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銷費

攤銷費

投資不能形成固定資産的部分
攤銷費是指無形資産和遞延資産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攤銷的費用,也指投資不能形成固定資産的部分。[1]在企業經濟運營中,按會計準則進行帳務處理時,對當期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屬計算的都叫攤銷費,不一定專指無形資産和固定資産。攤銷就是發生應由和以後各月産品成本共同負擔的費用,攤銷費用的攤銷期限最長為一年,如果超過一年,應作為長期的待攤費用核算。
  • 中文名:攤銷費
  • 外文名:amortization expenses

概念

攤銷費(amortization expenses)在可行性研究中,列入成本的待攤費用。待攤費用指已經發生或支付,但需要逐步分批攤入産品成本的各項費用,如引進技術項目的許可證費、專利費、設計費、咨詢費等,這些費用一般在項目投産前支付,投産後一次或分批列入成本。

無形資産

無形資産的攤銷關鍵是确定攤銷期限。無形資産應按規定期限分期攤銷,即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别規定有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确定;沒有規定期限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攤銷。

遞延資産的開辦費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

無形資産的開辦費是發生在項目建設期和籌建期間,而應在生産期分期平均攤入管理費用中,在經濟評價時,也可單獨列出。

遞延資産

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以後年度内較長時期攤銷的除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以外的其他費用支出,包括開辦費、經營租賃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固定資産大修理支出,以及建設部門轉來在建設期内發生的不計入交付使用财産價值的生産職工培訓費、樣品樣機購置“大修理”條。這個概念跟待攤費用其實相當接近,區别在于期限問題。待攤費用是指不超過一年但大于一個月這期間分攤的費用。超過一年分攤的費用就是遞延資産。遞延資産實質是已經付的費用,花了費用當然應該取得資産,遞延資産就是這個意義上的資産,它沒有實體。攤銷就是發生,應由和以後各月産品成本共同負擔的費用.攤銷費用的攤銷期限最長為一年.如果超過一年,應作為長期的待攤費用核算.

應用

一般将那些既不全部屬于本期,也不全部屬于下期,而應當分期、分批次進入到各期成本費用中的那部分費用。

費用核算

定義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需在1年以上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産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開辦費、不能由股票溢價和發行股票凍結期間利息收入抵銷的股票發行費用等。由于這些費用不同于列作流動資産需在1年或1年以内攤銷的待攤費用,在會計中将它另行設置“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采用企業會計制度的開發企業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進行核算,發生時将它記入“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借方。

固定資産大修理支出采用攤銷方法核算的,實際發生的大修理支出,應在大修理間隔期内平均攤銷。如兩次大修理的間隔期為3年,就應在36個月内平均攤銷。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應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産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攤銷。在攤銷固定資産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時,應按受益對象分攤攤入工程施工成本、開發成本、管理費用,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工程施工 ×××

開發成本或生産成本 ×××

管理費用 ×××

貸: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産價值的借款利息等,在發生時,應記入“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借方。至于分期攤銷還是一次轉銷,則有較大的分歧。房地産開發企業會計制度根據企業财務通則規定:開發費自投産營業之日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一次計入開始生産經營當月的損益。将開辦費一次計入開始生産經營的當月損益,雖符合會計謹慎性原則,但在開發企業開始經營時,一般不可能有經營收入,這樣就會使開業當月發生較大虧損,這在核算上有失公允。不論分期攤銷還是一次攤銷,開辦費均應将它自“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貸方轉入“管理費用”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管理費用 ×××

貸: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 ×××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後的餘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銷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大,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先記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内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若金額不大,可直接計入當月管理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應按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分類賬,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攤銷的各項遞延資産或長期待攤費用,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應按費用項目披露其攤餘價值、攤餘期限、攤銷方式等。

核算原則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減去發行股票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後的相關費用,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銷的,或者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内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

(5)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内平均攤銷。

基本原則

(1)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除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産以外,應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産經營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産經營當期的損益。

(2)租入固定資産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預計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攤銷。

(3)固定資産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攤方法的,實際發生的大修理支出應當在大修理間隔期内平均攤銷。

(5)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内平均攤銷。

會計實例

[例1]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開辦費48 000元,其中應付相關人員的工資20 0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其他各項開辦費28 000元。

設以上費用合并一次作分錄,分錄如下: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48 000

貸:應付工資  20 000

銀行存款  28 000

[例2]企業正式投入生産經營,一次攤銷上述開辦費48 000元,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48 000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48 000

[例3]企業自行對發電設備進行大修理,經核算共發生大修理支出24 000元,修理間隔期為4年。分錄如下:

借:長期待攤費用──大修理支出 24 000

貸: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  24 000

(注意:此處貸: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是因為前面省略了一筆分錄,即:

借:生産成本——輔助生産成本 貸: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等,故将支出結轉到了長期待攤費用上去了)

[例4]上述大修理費用按修理間隔期4年平均攤銷,每月攤銷500元。分錄如下:

借:制造費用  500

貸:長期待攤費用──大修理支出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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