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體樁

載體樁

土木工程的混凝土樁身和載體
載體樁包括兩部分:混凝土樁身和載體。載體樁承載力高的基本原因在于樁端土體密實,通過夯實填料擠密樁端土體形成載體。載體樁從受力原理分析,混凝土樁身相當于傳力杆,載體相當于擴展基礎,上部荷載通過樁身傳遞到載體,再通過載體内水泥砂拌合物、擠密土體、影響土體逐級擴散,最終傳遞到載體下持力層。[1]
    中文名:載體樁 外文名:The carrier pile 用途: 類型:土木工程 屬于:地基

基本規定

1、對無相近地質條件下成樁試驗資料的載體樁設計,應事先進行成孔、成樁試驗和載荷試驗确定設計及施工參數。

2、被加固土層宜為粉土、砂土、碎石土及可塑、硬塑狀态的黏性土、素填土、雜填土和濕陷性黃土經過成樁試驗和載荷試驗确定載體樁的承載力滿足要求時,也可作為被加固土層。在濕陷性黃土地區采用載體樁時,載體樁必須穿透濕陷性黃土層。

3、載體樁樁間距不宜小于3倍樁徑,且載體施工時不得影響到相鄰樁的施工質量。當被加固土層為粉土、砂土或碎石土時,樁間距不宜小于1.6m;當被加固土層為含水量較高的黏性土時,樁間距不宜小于2.0m。

4、樁身長度應由所選擇的被加固土層和持力層的埋深及承台底标高确定。

5、載體施工時的填料量應以三擊貫入度控制。對于樁徑為300~500mm的載體樁,其填料量不宜大于1.8立方米;當填料量大于1.8立方米時,應另選被加固土層或改變施工參數。

6、當樁身進入承壓水土層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突湧。

7、在樁基礎施工時,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相鄰樁的上浮量。對于樁身混凝土已達到終凝的相鄰樁,其上浮量不宜大于200mm;對于樁身混凝土處于流動狀态的相鄰樁,其上浮量不宜大于50mm。

8、當采用載體樁作為複合地基中的增強體時,載體樁樁身可不配筋。

施工技術

普通樁的承載力主要來源于樁的側摩阻力,而載體樁的承載力主要來自載體,載體通過反複填入建築垃圾再以3.5噸重錘提升6米進行自由落體夯實,通過三擊貫入度等指标控制密實度,随後再夯填一定量的幹硬性混凝土,從而由内向外形成幹硬性混凝土、填充料和擠密土體形成的載體,使樁端土體得到最優的密實,将上部荷載有效傳遞給下面的持力土層,達到提高承載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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