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相如完璧歸趙論

蔺相如完璧歸趙論

明代王世貞創作的散文
《蔺相如完璧歸趙論》是王世貞所作的一篇有名的史論,章法上散聚結合,定主賓之序、掌均變之衡,征節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馭圓缺參差,見開合呼應,求從順言自然。審美上是實用與審美相結合。
  • 作品名稱:蔺相如完璧歸趙論
  • 作者:王世貞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出處: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複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如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璧乎?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與城,而绐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請就死于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

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萬衆壓邯鄲,而責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蔺相如之獲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勁渑池,柔廉頗,則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趙者,天固曲全之哉!

創作背景

王世貞作為明代著名的曆史學家,對曆史事件的評價不盲從古人,常常見前人所未見,道前人所未道,善察疑似之迹 [1]  。《蔺相如完璧歸趙論》針對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感喟針砭,令讀者重又反思這一經典故事背後的合理性。作者撇開蔺相如個人品德優劣不論,着眼于形勢大局,從秦趙兩國利害關系入手,居高臨下指摘曆史人物活動的某些欠缺失策之處,順理而成章,提出了自己的一家之言 。在他的此論中,他以散文創作面對政治、社會,發表自己獨到的議論:“文之事本一而其用三:曰晰理,曰紀事,曰抒情,是三者,文之大用也。”

西漢司馬遷在《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記載,蔺相如受命帶寶玉去秦國換十五座城池,見秦王沒有誠意,便憑着自己的聰明才智,終于使寶玉完好回歸趙國。這就是家喻戶曉的”完璧歸趙”,直到後來,人們仍然對蔺相如的英勇行為贊賞有加。

注釋譯文

譯文

蔺相如完璧歸趙,人人都稱道他。但是,我卻不敢苟同。

秦國用十五座城的空名,來欺騙趙國,并且勒索它的和氏璧。這時說它要騙取璧是實情,但不是想要借此窺視趙國。趙國如果知道了這個實情就不給它,不知道這個實情就給它。知道了這個實情而害怕秦國而給它,知道這個實情而不害怕秦國就不給它。這隻要兩句話就解決了,怎麼能夠既害怕秦國又去激怒秦國呢?

況且,秦國想得到這塊璧,趙國不給它,雙方本來都沒有什麼曲直是非。趙國交出璧而秦國不給城池,秦國就理虧了。秦國給了城池,而趙國卻拿回了璧,就是趙國理虧了。要想使秦國理虧,不如就放棄璧。害怕丢掉璧,就不如不給它。秦王既然按照地圖給了城池,又設九賓的隆重禮儀,齋戒之後才來接受璧,那種形勢是不得不給城池的。如果秦王接受了璧而不給城池,蔺相如就可以上前質問他:“我本來就知道大王是不會給城池的,這塊璧不是趙國的嗎?而十五座城池也是秦國的寶物。現在假使大王因為一塊璧的緣故而抛棄了十五座城池,十五座城中的百姓都會深恨大王,說把我們像小草一樣抛棄了。大王不給城池,而騙奪了趙國的璧,因為一塊璧的緣故,在天下人面前失去信用,我請求死在這裡,來表明大王的失信。”這樣,秦王未必不歸還璧。但是當時為什麼要派手下人懷揣着璧逃走而把秦國處在理直的一方呢?

那時秦國并不想與趙國斷絕關系。假如秦王發怒,在街市上殺掉蔺相如,派武安君率領十萬大軍進逼邯鄲,追問璧的下落和趙國的失信,一次獲勝就可以使相如滅族,再次獲勝而璧最終還是要落到秦國手裡。

因此我認為,蔺相如能保全這塊璧,那是上天的保佑。至于他在渑池以強硬的态度對付秦國,在國内以謙和的姿态對待廉頗,那是策略上越來越高明了。所以說趙國之所以能得以保全,的确是上天在偏袒它啊!

注釋

蔺相如之完璧:蔺相如,戰國時趙國大臣。趙惠文王得到稀世之寶——和氏璧,秦昭王想用十五座城換取這塊璧。當時秦強趙弱,趙王恐給了秦璧卻得不到城。蔺相如請命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給趙城,用計賺回和氏璧,并叫随從化裝從小路逃走,完璧歸趙。

情:實情、本意。

九賓:古代舉行大典時所用的極隆重的禮儀。賓指擯相,迎賓禮贊的官吏。

绐:欺騙。

令:假如。

僇:通“戮”,殺戮。

武安君:秦國大将白起的封号。邯鄲:趙國都城,在今河北邯鄲市。

族:滅族。

勁渑池:公元前279年,秦王約趙王會于渑池。宴會上秦王請趙王鼓瑟以辱趙王。蔺相如随行,便以刺殺秦王相威脅,請秦王為趙王擊缶。勁:強勁。果敢的意思。

柔廉頗:廉頗,趙國名将。蔺相如因“完璧歸趙”和“渑池會”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上。廉頗不服,打算侮辱他。蔺相如以國家利益為重,多次避讓廉頗。廉頗受到感動,負荊請罪。廉蔺遂成刎頸之交。柔:忍讓。退讓的意思。

作品鑒賞

結構賞析

蔺相如是戰國時趙國人,趙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詐以十五座城相交換,趙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兌現諾言,終不辱使命而完璧歸趙。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即表示了異議,然後以分析秦、趙時勢入手,指出趙國有諸多失策之處,而蔺相如完璧歸趙實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貞此論,言辭咄咄,非純為鑿空之談。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衆說,對蔺相如“完璧歸趙”一事“未敢以為信也”。開門見山,毫無遮攔。接着分述其觀點,展開全文。《史記》所載的“完璧歸趙”始末,事啟端于秦昭王“願以十五城請易璧”,結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作者據此斷言,雖秦強趙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也就是說秦當時的本意隻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沒有打算以此為借口進攻趙國。作者開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質方面,而不去糾纏其中令人眼花缭亂的具體情節,根據史實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論斷。然而作者并沒有以事後的認識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許趙國對秦的實情本意有“得”與“不得”的兩種選擇;對秦的威脅有“畏”與“弗畏”的不同反應。偏執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讓人心服口服。趙國的“得”與“不得”,“畏”與“弗畏”都無可非議,作者要批評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複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換句話說,無論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緻“武安君十萬衆壓邯鄲”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隻見個人不見大局的窠臼,正本尋源,一新讀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與“畏”為前提錯綜組合成四個判斷,包羅了趙國的一切可能情況,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謂“兩言決耳”的必然性結論——“予”或是“弗予”。承認作者的前提就必須承認他的結論,這就是邏輯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為蔺相如拟設了一段對秦王的言辭,其所以有力,就是因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則民怨,不予城而欺趙則失信于天下這樣的二難推理。秦王要擺脫這種兩難的困境就隻有“返璧”這唯一的出路。本文區區不足四百字,卻包含了幾處嚴密的邏輯推理。如果說卓越的史識是這篇文章的軀體的話,那麼支撐它的正是強有力的邏輯之足。

文章最後一段,作者為了不使讀者生疑,作者便用歸結于天的說法,含蓄地表示雖然完璧歸趙了,可是也不能說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惡果沒有産生,隻是事出偶然罷了。古人雲,“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處是反其意而用之。

縱觀全文。文章開頭一句揭示全文論旨,“人皆稱之”與“予未敢以為信”一反一正相對提出,自然地引發下文。文章的主幹是第二、三兩段。作者先論“情”,後析“理”,雙管齊下。論“情”,則由秦及趙絲絲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論清蔺相如“既畏而複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則先破後立多方設想,辯清“曲”“直”兩字,證明“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的荒悖。“情”“理”兩層文有先後,意有輕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見。

文學賞析

中國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這篇《蔺相如完璧歸趙論》裡表現出來。散文特征在語言上是求簡與求精相結合的。所謂“求簡”,就是字數、篇幅簡要;所謂“求精”,就是語言精當,語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語言上求簡與求精相結合,言簡意赅地發表了作者的論點。該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獨執異議,貴在識見高遠,令人信服。該文開篇對世所稱譽的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實,予以否定,先聲奪人。接着,文章從三個方面闡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實意圖,指責蔺相如之所為是“既畏而複挑其怒”之舉,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點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謂曲直論,先明秦趙“兩無所曲直”,後又代蔺相如策劃,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懷而逃之”是“歸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後,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後果是族滅國破,是失于利。這樣,文章層層遞進,步步深入,從而逼出了全文的結論:“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這裡的“天”,是指當時的客觀形勢。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結,而作者又列出“勁渑池”“柔廉頗”兩件事,表面上與上文關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現出了作者的寫作意圖。作者認為,蔺相如的所謂“智”“勇”,不是為了趙國,而是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縱橫家的權謀機巧而已,這,其實是觸摸到了縱橫家的本質。因而,該文結論之後的餘波,決非可有可無的續貂之筆,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結合,定主賓之序、掌均變之衡,征節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馭圓缺參差,見開合呼應,求從順言自然。審美上是實用與審美相結合。

作者簡介

王世貞(1526年-1590年)字元美,号鳳洲,又号弇州山人,漢族,太倉(今江蘇太倉)人,明代文學家、史學家。“後七子”領袖之一。官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書,移疾歸,卒贈太子少保。好為古詩文,始于李攀龍主文盟,攀龍死,獨主文壇二十年。有《弇山堂别集》、《嘉靖以來首輔傳》、《觚不觚錄》、《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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