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鄙”的古字是“啚”。“啚”是會意字,甲骨文作圖1,圖2,上部的“口”像城市,下部字形(“㐭”)像糧倉。在城外所建的糧倉,這就是“啚”。金文(圖2)是這一字形的訛變。而《說文》小篆則在甲骨文的字形上又添加了義符“邑”,表示遠離城市的聚集地之意。從字形上看,“鄙”的造字本義就是指城外的糧倉或者農田。鄙又指公卿大夫的封地、食邑,這種土地一般都在郊外甚至更遠,因而“鄙”字的引申義就是邊遠之地。
在中心城市人的眼中,邊遠地方人不如都城裡的人見得廣,行得通,說得好。因此“鄙”作形容詞用在人身上,表示他的粗俗。因為處于邊遠地方的人是粗俗的,因此,可以說鄉下人常常受人輕視,這是長期不發達社會給人們心理上造成的根深蒂固的病态。“鄙”用作動詞就是輕視,看不起的意思。“鄙”的動詞用法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很普遍了,後來“鄙”的動詞用法固定在書面語中,一直流傳到現代,現代漢語中還有鄙棄、鄙薄、鄙夷這些詞。
在交際過程中,盡管不可輕易地允許别人看不起自己,自己表示謙恭時是可以使用“鄙”字的。譬如在一些場合還常用鄙人、鄙意這些詞,這不是實指他本人的粗俗,而是自稱的謙辭。
現代釋義
基本釋義
鄙bǐㄅㄧˇ
1.中國周代地方組織單位之一,五百家為一鄙:~師(古官名,周制每縣五鄙,「鄙師」掌其鄙之政令祭祀)。
2.郊野之處,邊遠的地方:邊~。
3.粗俗:~陋。~俗。~夫。~近(庸俗淺近)。
4.輕蔑,看不起:~視。~夷。~棄。~薄。
5.品質低劣:卑~。
6.謙辭,用于自稱:~人。~老。~見。
7.吝啬:~吝。~詐(貪吝詐僞)。
詳細釋義
鄙bǐ
〈名〉
(形聲。從邑,啚(bǐ)聲。本義:五百家(周代戶口單位))
同本義[Bi,fivehundredfamilies]
鄙,五酂為鄙。——《說文》
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酂,五酂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周禮•遂人》
縣都之治。——《周禮•宰夫》。注:「五百家為鄙。」
以八卿治都鄙。——《周禮•太宰》。注:「都之所居曰鄙。都鄙距國五百裡,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
命司徒,循行縣鄙。——《呂氏春秋》。高誘注:「鄙,五百家也。」
采邑;小邑[city;smallcity]
辯其邦國都鄙。——《周書•職方》。注:「邑曰鄙。」
四鄙入保。——《禮記•月令》。注:「界上邑。」
又如:鄙野(郊外偏遠的地方);邊鄙殘破
邊邑;邊境[border]
群公子皆鄙。——《左傳•莊公二十六年》。注:「邊邑也。」
匈奴背叛不臣,數為寇暴于邊鄙。——《鹽鐵論•本議》
蜀之鄙有二僧。——清·彭端叔《為學一首示子侄》
又如:鄙疆(邊境);鄙縣(邊鄙小縣);鄙邑(邊城)
郊野;郊外[outersuburbs;outskirts]
餘睹李将軍悛悛如鄙人。——《史記•李将軍列傳》
又如:鄙生(鄉野儒生)
鄙bǐ
〈形〉
小;狹[small;narrow]
詢天下之異文鄙(瑣屑)事以快言論。——清·劉開《問說》
又如:鄙狹(狹窄);鄙吝(形容心胸狹窄)
見識淺薄,行為低下[mean]
以為鄙吝。——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人賤物亦鄙。——《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左傳•莊公十年》
又如:鄙樸(樸實粗俗);鄙萎(醜陋而沒有精神)
粗俗,庸俗;質樸[vulgar;simple]
性好作詩,詞語鄙俚。——《金史•斜卯愛實傳》
今之争鬥,非鄙(粗俗,低下)也,财寡也。——《韓非子•五蠹》
又如:鄙俚(鄉土的、樸實的。也轉為粗俗的意思);鄙樸(樸實粗陋);鄙穢(粗俗惡劣)
自稱的謙詞[my]
鄙夫寡識。——張衡《東京賦》
又如:鄙老(老人自謙之詞);鄙事(對自己所做瑣事的謙詞)
鄙bǐ
〈動〉
視為淺陋[belittle;despise]
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左傳•宣公十四年》
孔子鄙其小器。——宋·司馬光《訓儉示康》
如:鄙笑(輕視而嘲笑);鄙厭(鄙視厭惡);鄙慢(輕視怠慢)
閉目塞聽,蔽固不通[beoutoftouchwithreality]。如:鄙蔽(蔽固,不通達);鄙滞(蔽固阻滞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六】【邑部】兵美切(bǐ)
五酇為鄙。從邑,啚聲。
說文解字注
五酇為鄙。
段注:見《遂人》,五百家也。又《周禮》:“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畍曰都,鄙,所居也。”按,《大司徒》以邦國、都鄙對言,鄭注以“邦之所居曰國,都之所居曰鄙”對言。《春秋》經傳鄙字多訓為邊者,蓋《周禮》都鄙歫國五百裡,在王畿之邊,故鄙可釋為邊。又引伸為輕薄之偁,而鄙夫字古作啚。《最目》雲:“俗儒啚夫,翫其所習。”可證也。今則鄙行而啚廢矣。
從邑,啚聲。
段注:兵美切。古音在一部,故鄙、否通叚用也。
廣韻
方美切,上旨幫‖啚聲之部(bǐ)
鄙,陋也。又邊鄙也。方美切。四。
康熙字典
【酉集下】【邑部】鄙·康熙筆畫:18·部外筆畫:11
古文:?
《廣韻》方美切。《集韻》《韻會》補美切。《正韻》補委切。竝音比。《釋名》: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注: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内者。
又《地官·遂人》:掌造縣鄙形體之法,五酇為鄙,五鄙為縣。
又《廣韻》:邊鄙也。《左傳·隐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注:鄙,鄭邊邑。
又《正韻》:陋也,厭薄之也。《左傳·宣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又鄙與都對言,樸野也。《淮南子·诠言訓》: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又鄙與仁對,言不通也。《前漢·董仲舒傳》:或仁或鄙。
又啬於财者曰鄙吝。
俗作鄙、?。
音韻集彙
中上古音
韻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