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感

第六感

超感官知覺俗稱
第六感是标準名稱超感官知覺(英文簡稱ESP)的俗稱。是一種某些人認為存在的能力。此能力能透過正常感官之外的管道接收訊息,能預知将要發生的事情,與當事人之前的經驗累積所得的推斷無關。普通人的感官(五感)包括眼(視覺)、耳(聽覺)、鼻(嗅覺)、舌(味覺)、肌膚(觸覺)或是其他現今科學熟悉的感官。由于感官的定義很模糊,所以超感官的定義也很模糊。但通常認為超感官是指現今科學還不熟悉的訊息。這些能力與現代研究的神通有相應之處。
    中文名:第六感 拼音:dì liù gǎn 英文名:ESP 标準名稱:超感官知覺

釋義

真實的第六感其實是常人的感官天生功能。每個人都與生俱來具有第六感。

所謂的第六感,就是人類除了聽覺。視覺.嗅覺。觸覺.味覺,的第六感“心覺”。

相關訓練

第六感目前對于人類來說還屬于比較陌生的認知領域,對于第六感的訓練更是聞之甚少。

目前所知道的世界上對于第六感訓練比較成功的當屬日本忍者,但其具體訓練方式、方法以及内容因各種原因無從考究。另在淘寶網上也發現有人自稱能訓練第六感,據稱通過訓練可預知未來,不知道具體效果如何。

心理感覺

是指人類通過前五覺的刺激,反應給大腦某個未知細胞或器官所體現出來心理感覺,如:快樂、悲傷、恐懼、痛苦等等心理表現,可以說是意識的感覺或存在的感覺,如果一個人沒有心覺就不會有存在感,如死亡後。我們以前所說預知的第六感,是更高層次的感覺:“第八感;空間感”或者是人類還有未知的第九感。

心理學上

解釋

現代心理學将研究重點放到了意識的深層,由此對于意識的活動,分析為意識和潛意識。在心理學上,潛意識與意識定義方法不同,意識有明确的内涵,而潛意識則是一個集合的籠統界定,不能意識到的意識統統稱為潛意識。由此可知,第六感屬于潛意識。

什麼是第六感?

一般認為,“第六感”這個詞與“直覺(intuition)”大緻吻合。但描述直覺不隻是“第六感(thesixthsense)”這個詞,其他還有:預感(hunch)、靈感(inspiration)、洞察力(insight)、内在的聲音(innervoice)或預兆(foreboding)。一般認為,使用“直覺”和“第六感”更能代表現代心理學對這個問題的解釋。直覺是指沒有使用五官反射作用的感覺,而“第六感”和“潛意識”這個詞在定義方法上是相同的,它們是一個集合的排除法的界定。

西方心理學家認為,意識是通過五種感官:聽覺、視覺、味覺、嗅覺和觸覺來接收外在的刺激,然後整理分析,最後确實認識。而潛意識會接受到更多由意識層面所遺漏的東西,它們不是透過語言或邏輯推理而得。這些訊息經年累月的儲存在腦裡,是我們不曾察覺的。當它們浮現到意識層面、成為一種可辨認的感覺時,就是我們所說的“直覺”、“第六感”。

也就是說,第六感是潛意識的漂浮物,并且是可以能過意識辨認的漂浮物。

性質

現代心理學所說的第六感究竟屬于什麼性質的東西。站在佛教的觀點也有許多看法。南懷謹先生認為它就是第六識而已:“現代心理學有一個很好的名稱叫‘第六感’,實際上也不過是唯識學第六意識的一部分的作用,西方心理學将之抽出謂之‘第六感’。”(《宗鏡錄略講》)。“在特别心理學的範圍,有時提到‘靈感’、‘第六感’等的名詞。嚴格說,那也都是‘意識’的一種特别功能而已。”南先生認為第六感是獨影意識,即是第六意識的一個功能的顯現。”“唯識學把‘第六意識’的這種潛在功能,命名為‘獨影意識’,又叫做‘獨頭意識’。

這種‘獨影意識’的作用,可以脫離‘前五識’而單獨活動。它活動的最顯著的範圍,歸納起來有三種情況:

1.作夢時

2.神經病、精神病,乃至因其他的病症而進入昏迷的情況時

3.禅定中某種境界時。所以從唯識學的立場來看,現代心理學所了解的‘潛意識’,又名‘下意識’,以及‘第六感’等,僅是知道了‘獨影意識’的作用。”

這裡所涉及到的問題比較複雜。站在現代心理學的角度講,第六感肯定不是意識範疇内的事物,它屬于潛意識裡的。現在的問題是,潛意識是否就是佛教裡的第六識,或者說,潛意識是否不僅與佛教的第六識有關,也有第八識描述的内容。隻有把這個問題搞清,我們才可以更好地理解第六感。

佛教角度

在佛教,把一切事物分為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應法及無為法五種。心法就是“心識”;心所法就是心法的作用、動功;色法是指根塵;心不相應法,是指在法界中與心作用沒有直接關系的部分。無為法就是指心的真理性。總的來說,佛法認為萬法唯心,一切唯識。因此總的說來,第六識也說,第七識也好,乃至第八識,都是一體的心識。五位中心法是根本。

心識的基本作用過程是這樣:根塵與第八識中的種子互動,第六識對于外境進行分别,第七識不僅分别,而且執持于它,在這個過程中取第八識中的材料,與第六識一同加工,使之成為人們眼中的“事物”。根本上講,這三種識是一個心識的不同功用的顯現。它本質就是法界。

第六識的功用是了别,因此顯而易見,說第六感就是第六識,這比較牽強。而且,第六識的獨頭作用是依于自己的分别的習性而自作意的獨立分别的過程,它是有審思性的,不過不依外在的根塵而已。因此,它顯然也與第六感中講的潛意識中漂浮出來的被意識所意識到的東西不同。因此,我們不能說第六感就是意識。

根本上講,第八識就是世界的全部。站在這個意義上來說,現代心理學所說的不為意識所意識的事物,它自然屬于第八識中。但現代心理學所說的潛意識,是對立于物質世界的,它是心理的集合,不是法界論域裡的概念。因此就名言的表意而言,它不是第八識。

之所以要談這個問題,是因為要涉及第八識變現的問題。這個變現與第六感有關系。

一切有有漏事物熏習成種子,這個種子藏在第八識中。同時呢,第七識執持第八識為“自我”,根據這個種子生出種種現行。所說的種子,就是可以生果的功能。在這個過程中,現行的事物,有兩種原因最終成果。一種是業力,一種是定力。

潛意識的漂浮物,有時是定力,有時是業力。也就是說,第六感有時是定力的結果,有時是業力的結果。由業力可變現的是自地物質世界以及身體;由定力,則可變現他界的他地的物質世界與身體以及聲、光等物質現象。第六感是一種對潛意識的漂浮物覺知,人在某種業力中或在某種止定的境界中,可以感知與第八識種子相關的事物。但是,顯而易見,第六感所感知的,一般是斷斷續續的,它沒有穩定性,這是因為絕大多數的第六感不是在深度禅定中所得到的感知。

榮格解說

在現代心理學中,最深入潛意識研究的是精神分析理論。衆所周知,精神分析領域有三個代表人物,第一個當然是弗洛伊德,他是精神分析的主幟;另外兩個是個體心理學的代表作家阿德勒和分析心理學的代表作家榮格。

在這三家中,對于潛意識分析最為成熟的是榮格(Jung)。榮格所創立的分析心理學目前為止是微觀心理學中最為令人激動的學說之一,是許多心理學家中走得最深的一個。在榮格的著作中,潛意識稱為無意識。他說:“意識這一心靈現象是具有某種狹隘的性質。在給定的某一時刻,它隻能包容很少同時并存的内容,餘下的一切便是無意識。隻是通過意識的連續運動,我們才對意識世界獲得一種行進感、獲得一種一般的理解或感知。

我們決不可能獲得整個的意象,因為我們的意識太狹窄;我們隻能窺到存在發出的閃光。”“意識完全是對外部世界的知覺和定位的産物。”(《分析心理學的理論與實踐》)。榮格特别強調用直覺來發現無意識,他在自己的醫學實踐中也常常如此行事。榮格認為,無意識就是一個巨大的曆史倉庫。如果從這一點講,第六感本身,也是自己心靈世界的内容。

意識展示

那麼無意識是如何漂浮到意識中來的呢?對此,榮格也沒有給出一個準确的描述。不過我們從這一段話中似乎可以看出點什麼:“無意識過程不是直接被領悟到的;它們隻是在其産物中顯現出來,根據這些産品的特殊性質,我們設想在它們背後一定還隐匿着某種東西。”(《同上》)。在這裡,他用了“産物”這個詞,我覺得這個特别重要。它說明榮格認為,從潛意識中漂浮出來的第六感是無意識運作出來的。而無意識是的運作,或者說一切心靈的事物的運作,乃至法界的一切,都是心識的變現,因此,第六感也是源出于第八識。

我們對于第八識的理解,要盡量從“含藏”和“功用”兩個角度進行。它們不是實在體,它們是個過程,是象瀑布一樣的過程,它們即是一個事物或多個事物,它們又不是這個事物或多個事物。第六感所知的事物,其實全出于我們的所說的“心”,自然,這個“心”不僅僅是意識,不僅僅是第六識,或者說它本質上不是意識。

我們日常“分析”的習慣在榮格那裡評價也并不高。而且,他認為西方是長于分析,這正是西方人的一個弱點。他甚至說哲學家根本不知道思維是什麼東西。他說,“不能再繼續奉行那種忽視無意識和心靈學存在的任何一種傳統心理學的觀念了。”(《未發現的自我》)

有一次,有個醫生對榮格的觀點和方法産生疑問,請榮格說清楚自己的直覺是怎麼回事兒。榮格非常坦率地說,自己沒有方法描述這件事,對于病人的了知,很多時候就是直覺。從他的著作中,我們也感到他可能認為中國的“道”與無意識有關。他說:中國人認識事物與西方人不同,比如在街上,許多人在走,中國人要認識的是:這街上許多人“意味”着什麼,也就是這“許多人”的整體是什麼意思;而西方人則分析:這些人從哪裡來,他們要做什麼事情,他們都是些什麼人?

榮格認為深入認識無意識需要學習中國的“道”,據說他自己也曾親身閉關修習。甚至有人專門研究他的觀點與西藏密教的關系。他的關于“原型”,關于“無意識”的許多觀點,确實與佛教的許多修學方法有相通的地方。不過他說,他的心理學隻是理解人的心靈的一種觀點。僅是一種觀點而已,他同情宗教但不認為自己的觀點是宗教。

具有分析能力的,在佛教的學說裡,主要是第六識。而無意識不屬于分析這個範疇,因此無意識是除第六識外的集合。從這一點也可以肯定,第六感它肯定與第八識有直接的聯系。

神通解釋

現代心理學上所說的第六感是凡夫的覺知。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第六感沒有穩定性,人在放松的時候,進入一種相對無礙的境界時,有時潛意識的漂浮物便會呈現出來。或者,我們對一事物專注到一定程度,這種凡夫的禅定也會使們得到第六感。前者就是業力,後者就是定力。

一般意義上的神通是禅定修習的結果。而在佛教裡,禅定與智慧是不分開修習的,或者說,定慧的成就必須是共同的。如果僅有禅定的成就根本不是佛教修行者。佛法的要點在于智慧,而所謂智慧,就是空性見。所以,我們會知道有這樣一種情況,在證得寂滅的阿羅漢果中,分成二種,一種是有神通的,一種是無神通的。佛在世時,有一個證得阿羅漢果的比丘尼被強人污辱,她沒有神通,對此無可奈何;這時同樣證得阿羅漢果的蓮色尼則依神通了知此事,用神通飛入其前把她救出來。而在大乘法中,真正具足佛教意義上神通是則必是證得三三昧的菩薩。

但是,在實踐中,沒有神通的解脫者總是一種特例。根據佛經裡的描述,大多數阿羅漢都具足神通。也就是說,空相與神通同時具足。

佛經裡記載這樣一件事,梵天對自己的所處的境界非常自滿,他看到在這個境界中隻有自己,便認為自己得到了永恒的光明與快樂。這時佛陀入于三昧,身形消失而入梵天,升入梵天頂上的虛空中,表示佛法高于梵天。這時大迦葉、目連等尊者用淨天眼觀察到這件事情,也身形沒失,入梵天頂上。這時梵天才知道自己所證境界并不是最高的。他問目連尊者,是不是佛弟子中很多人都有這個能力啊。目連尊者說,其他聲聞弟子,也都有這樣的神通的,并說:“得盡諸漏知他心,能現神變化群生。”

在佛教而言,真正的“第六感”,是諸漏斷盡,這個成就自然不是斷斷續續的,而且對于這個“第六感”,是沒有執着的。相較而言,凡夫的第六感,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它與解脫道沒有什麼關系。

“感”,也可以稱為感通。通就是無礙。真正無礙自然是斷滅一切有漏法的。凡夫偶得的神通或通過某些禅定所得神通,它并不是真的通。

第六感究竟屬于何種性質,并不在于第六感本身,而在于它與我們智慧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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