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China prophylactic vaccination Day),也有人稱全國兒童預防接種日,其時間是4月25日,每個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的宣傳主題都不一樣,但目的都是一樣的,通過宣傳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讓大家了解計劃免疫的重要性,帶動大愛給孩子進行相關疫苗的接種,讓孩子得到最全面保護。
疫苗接種是預防疾病、增進健康最有效和最經濟的手段之一,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和保持人群健康具有重大意義。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兒童家長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免疫程序,及時帶着孩子到當地預防接種門診進行疫苗接種。
曆史背景
我國使用疫苗接種來預防傳染病可以追溯到公元10世紀的人痘防天花。
新中國建立後,全國的預防接種工作得到建立和發展,通過普及兒童免疫,減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質炎、結核、破傷風等疾病發病3億多人,減少死亡400萬人。
1978年,中國的兒童計劃免疫開始。
1986年,國務院批準成立了全國計劃免疫工作協調小組,并确定每年4月25日為全國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以後每年全國都在這天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參加與計劃免疫工作有關的宣傳活動,對推動我國的兒童計劃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1988年以省為單位、1990年以縣為單位、1995年以鄉為單位相繼實現兒童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免疫接種率達到85%目标。
二十世紀80年代,中國政府積極響應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擴大計劃免疫規劃(EPT,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廣泛開展兒童預防接種工作。為了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進一步提高影響力度,促進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保證免疫接種率和接種質量,有效地防止相應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達到最終消滅疾病的目的。
由于實施兒童計劃免疫工作,過去嚴重危害兒童健康和生存的白喉、百日咳、麻疹等計劃免疫針對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2000年經世界衛生組織确認我國已達到無脊髓灰質炎區的要求,2002年進一步将乙型肝炎疫苗納入兒童計劃免疫,全國計劃免疫工作取得較大進展。
2000年我國實現了無脊髓灰質炎目标。實施乙肝疫苗接種後,全國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率從1992年的9.75%降至2006年的7.18%,由于接種疫苗而減少了乙肝病毒感染者3000多萬人。乙腦、流腦等發病人數降至曆史最低水平。
2007年,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提出了“今年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範圍,将甲肝、流腦等15種可以通過接種疫苗有效預防的傳染病納入國家免疫規劃”。
現狀
目前,中國免疫規劃工作的現狀并不樂觀。
2004年衛生部組織在全國開展計劃免疫評審,調查的273個縣中,卡介苗有11個縣、百白破聯合疫苗33個縣、脊灰疫苗28個縣、麻疹疫苗37個縣接種率均低于85%;“四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聯合疫苗、脊灰疫苗、麻疹)全程接種率低于85%的縣有74個,占調查縣總數的27.11%;乙肝疫苗接種工作在部分地區進展緩慢,有72個縣乙肝疫苗接種率低于85%,兒童出生後24小時以内接種乙肝疫苗的首針及時接種率低于60%的有9個省。
另外,流動人口的預防接種問題日漸突出。目前全國流動人口數量逐年加大,人員流動性強,地方政府還沒有建立起對流動人口有效的預防接種管理機制,加上多數流動兒童來源于經濟較為落後的偏遠地區,兒童家長又缺乏必要的預防接種知識,有的甚至拒絕接種,在一些地區流動兒童的免疫接種率大大低于本地兒童,導緻出現麻疹等疾病流行,這種現象即使在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也不能幸免。
近年來一些地區出現了對計劃免疫工作認識淡化、管理不善、隊伍萎縮、經費投入嚴重匮乏等現象,造成接種率有所下降,計劃免疫工作出現滑坡的危險。
曆屆主題
1991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兒童的權利與機會——免疫、消滅脊髓灰質炎
1992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消滅脊髓灰質炎,開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種,保護兒童健康
1993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社會參與——消滅脊髓灰質炎
1994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1995年——全國消滅脊髓灰質炎
1995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無脊髓灰質炎世界
1996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普及兒童免疫,向孩子們獻出一片愛心
1997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讓每一個未免疫的兒童得到免疫
1998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免疫――孩子健康與家庭幸福
1999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乙肝―健康的大敵;疫苗―預防的武器
2000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免疫――關注流動人口中的兒童
2001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态
2002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為了孩子健康注射乙肝疫苗
2003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乙肝疫苗—獻給新生命的愛
2004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免疫接種,預防乙肝
2005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實施免疫規劃,保護兒童健康
2006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同樣的權利,同樣的健康—關注流動兒童預防接種
2007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讓每個兒童都能按時接種疫苗是各級政府的責任
2008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預防接種,健康的保障
2009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及時接種疫苗,人人享有健康
2010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參與
2011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接種疫苗,寶寶健康
2012年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主題:接種疫苗,家庭有責
2013年第27屆主題:寶寶健康——從接種疫苗開始
2014年第28屆主題:接種疫苗,保障健康
2015年第29屆主題:預防接種——孩子的權利,社會的責任
2016年第30屆主題:依法預防接種,享受健康生活
2017年第31屆主題:規範接種疫苗,共建健康中國
2018年第32屆主題:預防接種,守護生命
2019年第33屆主題:防控傳染病,接種疫苗最有效
2020年第34屆主題:及時接種疫苗,共築健康屏障
2021年第35屆主題:接種疫苗,防控疾病,守衛健康,守護一生
宣傳形式
通過現場咨詢、懸挂标語橫幅、展闆、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群衆宣傳實施國家免疫規劃預防疾病和保護健康的重要性,強調及時接種疫苗的必要性,普及預防接種知識,向群衆宣傳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的相關政策,告知廣大家長獲得預防接種服務的方式、方法。
宣傳效果
通過現場發放相關健康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使廣大群衆和兒童家長進一步了解掌握了免疫預防接種知識,為保護兒童身體健康,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通過宣傳,提高了群衆對預防接種工作的認識,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疫苗
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由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進行接種;第二類疫苗是由公民自費并且自願受種的其它疫苗。
2007年,兒童免費疫苗的種類及可預防的疾病被進一步擴展,目前通過接種免費疫苗可以預防12種疾病。
出生時接種第一針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1月齡接種第二針乙肝疫苗;
2月齡接種第一劑糖丸(脊髓灰質炎)疫苗;
3月齡接種第二劑糖丸疫苗和第一劑百白破疫苗;
4月齡接種第三劑糖丸疫苗和第二劑百白破疫苗;
5月齡接種第三劑百白破疫苗;
6月齡接種第三劑乙肝疫苗和第一劑A群流腦疫苗;
8月齡接種麻風聯合疫苗和第一劑乙腦減毒活疫苗;
9月齡接種第二劑A群流腦疫苗;
18—24月齡接種第四劑百白破、甲肝減毒活疫苗和麻腮風聯合疫苗;
2周歲接種第二劑乙腦減毒活疫苗;
3周歲接種第一劑A+C流腦疫苗;
4周歲接種第四劑糖丸疫苗;
6周歲接種第二劑A+C流腦疫苗和白破二聯疫苗。
除按時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外,還應及時自費接種以下二類疫苗
安爾寶:預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感染引起的肺炎、腦膜炎、敗血症等疾病。
輪狀病毒疫苗:預防嬰幼兒腹瀉。
流感疫苗:預防流行性感冒。每年應在疾病流行季節前接種一次。
水痘:預防水痘。
肺炎疫苗:預防肺炎。
狂犬疫苗:預防狂犬病。
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與狂犬疫苗聯合使用,預防狂犬病。
甲型乙型肝炎聯合疫苗:預防甲肝、乙肝。
乙肝免疫球蛋白:與乙肝疫苗聯和使用,有效阻斷乙肝母嬰傳播。
霍亂疫苗:預防霍亂、産毒性大腸杆菌引起的腹瀉。
微卡:雙向免疫調節劑,适用于結核病、慢支、哮喘,體弱多病等病症輔助治療。
ACYW135流腦:預防A、C、Y及W135群腦膜炎奈瑟氏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滅活脊髓灰質炎疫苗:用于預防小兒麻痹症,抗體陽轉率高,免疫保護效力持久。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4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第三章 疫苗接種
第十九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并根據疫苗的國家标準,結合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信息,制定、公布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程序和其他疫苗的免疫程序或者使用指導原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流行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接種方案,并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各自職責,根據國家免疫規劃或者接種方案,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監測、評價、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作好記錄。
第二十一條 接種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件;
(二)具有經過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者鄉村醫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範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城鎮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立預防接種門診。
第二十二條 接種單位應當承擔責任區域内的預防接種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 接種單位接收第一類疫苗或者購進第二類疫苗,應當建立并保存真實、完整的接收、購進記錄。
接種單位應當根據預防接種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類疫苗的需求計劃和第二類疫苗的購買計劃,并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二十四條 接種單位接種疫苗,應當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和接種方案,并在其接種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第一類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
第二十五條 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并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情況。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了解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并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符合接種條件的受種者實施接種,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填寫并保存接種記錄。
對于因有接種禁忌而不能接種的受種者,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提出醫學建議。
第二十六條 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内,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并作好記錄。
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
預防接種證的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後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
第二十八條 接種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免疫規劃對居住在其責任區域内需要接種第一類疫苗的受種者接種,并達到國家免疫規劃所要求的接種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及時向接種單位分發第一類疫苗。
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要求自費選擇接種第一類疫苗的同品種疫苗的,提供服務的接種單位應當告知費用承擔、異常反應補償方式以及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有關内容。
第二十九條 接種單位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接種情況進行登記,并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種單位在完成國家免疫規劃後剩餘第一類疫苗的,應當向原疫苗分發單位報告,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條 接種單位接種第一類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接種單位接種第二類疫苗可以收取服務費、接種耗材費,具體收費标準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傳染病監測和預警信息,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内部分地區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全部範圍内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并向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需要在全國範圍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内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決定。作出批準決定的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物資調用等工作。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
第三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需要采取應急接種措施的,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傳染病監測和預警信息發布接種第二類疫苗的建議信息,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
接種第二類疫苗的建議信息應當包含所針對傳染病的防治知識、相關的接種方案等内容,但不得涉及具體的疫苗生産企業、疫苗批發企業。
相關知識
兒童免費接種疫苗可預防12種病
接種疫苗是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最經濟、有效的方法之一。
各地提供免費接種的疫苗可能略有不同,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按照國家規定,孩子出生後1個月内,就要建立預防接種證,并要長期保存。給孩子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都要檢查預防接種證。還有,一定要到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頒發合格資質的接種單位去接種疫苗。
如何看待接種反應
對絕大多數人而言,接種疫苗是安全的。不過疫苗畢竟是一種異物,部分兒童因個體差異會在接種部位發生紅腫、疼痛、硬結等,或出現發熱、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狀,這些都是預防接種後的一般反應,病情輕微,多在1~2天内自行恢複,必要時就醫。極少數兒童在接種後可出現罕見的異常反應,如無菌性膿腫、過敏反應等,病情相對較重,需要及時治療。另外,如果兒童在接種疫苗時正處于某種疾病的發病前期,或存在某種潛在的疾病,在接種後碰巧發病,被稱為“偶合症”,與疫苗本身無關,很容易與接種的不良反應混淆。
為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兒童家長應該在接種前了解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配合接種人員,提供兒童的健康狀況并了解兒童的接種禁忌等情況;接種後,兒童要在接種門診留觀30分鐘,一旦出現可疑反應可得到及時處理。
疫苗是防控麻疹的最有效手段
麻疹是傳染性最強的傳染病之一。麻疹病毒主要通過呼吸道傳播,日常生活中的密切接觸亦可以傳播。麻疹發病最初表現為發熱、結膜炎、流涕、咳嗽等,第3~7天開始出紅色斑疹,首先是面部,而後遍及全身,持續4~7天,出疹前後5天内具有傳染性。
人類對麻疹病毒普遍易感,接種麻疹疫苗是預防和控制麻疹的最有效手段。在實施麻疹疫苗接種前,幾乎每個兒童都難以幸免感染。我國廣泛使用疫苗後,麻疹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均大幅下降。但在部分地區仍有麻疹病例暴發。及時全程接種麻疹疫苗,能有效預防麻疹的感染。麻疹疫苗應接種兩次,初種月齡為8月齡,複種為18—24月齡。2008年以後,我國開始使用含麻疹成分的聯合疫苗替代麻疹單價疫苗,如麻疹—風疹聯合疫苗,即一次接種可以預防麻疹、風疹兩種疾病。
接種脊灰疫苗需注意哪些問題
人體感染脊髓灰質炎(簡稱脊灰)病毒後,絕大多數為隐性感染,臨床上無任何症狀,僅有極少數感染者,由于病毒侵入中樞神經系統,引起脊髓灰質炎,會導緻肌肉麻痹,俗稱“小兒麻痹症”。
兒童服用脊灰疫苗(俗稱小兒麻痹症糖丸),是預防此病的重要手段。滿2、3、4月齡的兒童,各服糖丸一粒,一歲以内共服3次,滿4歲再服一粒。糖丸采用直接口/嚼服或溶于涼開水送服,服苗後半小時内不要喝熱水及哺乳,以免降低疫苗活性。
目前,中國是無脊髓灰質炎病例的國家,但世界上還有一些國家仍然有脊灰流行,特别是與我國接壤的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爾等國家仍然有脊灰的暴發流行,發生輸入性病例的危險始終存在,因此各個國家仍舊對适齡兒童接種脊灰疫苗,直至全球消滅脊髓灰質炎。
讓流行性乙型腦炎不再流行
流行性乙型腦炎,簡稱乙腦,是感染乙腦病毒所緻。乙腦是人畜共患的傳染病,豬是乙腦最重要的傳染源。蚊子叮咬了感染乙腦病毒的豬後,再去叮人,可以造成乙腦在人群中的傳播。乙腦常見症狀是發熱、頭疼、噴射性嘔吐等,病死率高達5%~35%,約30%的幸存者有神經系統後遺症,主要有失語、肢體癱瘓、癡呆等。
給兒童接種疫苗,是預防控制乙腦最經濟、有效的手段。2008年起,中國将乙腦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兒童要及時全程接種乙腦疫苗。中國目前使用的乙腦疫苗有減毒活疫苗和滅活疫苗兩種。減毒活疫苗接種全程共打2針,分别在8月齡和2周歲接種;滅活疫苗接種全程共打4針,分别在8月齡打2針(間隔7~10天打第2針),2周歲、6周歲各接種1針。從非流行區到流行區的人,也最好在來流行區前1個月完成接種。另外,除了接種乙腦疫苗,還要積極滅蚊、防蚊,預防乙腦傳播。
及時接種疫苗可有效阻斷乙肝病毒傳播
中國是乙肝大國,約有9300萬乙肝病毒攜帶者。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傳染病,主要經血傳播。在無任何幹預措施的情況下,40%攜帶乙肝病毒的母親可将病毒傳染給孩子。嬰幼兒感染乙肝病毒後,90%~95%發展成慢性攜帶病毒狀态,而成人僅為10%左右。
2002年,中國将乙肝疫苗納入兒童免疫規劃,為所有新生兒免費接種乙肝疫苗。接受乙肝疫苗全程免疫後,幾乎所有的兒童都可受到保護,并且效力持久。
新生兒出生後立即按照0、1、6月齡的接種程序,全程接種3次乙肝疫苗。由于攜帶乙肝病毒的孕婦在懷孕、分娩及産後,有可能将乙肝病毒傳染給新生兒,所以乙肝疫苗接種更強調首針的及時性——新生兒出生後24小時内應立即接種第一針。如果孕婦已經明确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新生兒的接種時間越早越好,同時還要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以提高阻斷病毒傳播效果。
重要意義
兒童免疫規劃是通過接種疫苗達到控制和消除相關傳染病的最有效措施,是公共衛生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兒童免疫規劃工作直接關系到免疫針對傳染病發病趨勢的消長,事關兒童的健康成長、社會的穩定和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康,事關中華民族健康素質的提高。全國預防接種宣傳日,是一個保障兒童身體健康的宣傳日,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