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

耕地

用來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農田又稱為耕地,在地理學上是指可以用來種植農作物的土地。[1]地球上1億4800萬方公裡的陸地中大約有3100萬是可耕地,但目前可耕地面積正以每年10萬平方公裡的速度流失。而耕地流失的主因是森林開伐,目前森林開伐主要發生在熱帶地區過度開發的雨林中。森林開伐有時甚至會導緻荒漠化,例如馬達加斯加的中央高原上因為過度的遊耕已導緻嚴重的荒漠化。
    中文名:耕地 拼音:gēng dì 釋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資源和條件 面積: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 五筆:difj fbn 注音:ㄍㄥ ㄉㄧˋ 出處:《原上新居》

釋義

(1)[till; plough]:用犁或耙翻地,準備播種、中耕或收獲。

(2)[plow]:用犁翻地。

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

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

(3)[tillable field]:可以耕種的田地。

(4)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複墾、整理地,休閑地(含輪歇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含蔬菜)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度小于1.0m、北方寬度小于2.0m固定的溝、渠、路和地坎(埂);二級分類為水田、水澆地、旱地。

中國耕地主要分布在東部季風區的平原和盆地地區。中國西部耕地面積小,分布零星。

引證解釋

1.翻松田土。唐王建詩:“借牛耕地晚,賣樹納錢遲。”唐杜荀鶴《題覺禅和》詩:“耕地戒侵連冢土,伐薪教護帶巢枝。”魯迅《且介亭雜文末編·序目》:“兩個耕夫在耕地。”

2.種植作物的土地。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二:“非機耕的地方國營農場二千八百九十七個,耕地面積将達到九百二十九萬畝。”周而複《印第安人》:“他有二十公頃耕地,不屬他個人所有,是公社的。” 

耕地分類

1.根據性質,耕地分為常用耕地和臨時性耕地。

(1)常用耕地:是指專門種植農作物并經常進行耕種、能夠正常收獲的土地。包括土地條件較好的基本農田和雖然土地條件較差,但能正常收獲且不破壞生态環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為中國基本的、寶貴土地資源,受到中國《土地法》嚴格保護,未經批準,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占用。

(2)臨時性耕地:又稱“幫忙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臨時開墾種植農作物,不能正常收獲的土地。根據中國《水土保護法》規定,種植農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還林還草,在其它一些地方臨時開墾種植農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因此,我們又可稱這部分臨時性耕地為待退的臨時性耕地。

科學手段應用于耕地

全國各省市自治區耕地資源空間分布數據産品基于Landsat TM數字影像(以地形圖糾正),采用全數字化人機交互快速提取方法,建立的耕地資源數據集,同時做成多種尺度栅格數據。此數據配合野外實地驗證保障其精度,數據質量良好,其中包括二級類,分為水田、旱地等土地利用/覆蓋類型。

2.根據當年利用情況,耕地又可分為當年實際利用的耕地和當年閑置、棄耕的耕地。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

(1)當年實際利用的耕地:指當年種植農作物的耕地。

(2)當年閑置、棄耕的耕地:指由于種種原因,當年未能種植農作物的耕地。包括輪歇地、休耕地、因幹旱、洪澇及其它自然和經濟原因農民未能種植農作物的耕地。

3.根據耕地的水利條件,可分為水田和旱地。旱地又分水澆地和無水澆條件的旱地。

(1)水田:指築有田埂(坎),可以經常蓄水,用來種植水稻、蓮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因天旱暫時沒有蓄水而改種旱地作物的,或實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輪種的(如水稻和小麥、油菜、蠶豆等輪種),仍計為水田。

(2)旱地:指除水田以外的耕地。旱地包括水澆地和無水澆條件的旱地。

①水澆地:是指旱地中有一定水源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下能夠進行正常灌溉的耕地。由于雨水充足在當年暫時沒有進行灌溉的水澆地,也應包括在内。

②無水澆條件的旱地:是指沒有固定水源和灌溉設施,不能進行正常灌溉的旱地。

耕地保護

加強管理

耕地保護是關系中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性戰略問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

黨中央、國務院曆來十分重視耕地保護工作,先後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一再強調要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1986年,黨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于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嚴格制止亂占、濫用耕地的緊急通知》;1994年發布《保護條例》;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1998年,耕地保護寫進了《刑法》,增設了“破壞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轉讓土地罪”。

土地整理

2005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結果顯示,中國現有耕地為18.31億畝,人均耕地為1.4畝。而在1996年,全國的耕地數是19.51億畝,人均耕地為1.59畝。9年間中國的耕地減少了1.2億畝。這意味着,要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1.2億公頃(18億畝)耕地保有量的硬性指标,今後中國耕地減少量必須控制在3000萬畝以内。這是一個艱巨的任務。

分析耕地減少的原因,在“十五”期間耕地減少的比例中,生态退耕占了70.9%,如果退耕過多,耕地的保有量就難以完成。所以,生态退耕的規劃很重要,需要社會及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基本農田基本農田是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産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确定的長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因為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的精華,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對優質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1年,中國各地調整劃定基本農田工作基本完成,全國共劃定基本農田16.32億畝。2004年,按照國務院部署,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聯合組織開展了全國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基本農田的底數及變化情況。檢查後統計結果表明,全國在冊基本農田面積為15.89億畝。1994年6月,江澤民總書記在福建省惠安縣走馬埭耕地保護區視察時指出:“保護耕地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命線”。土地整理耕地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土地整理是通過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效率的活動。

通過土地整理補充耕地,有效地保護了中國糧食綜合生産能力。

“十五”期間,通過土地開發整理,中國累計補充耕地2140萬畝,平均每年約428萬畝,大于同期建設占用和災毀耕地面積,建設了一批适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高标準、成規模的基本農田。全國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16億畝左右,糧食的綜合生産能力得到有效的保護。同時,土地整理還促進了生态環境保護。據對國家土地整理示範區的調查,土地整理後植被覆蓋率增加2.4個百分點,抗禦自然災害能力明顯增強。

土地整理是補充耕地面積的有效手段。

征地補償

征地補償安置工作事關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事關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和長遠耕地生計,多年來一直是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

為從根本上解決征地問題,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國土資源部自1999年開始研究征地制度改革問題,先後确定在19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在改進征地補償辦法、拓寬安置途徑、規範征地程序等方面大膽探索。2002年,國土資源部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就完善和改革征地制度作了專題調研。一些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已被吸收到《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

針對近幾年征地補償安置工作中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情況嚴重的問題,經國務院同意,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審計署2004年在全國聯合開展了征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國清理出1999年以來拖欠農民征地補償費175.46億元,除西藏自治區外,其他30個省(區、市)共清欠175.38億元,占拖欠總數的99.96%。西藏自治區于2005年1月下旬全部償還了拖欠農民的征地補償費。

國土資源部明确提出征地要堅持四個必須:必須按規劃、計劃征地;必須征求被征地農民對征地補償安置的意見;必須在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後才能動工建設;必須公開征地政策、補償标準、補償費用管理使用情況。凡征收土地方案未征求被征地農民意見、補償安置不符合法律規定、沒有妥善解決失地農民長遠生計的,一律不得報批。

占用稅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

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情況确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額。

耕地現狀

耕地在地理學上是指可以用來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地球上1億4800萬方公裡的陸地中大約有3100萬是可耕地,但可耕地面積正以每年10萬平方公裡的速度流失。而耕地流失的主因是森林開伐,森林開伐主要發生在熱帶地區過度開發的雨林中。森林開伐有時甚至會導緻荒漠化,例如馬達加斯加的中央高原上因為過度的遊耕已導緻嚴重的荒漠化。

耕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和保障。中國作為一個擁有13 億人口的農業大國,必須要保有一定數量的耕地,才能滿足人口的吃飯問題。 國土資源部12日晚間發布通報顯示,目前我國耕地國耕地保有量保持18.24億畝,全國耕地淨減勢頭得到有效控制,實現“十二五”期末18.18億畝耕地保有量目标具備堅實基礎。

人均少

通過2002 年變更調查得知,中國耕地總面積12593 萬公頃,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10公頃,不足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在世界26 個人口5000 萬以上的國家中處于倒數第3 位。全國隻有内蒙古、黑龍江、甯夏、新疆、吉林、甘肅等6 個省(區)人均耕地在0.133公頃 以上;北京、上海、天津、湖南、浙江耕地、廣東、福建、貴州等(省、區)人均耕地少于0.053公頃。據國土資源部提供的資料顯示:1996 年至2003年間中國耕地面積已由1.3億公頃 減到1.23 億公頃,減少了700 萬公頃,比2 個海南省的耕地面積還要多,而且減少的多是城郊村旁的優質耕地。人口每年仍以1000 多萬的速度遞增,人地矛盾更加尖銳。

質量下降

中國耕地分布在山地、丘陵和高原地區的占69.27%,分布在平原和盆地的僅占30.73%。由于幹旱缺水,使大量耕地、草地荒蕪,利用難度大。資料顯示,全國4200 萬公頃坡耕地和666.67 萬公頃 風蝕耕地,平均每年要流失30~150t/公頃,全國每年至少有50 億t 沃土付之東流,上億噸N、P、K 養分随之流失,超過全國一年的化肥用量。水資源分布不均衡及其它限制因素,使中國60%以上的耕地質量相對較差。

退化嚴重

據國家水利部第二次遙感調查(2002 年),中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56 萬平方公裡,占國土面積的37%,有4866.67 萬公頃,耕地存在水土流失的約占38%,較為嚴重的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水土面積分别達到54 萬平方公裡 和74 萬平方公裡,全國平均每年水土流失面積達1 萬平方公裡。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共有66.7 萬平方公裡耕地淪為沙地,年均喪失耕地1.5 萬平方公裡。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使耕地肥力降低或喪失嚴重,基岩裸露,導緻地力衰竭,可耕地面積減少。

後備不足

全國宜耕荒地資源約為1360 萬公頃,按60%的複墾率計算,可增加耕地813.33 萬公頃,根據現有的開墾能力,今後15 年最多可開發533.33 萬公頃,且投入大、周期長、短期内難以見效。退耕還林還草政策已全面啟動,25°以上的陡坡耕地約為600 萬公頃,要亟待退耕,10~25°以上的坡耕地為1250 萬公頃 ,要逐步退耕,因此可以開發利用的後備耕地資源極其有限。

形勢嚴峻

中國耕地保護的形勢十分嚴峻,耕地減少的趨勢仍未緩解。1958~1986 年,全國累計減少耕地4073.3 萬公頃,年均減少140.5 

萬公頃。《土地管理法》實施後,耕地銳減的勢頭開始得到控制,1986~1995 年減少耕地684.4 萬公頃,10 年間共開發複墾耕地491.2 萬公頃,年均減少和淨減少分别為:68.耕地44萬公頃 和19.32 萬公頃。2002 年全國建設占用耕地19.65 萬公頃,災毀減少耕地5.64 萬公頃,同期全國土地整理複墾開發補充耕地26.08萬公頃,增減相抵增加耕地0.79 萬公頃。同期生态退耕減少耕地142.55 萬公頃,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34.90 萬公頃,2002 年全國耕地比上年淨減少168.62 萬公頃。由于人口增加和耕地。

2012年12月,國土資源部發布“2011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保有量為18.2476億畝。

2011年度,全國耕地減少532.7萬畝,其中建設占用耕地485萬畝,災毀耕地33.5萬畝,生态退耕14.2萬畝;同期耕地增加483.7萬畝,增減相抵,耕地面積淨減少49萬畝。

2009年2月,國土部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8.2574億畝,比上一年度減少29萬畝。

自此之後,國土部在三年多的時間内再未對外發布過全國耕地面積的數據,這一數據也連續缺席了2009年、2010年、2011年的《國土資源公報》。而此前,這原本是每年《國土資源公報》的核心數據之一。

按照《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我國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要分别保持在18.18億畝和18.05億畝。據官方統計,全國耕地面積減少速度已放緩至每年百萬畝以下,而此前的1997~2007年,中國平均每年減少的耕地面積高達1132萬畝。

四大矛盾

2012年12月12日,國土資源部晚間發布2011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數據。作為面向社會發布的土地權威數據,每年的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廣受社會關注,2011年度數據顯示,我國耕地保護面臨的四大矛盾必須予以正視。而且作為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的具體反映,這些矛盾都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首先要看到,盡管全國耕地總量基本穩定,但個别省份補充耕地困難不容忽視。糧食實現“九連增”,折射出耕地保護的支撐力度。數據顯示,2009、2010、2011年連續三年全國耕地面積保持在18.24億畝以上,2011年度耕地淨減少49.0萬畝,耕地淨減少的勢頭得到了控制,國家“十二五”期末18.18億畝耕地保有量目标有望落實。但與此同時要看到,東部沿海、轄區面積較小的直轄市和個别省份,耕地後備資源已近枯竭,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困難,個别省市出現了難以足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情況。

其次,盡管建設用地保障有力,但我國用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從2011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可以看出,在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建設用地保障方面,國土資源系統上下作了大量努力,有力保障了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必要的用地需求。2011年度全國共安排各類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标830萬畝,并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鈎試點指标90萬畝,專項用于優化用地結構,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

2011年度各項用地審批控制在計劃指标規模之内,但2011年作為“十二五”規劃實施的啟動之年,同時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各地普遍加大了投資和建設的力度,相應擴大了用地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耕地與此同時,必須要說清楚的是,盡管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效果明顯,但我國土地利用仍有挖潛空間。

2011年度各地積極采取措施,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取得明顯效果。變更調查顯示,往年批而未用的建設用地于2011年度開工建設的面積達到193.9萬畝,比上年度增加102.2萬畝。與此同時,實施鼓勵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及荒灘等未利用地的政策也取得成效,全年建設使用未利用地190.9萬畝,有效減緩了建設占用耕地的壓力。但數據還顯示,2011年度新批尚未建設的土地184.6萬畝,占批準的新增建設用地比重為22.1%,表明批而未用的土地仍有較大挖潛空間。

最後,必須要承認的是,盡管我國規範用地水平不斷提高,但村鎮用地未批先建情況,折射出深層次體制改革問題再也不能回避。變更調查顯示,2011年度未批先建面積172.5萬畝,數量較上年耕地下降30.3萬畝,占新增建設用地的比例由上一年度的19.0%下降到17.1%。

但随着城市和重點工程違法用地數量的下降,村鎮建設用地未批先建問題凸顯。調查顯示,2011年度未批先建面積中,村莊、建制鎮部分仍達92.1萬畝,比重由上一年度的42.6%上升到53.4%。必須正視的現實是,在我國農村常駐人口持續減少同時,農村人均建設用地面積持續擴張,這表明我國城鄉二元化格局特别是“隻要農村的地,不管農村的人”城鎮化模式,确實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

銳減原因

1.城市規模擴張過快、過大,土地利用率低

據統計,2002 年底,全國城市660個,城市面積46.48 萬平方公裡,其中建成區面積25.97平方公裡。1997 年利用遙感資料對全國31 個特大城市占地規模判讀和量算,1986~1996 年主城區實際占地規模由3270平方公裡 擴大到4910平方公裡,增長了50.2%,城市用地增加與人口增長比例達到2.29∶1,高出正常比例近一倍。

在城市規模擴張過程中,工業用地占城市面積的20%~30%,超出合理限度10 個百分點(合理限度為10%~15%),工業用地規模過大并占據黃金地段,不僅土地産出率低,且污染城市環境。

2.農村居民點建設分散,宅基地審批缺乏管理和監督

中國農村人口多,居住分散,宅基地占用耕地呈逐年上升趨勢。根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确定,2000年農業居民點用地規模為1366.6 萬公頃,另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産權關系不明确,宅基地審批缺乏嚴格的管理和監督,村官成為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實際審批者和受益者,使宅基地占用耕地數量呈逐年增長态勢。

3.開發區建設嚴重失控

據調查資料顯示,2003 年底,全國各類開發區6015 個, 規劃面積達3.54平方公耕地裡,超過了全國660 個城市和所有建制鎮的建設用地總面積。其中,經國務院批準的隻有232 家,占4.64%;經省級政府部門批準的有1019 家,占20.38%,更多的是地方盲目設立的各種開發區、工業園,造成了大量耕地的"撂荒"現象[6]。全國開發區有43%閑置,土地利用率低下,耕地面積正在以驚人的幅度減少。由于地方政府建設開發區占用農民大量的耕地,給農民的征地款僅是很低的補償标準,或者不能到位、克扣、挪用、截留,帶來嚴重的社會動蕩問題。有關部門統計,土地上訪案件占整個上訪量的1/3。

4.耕地閑置,浪費嚴重

1991~1996 年,國家、集體、農民建房三項非農建設用地202 萬公頃,占用耕地102 萬公頃,分别超過同期計劃的28%和18%。而同期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額為8585 億元,這些資金僅夠占用土地133 萬公頃,實際占用耕地量的34%超出投資額度。由于土地供應嚴重超過投資能力,造成耕地大量閑置、浪費、利用粗放。

5.農業内部結構調整占用耕地

由于農産品價格走低,農民增收相對緩慢,農民種糧積極性降低,大片耕地被改為果園、茶園等。2002 年,全國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34.90 萬公頃[1] ,已成為耕地減少的主要因素之一。

應對措施

據中國政府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糧農組織于1996年完成的《中國土地的人口承載千裡研究》得出:中國可以養活自己人口,但前提是必須保證耕地面積不得低于1.2 億公頃。對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證國家糧食安全,保護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說到糧食,必須以穩定一定數量的耕地為保障"。為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維持中國的長遠發展,必須從以下幾方面着手。

1.科學編制和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各級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原則為:①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②提高土地利用率;③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④保護和改善生态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⑤占用耕地與開墾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各項建設和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依據。任同時應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的監督力度,重點監督耕地被占用情況。做好土地利用動态監測工作,保證耕地總量動态平衡。

2.規範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完善和規範土地市場秩序,大力推進經營性用地招标拍賣挂牌出讓制度對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可引入市場機制,政府隻參與管理、協調和合同簽訂等工作,這樣就可以杜絕"暗箱"操作和侵害農民利益事件的發生。積極開展農用地合理流轉的試點和推廣工作,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政府應繼續提高調控土地市場的能力和水平,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嚴控土地供應總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合理配置土地資源。

3.提高土地利用率,積極穩妥推進城市化

現階段,中國城市化水平達到37%,正處于加速發展階段。我們必須改變傳統的城市擴張模式,走内涵挖潛,盤活存量土地為主的路子。積極引導城市建設利用閑置土地、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建築容積率。

随着農村人口向城鎮逐步轉移,對農村居民點可重新規劃整理,北方重點做好舊村改造工作,提倡綜合開發和集中成片建設;南方重點做好遷村并點工作。對于整理出的土地可重新組織複墾。

清理、整頓開發區,健全審批程序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組織國務院有關職能部門對全國各類開發區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查,對一些無人投資或投資不到位,閑置、荒蕪兩年以上的土地,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複耕種;對一些未辦理審批手續或私自改變用途的,責令限期整改。

今後,開發區的設置、審批應遵循實事求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充分論證、民主參與的原則。對決策失誤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追究主管領導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4.提高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減少耕地的滅失

2002 年,中國自然災害毀壞耕地5.64 萬公頃,占當年耕地減少的3.5%,所造成的損失占當年GDP 的3%左右,高出發達國家幾十倍。因此,我們應采取工程技術、生物技術,加大對大江大河和荒漠化區域的綜合治理力度;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退耕還林還草的有關方針政策,恢複植被,加強生态建設。國家應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增加耕地的抗災能力。

危機

根據“十一五”規劃綱要,到2010年末全國耕地面積必須确保不低于18億畝這條紅線耕地。另外依據《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2008-2020年)》,在未來12年間,需要再新增500億公斤生産能力,以提高國家糧食安全的保障程度,各地尤其是發達地區又都急需加大土地供應,土地供需進退,矛盾重重,同時因耕地減少而帶來的各方面危機也凸現出來。

在城市化進程和現代農村建設中,倘若這些危機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則将衍生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重要阻礙。調整土地的行政配置權、确保農民基本權益?推進土地流轉、開發适度規模經營?政策引導、扶持農民積極種糧?這些集思廣益的中肯的建議,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國當前耕地危機的程度和出路。它們絕不應該成為紙上談兵,相反,這些建議需要盡快融入廣大農村的切實工作中

其它相關

未來中國隻能自己養活自己

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耕地”這個話題日益沉重。從1996年12月31日的19.51億畝,到2001年的19.14億畝,再到2007年的18.26億畝,耕地一年年地減少,已經迫近18億畝紅線,也迫近我們的心理防線。

雖然中國現有土地面積居世界第三位,但是人均土地面積僅及世界人均土地面積的1/3;耕地面積列世界第二位,而人均耕地排在世界第67位。全國耕地後備資源總潛力約為2億畝,但水、土、光、熱條件比較好的隻有40%,能開墾成耕地的隻有8000萬畝。

中國人均耕地隻有1.43畝,為世界人均耕地的27.7%,為美國的12.8%,為印度的45.5%。一些省(市)人均耕地已低于聯合國糧農組織确定的0.8畝警戒線。在全世界26個人口超過5000萬的國家中,中國人均耕地量僅比孟加拉國和日本略多一點,排在倒數第三位。

為保證中國糧食安全,并為世界糧食安全作出努力,在1996年讨論糧食安全問題的羅馬會議上,中國政府承諾糧食實行基本自給的方針,進口量不超過國内需求量的5%。因此,未來中國隻能自己養活自己。

《中國扶貧》:耕地危機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會對中國經濟發展産生哪些影響?

楊金貴:耕地減少、棄耕增多、沙漠化嚴重這是耕地危機的突出表現。面對人多地少的特殊國情和人增地減的發展趨勢,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内,土地資源的危機将突出表現在耕地上。因為土地既是一切經濟活動的基本要素,未來一個時期,随着人口增長,工業化、城鎮化發展不可避免還要占用大量土地。

當有一天,農民都要買糧吃的時候,我們談什麼經濟安全?耕地減少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突出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糧食安全。發生于2006至2008年間的全球性糧價飛漲在一些國家引發了暴力示威和社會動蕩,盡管這場糧食危機眼下因全球經濟下滑導緻高企的糧價有所回落而緩解,但危機仍有可能會再發生。

根據預測,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達到90億,農業生産必須增加70%才能滿足新增人口的需求。對于我們這個人口大國來說,吃飯始終是頭等大事。民以食為天,這個天到底能不能撐住,首先取決于有沒有足夠種糧的土地。一個國家的吃飯問題不能攥到别人手裡,耕地資源無疑是中國糧食安全的生命線。在農業生物技術沒有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提下,隻有守住一定數量的耕地,糧食安全才有基本的資源基礎,才不會受制于人。

耕地社會安定。耕地既是重要的生産資料,也是基本的社會保障。失去耕地的農民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河北省林潤良黑惡團夥二十多名涉案疑犯中,近一半為無業人員,還有下崗工人、農民等。在吉林省展文波涉黑案件中,被檢察機關起訴的19名犯罪嫌疑人中,無業者、農民、單位司機等人員占了2/3。如果把不住土地閘門,大量占用耕地,讓千萬農戶甚至更多農民失去耕地,丢掉飯碗,成為“三無”人員,社會就不穩定,政治就不安全。

生态環境。耕地是最好的綠地,在有機物質生産、維持大氣中二氧化碳和氧氣的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價值。大量占用耕地不利用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遺患子孫後代。

輕工業尤其是紡織業原料來源。以農産品為原料的加工業産值占輕工業産值的50%-60%;農業特别是種植業為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積累了巨額資金,新中國成立以來種植業的生産積累約占國民經濟總積累的1/4-1/3。

通貨膨脹。容許耕地大量轉為建設用地,将會引起某些行業和地區的盲目投資與低水平重複建設,從而引發投資過度增長,相關能源和原材料供應緊張,貨币信貸增長加快,物價水平上升,導緻通貨膨脹,甚至最終導緻國家金融系統癱瘓等威脅國家經濟安全的情況發生。

因此耕地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農村問題,也不是單一的經濟問題,而是一個複雜的國家經濟安全問題,必須得到我們的重視。

土地流轉應尊重農民意願

《中國扶貧》:國家保護耕地與農民提高收入、與城市化進程,兩組關系的雙方是否存在矛盾?為什麼?

楊金貴:國家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原有城鎮需要調整産業結構,進行現代化建設和舊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擴大是中國整個經濟發展的内在要求,是實現現代化的客觀表現,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誠然,城市化需要占用土地,然而這和節約用地、農民增收本身并不矛盾,相反,應該是互為促進才對。

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必然帶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住房等一系列用地問題,因此城鎮化必然要占用土地。但是,從理論上講,城鎮是較農業用地更為集約的土地利用形式。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如果說能夠順利将農村的居住建設用地置換出來,應該說城鎮化非但不會增加建設用地規模,相反還會節約用地。衆所周知,城市的首要特征是密集性,城市規模越大,人口密度越高,單位土地的人口和産出密度也越高,對土地的利用自然就越集約。

同樣,城鎮化和工業化意味着有更多的就業機會被創造出來,在加強農村人力資源培訓的基礎上,可以更多程度的解決農村就業問題,更好的解決農民增收的問題。

楊金貴:在管理體制下,政府掌握了土地規劃權,也掌握了對土地要素的行政配置權。因此,政府壟斷是造成供地緊張和土地浪費的根源。随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土地作為最主要的資源和要素,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的青睐。

地方政府通過低價征用農民的農用地,通過土地的“農轉非”,壟斷大量的土地資源,放入政府“土地儲備中心”,集中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方政府出讓一塊土地,就一次性收取50年到70年的土地收益,對農民的補償每畝隻有數千元到幾萬元不等。巨大的級差收益成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來源,有的地方土地出讓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甚至高達60%以上。

農民作為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對土地的轉讓根本沒有發言權。如何切實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落實農民對土地的産權主體地位,是根本繞不過去的問題。

明晰的産權制度、嚴格的權限界定,是耕地保護政策制定的核心,除此之外要加強土地使用規劃,改革現有土地審批制度,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尤其是基層行政單位對土地使用的保護;要加大對土地使用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土地違法案件的懲治力度,加大土地使用宣傳,增強危機意識,尤其要保護好基本農田;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就是劃定我們的“飯碗田”,就是“生命線”之所在。

同時,推進土地流轉和适度規模經營,應該建立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尊重農民,最重要的是保證農民從中獲得穩定收益,這需要政府制度規範保障。黨的十七大報告首次提出建立農民承包經營權市場,已經為農地承包經營權的有序規範流轉指明了方向,各地方政府應該充分學習中央精神,并将其落到實處。

千方百計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

《中國扶貧》:農民是解決耕地危機的主體因素之一。您認為國家應如何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增加種糧補貼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嗎?

楊金貴:解決耕地危機,雖然說農民是土地的主人,但更重要的需要政策的扶持和政府的引導,增加種糧補貼隻是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的因素之一,并不能徹底解決農村問題。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我以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國家應該穩定農業生産資料價格。農資是生産的源頭,農資價格上漲,勢必增加農業生産成本,影響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同時也會造成來年農産品價格的上揚。應該根據化肥、農藥、種子實際生産成本,制定統一銷售價格,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加價銷售,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第二,提高糧食收購價格,保證農民利益不受侵害,糧食收購價格應與國際市場接軌。據有關媒體報道,作為全球大米貿易價格基準的泰國大米批發價格已從每噸580美元暴漲到760美元,而中國晚籼米零售價每噸僅為480美元左右,糧價上升空間大。

第三,出台相關政策限制土地抛荒。随着農民工大量湧入城市,随着而來的除了城市壓力增大之外,農村耕地棄耕的現象也日益明顯,國家應該對土地棄耕采取一定措施,譬如引導經營權流轉,這樣,即可避免責任田抛荒現象,又可增加國家糧食産量。

第四,狠抓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業設施的管理和保護。

第五,加大對農民的技能培養,積極引導廣大農民科學種糧。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産力,要積極引導、指導農民科學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不斷提高糧食作物産量。

另外發達國家除了在稅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給予優惠,以減少生産成本外,還積極引導農戶從事與農産品相關的非傳統農業産業,通過延長農産品的産業鍊,來擴展農戶的經濟收入。如在美國俄亥俄州,早在1992年就有超過40%的農民從事非耕作經濟活動,51%的農民已不把農業作為他們的首要職業,農民跳出耕地的束縛,通過其他途徑增加經濟收入,因此,中國應重視對延長農産品産業鍊的研究,制定出相應的優惠政策,鼓勵農戶發展相關的非傳統農業産業。

《中國扶貧》[3]:在既定國情下,可不可以暢想一下未來中國農民生活的理想模式?

楊金貴: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農村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可以預見,未來十年,中國的農村生活,城鄉差距逐漸縮小,農民受教育不斷增加,科技普及程度不斷增強,農村成為城市人向往的生活空間。正如羅傑斯所說“未來10年至15年中國的農民最富有。我們會看到越來越多的農民會樂于種地,他們在每公頃土地上的投入會有很豐厚的回報。”

當今政策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對解決地怎麼種的問題作了深入部署,提出“堅持家庭經營為基礎與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傳統精耕細作與現代物質技術裝備相輔相成,實現高産高效與資源生态永續利用協調兼顧”。由此可見,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将成為新一輪保護耕地、創建友好型生态農業的重要抓手。

做大做強農業公司和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整合市場資源,以基地為依托、市場為導向,延長産業鍊條,發展一批“農業公司(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産品生産基地+農戶”為主要形式的産加銷一體化綜合體,發揮農業公司和龍頭企業的示範帶動作用,發展鍊條經濟。

規範土地股份合作社,給予相應的資金、技術和信息支持。農戶将承包地的經營權委托入股到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對分散土地統一整理、集中連片後,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也可以由自己經營,發展科技含量高、市場競争力強的标準化規模種植、養殖,生産優質安全的特色農産品。

根據農民的特長和技術,培育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家庭農場或專業種植、養殖大戶,以擴量、提質、增效為重點,實行财政獎勵、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貼息等辦法解決資金問題,通過和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聯合解決種植、養殖的技術問題,通過政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發展适度規模種植、養殖。

培育壯大本地農機專業服務組織,鼓勵具有種植、養殖經驗的農機大戶參與土地自主規模經營,加大其科學種植、養殖和保護耕地的培訓力度,充分發揮農機專業服務組織的主觀能動性,提升其科學種植、養殖水平和農機裝備能力,使其成為既從事農機作業服務又能進行農業生産經營的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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