烷、二氧化碳、氨氣、水以及硫化氫等。因此,應對這些廢氣進行控制或收集利用,以避免二次污染。

在填埋氣體控制方面,早期國外一般将填埋氣體作為一種有害氣體進行管理和處置。進入70年代後開始将之作為一種有價值尚待開發的再生資源,并對填埋氣體産生、遷移規律進行了定性、定量研究。已開發填埋氣體回收利用的技術設備,部分國家已發展到商業應用階段,成功地将填埋氣體用于工業、民用燃料及發電。我國在這方面發展較緩慢,據悉杭州天子嶺垃圾填埋場即将回收沼氣發電。

④浸出液的控制:填埋場浸出液一般源于降雨、地表徑流、地下水湧出、廢物本身水分、滲出液成分較複雜,其COD高達4~5萬mg/L,氨氮達700~800mg/L。

浸出液屬高濃度有機廢水,若不加以控制必然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常用的措施是設置防滲襯裡,即在底部和側面設置滲透系數小的粘土或瀝青、橡膠、塑料隔層,并設置收集系統,把浸出液收集起來。

然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填埋處理主要遇到兩大問題:一是填埋場容量是有限的,舊的填埋場封閉以後,新的填埋場的選擇是非常困難的。填埋處理在世界各國都出現地荒。此外填埋設施難以受當地居民歡迎。新場址的選擇往往遭到反對,因此世界各國填埋的主要潮流是盡量設法延長填埋場的壽命。填埋場由原始廢物的直接填埋轉向在填埋處理前先進行預處理,例如先經過焚燒,對焚燒殘渣再進行填埋,這樣可使填埋容積減少80%左右。

(3)深井灌注處置:這是指把液體注入到地下與飲用水和礦脈層隔開的可滲性岩層内。一般廢物和有害廢物可采用深井灌注方法處置。但主要還是用來處置那些實踐證明難于破壞、難于轉化、不能采用其它方法處理或采用其它方法費用昂貴的廢物。深井灌注處置前,需使廢物液化,形成真溶液或乳濁液。

深井灌注處置系統的規劃、設計、建造與操作主要分廢物的預處理、場地的選擇、井的鑽探于施工。以及環境監測等幾個階段。

破碎方法

對固體廢物的破碎方法可分為幹式、濕式和半濕式破碎三種。其中濕式破碎和半濕式破碎是在破碎的同時兼有分級分選的處理,幹式破碎就是通常所說的破碎,可分為機械能破碎和非機械能破碎兩種方法。

回收利用

應用

自然資源短缺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雙重壓力,威脅着人類的生存和生活。對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是節約資源、防止污染的有效途徑和最佳辦法。許多國家正緻力于固體廢物資源化的實踐與研究。我國在自然資源的利用方面存在着“三低”:人均占有量低,礦産的總儲量居世界第三位,而人均占有量僅世界平均水平的1/2;資源的利用率低,屬粗放式的“資源消耗型”,浪費嚴重;固體廢物資源化程度低,一般不到20%,而其餘的80%作為廢物排放造成環境污染。因此,綜合利用固體廢物,實現資源化和無害化,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

一般來說,固體廢物都有開發利用的價值。就我國來說,工業廢渣、廢礦的年排放量為6億噸,這些固體廢物中含有大量的金屬、稀有金屬和建築材料,仍可開發利用;廢金屬資源的社會積蓄量達6億噸,每年至少有3500萬噸可以回收利用,價值在220萬元以上;城市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含有可循環再用的紙類、纖維、金屬和玻璃等,有的固體廢物能焚燒發熱,用來發電和供熱;有機物質含量高的垃圾(如糞便),可以通過發酵,集中回收沼氣,用來發電或供應燃氣。

在固體廢物的資源化方面,我國遵循了環境上無害性、經濟上效益性和技術上可行性的原則,使固體廢物資源化朝着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同步”的方向發展,同時取得了初步成效。

含鉛危險固體廢物的環保再生處理方法

錫鉛合金焊料在電子信息産品制造過程中廣泛應用,在焊接過程中,由于高溫氧化産生大量的氧化渣。氧化渣的主要成分為錫鉛氧化物,屬于含鉛危險固體廢物,其無序排放物對人類和環境具有極大的危害作用,為國家強制管理的危險固體廢物範疇。

原理

處理廢焊渣一般采用直接加熱分離法,這種處理方法不僅回收率低,而且由于“鉛煙” 揮發直接進入大氣,造成環境二次污染,已被禁止使用。本文采用液體覆蓋還原技術,不僅有效地抑制了“鉛煙”揮發,而且可将錫鉛氧化物還原,使廢焊渣的回收率達到 90%以上,既保護了環境,有提高了資源的再生利用率,效果理想。

采用加熱和液體覆蓋及還原技術不僅可使錫鉛氧化物還原,由于其處理溫度較低,不産生鉛煙或其它有害氣體。錫鉛氧化物的還原過程為:

PbOx + R = Pb + OR (1)

SnOy + R = Sn +OR (2)

式中:PbOx 為鉛氧化物,R 為液體還原劑,Pb 為還原鉛,OR 為氧化物,SnOy 為錫氧化物, Sn 為還原錫。

在上面的再生處理工藝中,成功地采用了液體覆蓋還原劑。這種還原劑為無毒的有機類材料,是可生物降解物質,其本身和氧化物對人類和環境無害。

液體覆蓋還原處理廢焊料工藝,一方面,由于溫度控制在 240℃以下較低範圍,遠低于 400℃以上鉛煙産生的溫度。另一方面,液體還原劑的表面覆蓋也有效地抑制鉛煙的逸出。這樣,不僅有效地還原了焊渣中的鉛錫氧化物,而且也有效地避免了殘餘物和鉛煙對環境的污染。

處理流程

1、廢焊膏

對廢焊膏采用物理加溫處理工藝,使廢焊膏中的焊劑和焊料分離。在處理過程中,由于溫度控制在 240℃以下較低範圍,且有焊劑覆蓋,不産生鉛煙和其它有害氣體;廢焊膏容器用溶劑洗淨後可作為普通的塑料制品處理,清洗液可以蒸餾回收。

2、廢焊渣

采用加熱和液體覆蓋及還原技術不僅可使錫鉛氧化物還原,由于其處理溫度與上述廢焊膏加溫處理溫度相同,亦不産生鉛煙或其它有害氣體。

3、預處理

按檢驗結果對焊膏和焊渣進行分類。焊料的預處理工作是去掉包裝物,并要求包裝物不能有殘留的焊渣;焊膏的預處理工作是将其從塑料包裝瓶中取出,并将塑料瓶用溶劑洗淨。

4、含鉛固體廢焊料再生處理工藝流程

表1 是含鉛固體廢焊料再生處理的工藝流程。按表所示,首先要對廢焊料進行檢驗分類,并對廢焊膏、廢氧化渣和掏鍋料分别采用不同的工藝進行回收處理。

表1 含鉛固體廢焊料再生處理的工藝流程

加工步驟

廢焊料檢驗分類

1

2

3

廢焊膏

加溫處理

分離

出料

氧化渣料

加溫處理

加還原劑

出料

掏鍋料

加溫處理

除氧化渣

出料

5、無鉛廢焊渣的回收處理

無鉛廢焊渣的回收處理工藝可采用表 1 所示的處理工藝,但需要注意的是無鉛焊料的交叉污染問題突出,分類和篩選工作是非常重要。如果處理不當,回收獲得的焊料将是混合物,其再利用價值大大降低。

其它問題

1、安全防護

由于采用電加熱器對含鉛固體廢物進行再生處理,要确保用電安全,作業時應穿絕緣鞋并帶絕緣手套。加熱攪拌時,注意防止加熱器中液體濺射,以免燙傷身體。焊料出料和澆鑄時,要小心操作,避免高溫液體濺射。澆鑄鋼模必須幹燥,地面不準積水并嚴禁油污。加熱器加料作業時應防止爆炸物和潮濕物混入其中。加熱器應定期由專人負責維修,确保作業安全,杜絕隐患。作業現場保持清潔衛生,通風良好。

2、環保措施

在含鉛固體廢焊料裝卸和運輸過程中,要求含鉛固體廢焊料的包裝應有足夠的強度,避免焊料散落污染環境。每次作業都要配帶鐵桶和其他專用工具,以便在焊渣散落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及時清理。含鉛固體廢焊料的再生處理,鉛煙和廢灰是有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兩個因素。廢灰是焊料處理後的殘餘物,呈小顆粒或灰狀。這種殘餘物是鉛錫的氧化混合物,其對專業冶煉廠仍具有再利用價值。在含鉛固體廢焊料的再生處理時,這種殘餘物收集在鐵桶中保存,定期有償處理給冶煉廠,就不存在殘餘物污染環境的問題。

禁止進口

2020年11月25日,國家生态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53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将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生态環境部将不再審批、發放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對于2020年生态環境部已審批發放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應在證書載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将自行失效。他表示,希望相關持證企業,盡快辦理結關事宜。

對于違反相關規定,将境外固體廢物輸入境内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由海關責令退運,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控制特點

首先,需要從污染源頭起始,改進或采用更新的清潔生産工藝,盡量少排或不排廢物。 

其次,需要強化對危險廢物污染的控制,實行從産生到最終無害化處置全過程的嚴格管理(即從搖籃到墳墓的全過程管理模式)。

第三,需要提高全民性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認識,做好科學研究和宣傳教育。

定義種類

固體廢物是指人們在生産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産生的、對産生者來說是不能用或暫時不能用要抛棄的污染環境的固态、半固态的廢棄物質。

按照城市固體廢物産生的原因,可将其分為以下四類:

(一)工業固體廢物

工業固體廢物是在工業生産和加工過程中産生的,排入環境的各種廢渣、污泥、粉塵等。工業固體廢物如果沒有嚴格按環保标準要求安全處理處置,對土地資源、水資源會造成嚴重的污染。

(二)危險固體廢物

危險固體廢物特指有害廢物,具有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傳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産生于各種有危險廢物産物的生産企業。從危險廢物的特性看,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保護潛伏着巨大危害,如,引起或助長死亡率增高;或使嚴重疾病的發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當時會給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時)或潛在危害等。

(三)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産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主要有五類:一是感染性廢物;二是病理性廢物;三是損傷性廢物;四是藥物性廢物;五是化學性廢物。

(四)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産生的固體廢物。包括:有機類,如瓜果皮、剩菜剩飯;無機類,如廢紙、飲料罐、廢金屬等;有害類,如廢電池、熒光燈管、過期藥品等。

危害環境

固體廢物對環境的主要危害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侵占土地城市生活垃圾如不能得到及時處理和處置,将會占用農田,破壞農業生産,以及地貌、植被、自然景觀等。

(2)污染土壤固體廢物如果處理不當,有害成分很容易經過地表徑流進人土壤,殺滅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壞土壤的結構,從而導緻土壤健康狀況惡化。

(3)污染水體固體廢物可以随着天然降水或者随風飄移進人地表徑流,進而流人江河湖泊等水體,造成地表水的污染。

而除了上述途徑以外,有些固體廢物還可能造成燃燒、爆炸、接觸中毒、腐蝕等特殊損害。另外,側體廢物還可能通過植物和動物間接地對人類的健康造成危害,例如重金屬污染等。

适用範圍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适用範圍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适用的主體是我國境内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包括法人,也包括未取得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個人包括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也包括進入我國境内的外國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适用的地域範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之内。生效的時間是1996年4月1日。

2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和行為規範包括在工業、交通等生産活動中産生的固體廢物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和具有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還包括與固體廢物具有相同特性和污染防治要求,可以與固體廢物共同控制而又未被納入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範圍内的高濃度液态廢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态廢物。

3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調整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行為規範,既包括治理已産生的污染,還注重污染的預防;既包括單純的對固體廢物進行處置,還着眼于不産生、少産生固體廢物或對已産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同時,對産生、排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到處置固體廢物的各個環節都進行了規範。

4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适用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因為我國已頒布了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對防止傾倒廢棄物對海洋環境的污染損害、廢水污染環境的防治和廢氣污染環境的防治都作出了明确具體的規定。同時,由于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有許多特殊問題,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予以規範,因此,也不适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最新報道

危險廢棄物處置有了收費标準

本報訊 (記者 蘇景嶽)經太原市物價局審價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太原市《關于危險廢棄物處置收費的意見》規定了危險廢物處理的價格最高标準:焚燒處理,7元/公斤;物化處理,6元/公斤等。

為徹底解決危險廢物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國務院于2003年印發了《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其中對太原危險廢物處置項目作了明确規定。該項目是《規劃》中确定的全國31個危險廢物處置場之一,也是省内唯一的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場。該項目主體建設已經完成。

根據已運行項目的慣例,結合本項目處置工藝特點,本着簡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則,太原按需要采取的危險廢物處理工藝流程分别拟定最高标準:焚燒處理,7元/公斤;物化處理,6元/公斤;固化/穩定化處理,4元/公斤;安全填埋處理,3.5元/公斤;廢化學試劑,100元/公斤;劇毒化學品,1000元/公斤。特殊危險廢物的處置由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與委托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商定具體處置價格。劇毒化學品不足0.5公斤的按0.5公斤計費;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小微企業實行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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