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務廳

湖北省商務廳

政府部門
湖北省商務廳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而設立的,為湖北省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湖北省商務廳 外文名: 别名: 性質:商務廳 省份:湖北省 所屬類别:國家事務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内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并根據我省情況拟訂全省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内外貿易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參與研究全省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内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研究提出并指導全省流通體制改革,負責研究制定商品市場建設管理的政策,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研究拟定和組織實施國内貿易發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場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政策,促進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參與拟定全省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制定相關實施細則;負責全省内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流通産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産資料流通管理。

(四)提出和制定全省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拟定和執行全省有關外商投資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全省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終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核準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額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轉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執行根據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标政策,拟定和執行全省中長期進出口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及貿工、貿農、貿技結合的發展戰略,指導全省進出口業務工作,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

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内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彙總編報全省年度進出口指标。

(六)按有關規定,指導企業進出口的經營管理、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管理、省駐外企業和境外駐鄂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應我省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省服務貿易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制定全省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展國際化經營,協調企業實施海外投資規劃;歸口管理全省對外援助項目;負責有關外貿發展基金項目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多邊、雙邊對我省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有關國際組織對我省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管理規章以及鼓勵高新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省科技興貿戰略,并制定全省技術貿易的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标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九)指導我省在境内外舉辦的對外經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博覽會及有關涉外招商經貿活動;負責全省口岸管理。

(十)參與拟訂我省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适應的政策,負責全省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并指導我省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法律政策,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産業損害調查;負責協調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省商務系統的聯合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辦公室

地址:武漢漢口江漢北路8号10樓

郵編:430015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廳機關政務運轉,協調廳機關事務。承擔廳領導事務聯絡工作,協助廳領導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況。

二、督促落實商務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級機關和廳領導的交辦事項,督促檢查廳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貫徹執行情況。

三、負責廳長辦公會議、廳長專題會議和綜合性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會議議決事項。負責省商務廳重要接待活動。

四、牽頭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協調信訪接待工作。

五、負責廳機關機要、保密、檔案、密碼管理、文印、政務值班、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編發《湖北商務簡報》、《湖北商務參閱》。

六、負責省商務廳印章管理、公文核稿、重要文件起草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負責廳機關出國人員審批工作和外國人來鄂進行商務活動邀請工作。

八、負責廳機關信息化建設,承擔廳機關電子政務及政府網站管理工作。

九、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處

地址:武漢市漢口江漢北路8号金茂大樓12樓

一、組織拟訂全省商務發展規劃。

二、組織拟訂年度商務發展指導目标并進行考核。

三、負責全省商務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商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四、負責商務統計數據彙總和《商務經濟指标》、《商務白皮書》的編發工作。

五、研究分析國際國内形勢和我省商務經濟發展變化趨勢,提出對策建議。

六、負責《商務調研》、《商務要情專報》的核稿工作。

七、負責省領導及廳主要領導有關講話、重要彙報材料和重大政策性文件的起草。

八、承擔省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财務處

一、研究提出促進全省商務經濟發展的财稅、金融、保險、價格等政策建議。

二、負責省商務廳預決算編制。

三、會同有關部門拟定全省商務系統的各項政策促進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提出使用建議;組織實施并負責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四、牽頭組織省商務廳政府采購和工程招标工作。

五、承擔廳機關會計核算和财務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廳機關預決算。

六、負責省商務廳國有資産管理、基本建設工作。

七、負責内部審計監督和廳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八、指導、監督管理廳屬單位的财務、資産和審計工作。

九、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處

一、拟訂廳機關幹部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廳機關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實施和公務員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廳機關和廳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領導和非領導職務設置及職數限額管理工作。指導廳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四、承辦廳機關公務員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事項;指導廳屬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管理。

五、承擔廳機關和廳屬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和因私出國(境)人員備案管理,以及商務系統駐外人員的選派工作。

六、承擔廳機關和廳屬事業單位的教育培訓和全省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注冊管理工作。

七、承辦廳機關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按幹部管理權限,管理廳屬事業單位相關的人事事項。

八、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體系建設處

一、研究分析全省市場體系建設動态,拟定相關政策與措施。

二、研究拟定全省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推進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編制與落實,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建設。

三、負責推進流通标準化建設。

四、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财政性資金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建設項目。

五、協助審核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六、負責農村市場和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工作。

七、監督管理拍賣、典當、舊貨、租賃、直銷、品牌汽車、二手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建材等特殊流通行業。

八、承辦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許可事項

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

成品油經營企業經營資格審核

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的設立審批

直銷企業産品說明重大變更審批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審批

鮮繭收烘資格認證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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