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主治
本品為強效鎮痛藥,适用于其他鎮痛藥無效的急性銳痛,如嚴重創傷、戰傷、燒傷、晚期癌症等疼痛。心肌梗死而血壓尚正常者,應用本品可使病人鎮靜,并減輕心髒負擔。應用于心源性哮喘可使肺水腫症狀暫時有所緩解。麻醉和手術前給藥可保持病人甯靜進入嗜睡。因本品對平滑肌的興奮作用較強,故不能單獨用于内髒絞痛(如膽、腎絞痛等),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藥合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的癌痛治療三階梯方案的要求,嗎啡是治療重度癌痛的代表性藥物。nn
說明
化學成分: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17-甲基-45?-環氧-7,8-二脫氫嗎啡喃-3,6?-二醇硫酸鹽五水合物
分子式:(C17H19NO3)2·H2SO4·5H2O分子量:758.83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吩噻嗪類鎮靜催眠藥單胺氧化酶抑制劑三環抗抑郁藥抗組織胺藥等合用可加劇及延長嗎啡的抑制作用;2本品可增強香豆素類藥物的抗凝血作用;3與西咪替丁合用可能引起呼吸暫停精神錯亂肌肉抽搐等。
不良反應
1。連用3~5天即産生耐藥性1周以上可成瘾需慎用但對于晚期中重度癌痛病人如果治療适當少見依賴及成瘾現象;
2。惡心嘔吐呼吸抑制嗜睡眩暈便秘排尿困難膽絞痛等偶見瘙癢荨麻疹皮膚水腫等過敏反應;
3。本品急性中毒的主要症狀為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極度縮小兩側對稱或呈針尖樣大血壓下降發绀尿少體溫下降皮膚濕冷肌無力由于嚴重缺氧緻休克循環衰竭瞳孔散大死亡;
4。中毒解救距口服4~6小時内應立即洗胃以排出胃中藥物采用人工呼吸給氧給予對症治療補充液體促進排洩靜脈注射拮抗劑納洛酮0.005~0.01mg/kg成人0.4mg亦可用烯丙嗎啡作為拮抗藥。
禁忌症
呼吸抑制已顯示紫绀顱内壓增高和顱腦損傷支氣管哮喘肺源性心髒病代償失調甲狀腺功能減退皮質功能不全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難及嚴重肝功能不全休克尚未糾正控制前炎性腸梗等病人禁用。
用法用量
口服常用量:一次5~15mg一日15~60mg極量:一次30mg一日100mg對于重度癌痛病人應按時口服個體化給藥逐漸增量以充分緩解癌痛首次劑量範圍可較大每日3~6次臨睡前一次劑量可加倍。
貯藏方法遮光,密閉保存。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的貯藥處均須加鎖,處方顔色應與其他藥處方區别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使用該藥醫生處方量每次不應超過3日常用量。處方留存兩年備查;
2。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梯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于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病人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3。未明确診斷的疼痛,盡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蓋病情,贻誤診斷;
4。可幹擾對腦脊液壓升高的病因診斷,這是因為本品使二氧化碳滞留,腦血管擴張的結果;
5。能促使膽道括約肌收縮,引起膽管系的内壓上升;可使血漿澱粉酶和脂肪酶均升高;
6。對血清堿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膽紅素、乳酸脫氫酶等測定有一定影響,故應在本品停藥24小時以上方可進行以上項目測定,以防可能出現假陽性;7因本品對平滑肌的興奮作用較強,故不能單獨用于内髒絞痛(如膽、腎絞痛),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藥合用,單獨使用反使絞痛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