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

軍隊管理制度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的軍銜制度。軍銜制度是世界各國軍隊為明确軍中指揮關系、激勵士氣而普遍采用的一種行之有效的軍隊管理制度。軍銜既可以明确軍人在軍隊中的地位、責任和相互關系,也是國家給予軍人的榮譽。軍銜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國家的武階體制。近代軍銜制度出現于15世紀的西歐。之後,經過二三百年的不斷發展與傳播,最終形成了現代國際上通行的軍銜制度。
  • 中文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适用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境
  •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
  • 類型:軍銜制度

概況

建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拟議實行軍銜制度,一次是抗戰初期的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一次是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重慶談判之後。兩次拟訂的軍銜等級都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度相同,但由于受當時環境的制約,兩次拟訂的軍銜制度都未能實行。

建國後,為加強軍隊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很快被重新提上議事日程。1950年9月總幹部部管理部成立時,就設置了“軍銜獎勵處”。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軍銜制的問題。1952年11月26日,總幹部部在向毛澤東主席并軍委的報告中,對實行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等問題拟制了初步計劃。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度。

曆史

1955年軍銜制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了解放軍采用國際通用的軍銜體制。這次軍銜等級設置是在中國傳統軍銜等級體系的基礎上,參照了蘇聯、朝鮮等國的軍銜制而設定的。55式軍銜制曾在1955年-1965年間實行,分為6等20級。

分别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設而未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準尉(未設而實授)

士兵軍銜:士官、上士、中士、下士、士兵、上等兵、列兵

1985年軍銜制

早在1980年3月20日,中央軍委擴大會就明确提出,要恢複軍銜制。為了配合軍銜制的實施,從1981年開始,我軍便着手新一輪軍服改革工作。由于這次改革的軍服準備在恢複軍銜制的同時裝備,因此從一開始就叫“軍銜服裝”。1984年1月,中央軍委批準了改革方案,正式定型生産。到1984年底,恢複軍銜制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初步完成。中央軍委曾考慮在1985年恢複軍銜制,後因部隊需要精簡整編(即著名的“百萬大裁軍”),為了完成這一艱巨任務,各項工作都必須調整。因此恢複軍銜制的計劃推遲至1988年進行,而原計劃的換裝照常進行,隻是暫不佩戴軍銜識别标志。但軍服品種名稱仍按原定的軍銜服名稱,于1985年5月1日正式裝備部隊,定名為“85式”。

幹部佩戴不分級别的軍種肩章,肩章的底闆與服裝一緻,陸軍和空軍是草綠色底闆,海軍藏藍色底闆。陸軍肩章上面正中釘綴八一軍徽,空軍肩章上面正中釘綴後面疊加金黃色飛鷹兩翼的八一軍徽,海軍肩章上面正中釘綴後面疊加金黃色鐵錨的八一軍徽,軍徽頂部正對肩章扣眼處。義務兵軍服不佩戴無肩章,因而無肩章袢。海軍和空軍的軍種符号,在1988年實行新軍銜制時成了海軍和空軍的領花。

領章為平行四邊形,陸軍為紅色,海軍為黑色,空軍為天藍色。幹部領章的兩條長邊和一條短邊處鑲黃邊,上面正中釘綴金屬制金色五星,不鑲的一邊朝着胸口,志願兵佩戴和幹部同樣的領章。義務兵領章上釘綴軍種符号,即陸軍釘綴八一軍徽,海軍釘綴後面疊加金黃色鐵錨的八一軍徽,空軍釘綴後面疊加金黃色飛鷹兩翼的八一軍徽。

1988年軍銜制

現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于1988年實行,初設為6等17級,1993年将士兵軍銜由3等6級增設為3等9級,1994年取消一級上将銜,1999年将士兵軍銜由3等9級精簡為2等8級,2009年又改為2等9級。另外,在實行新軍銜制的同時,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軍事委員會《關于确認1955年至1965年期間授予的軍官軍銜》的議案,對1955年至1965年期間被授予軍官軍銜的人員,其軍銜予以确認,表明“55式軍銜”作為個人榮譽至今仍然有效。現行軍銜分為5等19級。軍官軍銜說明如下:

将官(金色松葉,加金星)

一級上将(設而未授,1994年取消)

上将(中央軍委副主席,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正大軍區職);三顆金星

中将(副大軍區職;或正大軍區職,正軍職);二顆金星

少将(正軍職,副軍職;或副大軍區職,正師職);一顆金星

校官(兩杠)

大校(正師職;或副軍職,副師職/正旅職);兩杠四星

上校(副師職/正旅職,正團職/副旅職);兩杠三星

中校(正團職/副旅職,副團職;正營職);兩杠二星

少校(正營職;或副團職,副營職);兩杠一星

尉官(一杠)

上尉(正連職;或副營職,副連職);一杠三星

中尉(副連職;或正連職,排職);一杠二星

少尉(排職);一杠一星

學員

學員;一杠

士官

一級軍士長

二級軍士長

三級軍士長

四級軍士長

上士

中士

下士

士兵

上等兵

列兵

1988年制士官軍銜

士官

軍士長;專業軍士

軍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1993年制士官軍銜

士官

四級軍士長;四級專業軍士

三級軍士長;三級專業軍士

二級軍士長;二級專業軍士

一級軍士長;一級專業軍士

軍士

上士

中士

下士

1999年制士官軍銜

高級士官

六級士官

五級士官

中級士官

四級士官

三級士官

初級士官

二級士官

一級士官

2009年制士官軍銜

高級士官

一級軍士長

二級軍士長

三級軍士長

中級士官

四級軍士長

上士

初級士官

中士

下士

1995年9月10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設三等八級: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1998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年後,士兵軍銜等級和專業軍士、軍士長的稱謂自行取消。

2007年軍銜制

現行的軍銜制為2007年頒布的07式軍銜,具體樣式與88式基本一緻,但是底色和星的顔色發生變化。

文職幹部軍銜符号改為寶象花。三級以上加橄榄枝,四級以下加飄帶。生長幹部學員改為肩章中間縱向加1條橫線。士官軍銜與現行表達方式相同,但軍銜中星徽的橄榄枝不再随士官等級變化而變形。星徽、符号、縱線、折杠均為金黃色。

軍銜标志包括軍銜肩章、軍銜袖章和軍銜領章。軍銜肩章分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和3種,硬肩章又分常服硬肩章和禮服硬肩章,二者顔色是一樣的,隻是底闆材質不一樣,禮服硬肩章為磨毛式材質。硬肩章套在禮服或常服的肩袢上,用免縫扣穿過硬肩章鎖眼、肩袢鎖眼和肩部孔眼,旋緊固定。軟肩章套在夏常服的肩袢上,将紐扣系于肩章鎖眼和肩袢鎖眼上。

套式肩章套在肩袢上,用免縫扣穿過肩袢鎖眼和肩部孔眼,旋緊固定,或者紐扣系于肩袢鎖眼上。軍銜領章與作訓服衣領上的尼龍搭扣粘合固定。海軍軍銜袖章,由專業人員縫制和綴釘。

現行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軍官軍銜共分3等10級,即: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空軍、武警軍官警官在軍銜前分别冠以“海軍”、“空軍”、“武警”。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還另設有文職幹部與學員軍銜。

士官軍銜設置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武警部隊還設有禮儀士兵軍銜,分為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2等5級。

将官

1.上将

陸軍上将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陸軍最高軍銜。軍銜條例規定,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予陸軍上将軍銜。陸軍上将還是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正大軍區職包括副總參謀長,總政治部副主任,總後勤部部長、政委,總裝備部部長、政委,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等。

海軍上将為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海軍最高軍銜,一般隻授予海軍司令員、海軍政治委員。

空軍上将為空軍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空軍最高軍銜。空軍上将軍銜一般隻授予空軍司令員、空軍政治委員。

武警上将為正大軍區職警官的主要警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武警部隊最高警銜。武警上将一般授予武警部隊司令員、武警部隊政治委員。

2.中将

陸軍中将是副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包括總後勤部副部長、副政委,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委及其他副大軍區職軍官。此外,陸軍中将還是正大軍區職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中将為海軍副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和資深的海軍正軍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中将軍銜。

空軍中将為空軍副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正大軍區職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空軍正大軍區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正軍職軍官,也可被授予空軍中将軍銜。

武警中将是副大軍區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中将還是武警正大軍區職警官和正軍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3.少将

陸軍少将為陸軍正軍職和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其中正軍職包括集團軍軍長、政委,省軍區和軍級警備區司令員、政委及其他正軍職軍官;副軍職包括集團軍副軍長、副政委、省軍區副司令員、副政委及其他副軍職軍官。此外,陸軍少将還是副大軍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海軍少将為海軍正軍職、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海軍少将還是海軍副大軍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海軍副大軍區職軍官及資深的海軍正師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少将軍銜。

空軍少将為空軍正軍職、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大軍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空軍副大軍區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正師職軍官,也可被授予空軍少将軍銜。

武警少将為正軍職警官和副軍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少将還是武警副大軍區職警官和正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校官

1.大校

陸軍大校為陸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軍職軍官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軍官和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大校為空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軍職和副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空軍副軍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副師職軍官,也可授予空軍大校軍銜。

武警大校為正師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大校還是武警副軍職警官和副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2.上校

陸軍上校為陸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和正團職(副旅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海軍上校為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和正團職(副旅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空軍上校為空軍副師職(正旅職)和正團職(副旅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武警上校為武警副師職警官和正團職警官的主要警銜。

3.中校

陸軍中校為陸軍副團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正團職(副旅職)軍官和正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中校為海軍副團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團職(副旅職)軍官和海軍正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中校為空軍副團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正團職(副旅職)軍官和空軍正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中校為武警副團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正團職警官和正營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4.少校

陸軍少校為陸軍正營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團職軍官和副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少校為海軍正營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團職軍官和海軍副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少校為空軍正營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團職軍官和空軍副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少校為武警正營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副團職警官和副營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尉官

1.上尉

陸軍上尉為陸軍副營職軍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上尉為海軍副營職軍官和海軍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深的海軍副連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上尉軍銜。

空軍上尉為空軍副營職軍官和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深的空軍副連職軍官也可被授予空軍上尉軍銜。

武警上尉為武警副營職警官和正連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副連職警官的輔助警銜,即資曆較深的副連職警官也可被授予武警上尉警銜。

2.中尉

陸軍中尉為陸軍副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正連職軍官和排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中尉為海軍副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連職軍官和排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正連職軍官和資深的排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中尉軍銜。

空軍中尉為空軍副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正連職軍官和排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曆較淺的空軍正連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排職軍官,也可被授予空軍中尉軍銜。

武警中尉為武警副連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正連職警官和武警排職警官的輔助警銜,即資曆較淺的正連職警官和次深的排職警官,也可授予武警中尉警銜。

3.少尉

陸軍少尉為陸軍排職軍官的主要軍銜。陸軍少尉是陸軍軍官軍銜中最低的一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陸軍中等專業學校和大學專科畢業的學員,分配到部隊任職後,一般授予陸軍少尉軍銜。

海軍少尉為海軍排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海軍軍官軍銜中最低的一個等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海軍中等專業學校及大學專科畢業的學員,分配到部隊任職後,一般授予海軍少尉軍銜。

空軍少尉為空軍排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軍官軍銜中最低的一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空軍中等專業學校和大學專科畢業的學員,分配到部隊任職後,一般授予空軍少尉軍銜

武警少尉為武警排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是武警警官警銜中最低的一級。根據武警部隊有關規定,經過警官院校培訓過的士兵以及大學專科畢業初任軍官職務的人員,授予武警少尉警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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