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

g4

要員保護組
G4是香港警方保安處第4組的俗稱,也稱要員保護組(Very Important Person Protection Unit,簡稱VIPPU),前身為香港警察隊政治部的屬下分隊,隸屬于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專職負責各國首腦、重要領袖人物的警衛和保安。[1]各亞太地區執法機構在檢測其保護證人的管理效能時,皆以要員保護組作為首選的标準機構。
  • 中文名:要員保護組
  • 外文名:
  • 簡稱:g4
  • 主管單位:
  • 登記單位:
  • 屬性:
  • 社團地址:
  • 主要成就:
  • 職責:保護要員的人身安全
  • 隸屬: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

名稱由來

香港殖民地時期,警隊存有政治部,屬下有多個部門(以英文字母排列),其中要員保護組正處身于G部門的第四組,俗稱因而得來。

職責

要員保護組的任務是保護要員的人身安全,要員抵達香港後,要員保護組會随即作出監視及近身保護,當要員受到襲擊時會随即以身軀遮檔其及護送離開現場。

要員保護組出巡前先遣人員會先往要員行程内的地方及途經路線視察,并且安排一切保安事宜。包括請警察搜查隊進行反恐及安全保障搜查,并且在檢查後會貼上保安封條及清場。在較高層次保護任務上,要員保護組會聯同警隊護送組及特别任務連一起肩負保護要員的重任。

組織

要員保護組由員佐級至總督察的男女人員組成,共有近90名人員。

曆史

香港是一座世界級城市,每年均有不少各國家的政治要員或是元首到訪,根據國際公約所定,東道主有責任保護上述人士的性命及尊嚴。基于1972年德國慕尼黑慘案的前車之鑒,警隊遂成立要員保護組。要員保護組建立初時接受英國特種空勤團有關保護要員的訓練,隊伍成熟後,已自行發展出一套保護要員的技巧和訓練内容。

訓練

人員投考加入要員保護組的資格,最基本為擁有3年警察年資,擁有良好的服務紀錄,曾駐守警察機動部隊,并且懂得非一般的遊泳技術。投考人員必先通過為期3天的遴選過程,成功經過遴選的人員會再次被挑選,成功過關的人員将會進入為期10星期的基本訓練課程,成功完成課程的人員及後會進入為期半年的試用期。

為期10星期的基本訓練課程是以英國特種空勤團的戰術及模式為部門成立初期時的标準導向,後來逐漸發展出獨有的香港模式;基本訓練課程包括:拳擊、槍械使用、防護性保安技巧、防衛性駕駛技術、風險評估、急救、(由要員保護組和醫院管理局合辦的)基本創傷生命支援術(完成相關訓練後,人員的醫療技術和資格相等于一名擁有一級緊急醫療助理資格的救護員)以及處理生化技術等等。

能夠成功完成課程的人員及後會進入為期半年的試用期,感夠成功通過試用員的人員方能正式成為要員保護組的一員。

入選人員往後還須要接受較深造的戰術和行動醫療課程,包括與警察機動部隊、機場特警組及特别任務連等聯合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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