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式記賬法

單式記賬法

記賬方法
單式記賬法的記賬手續簡單,但沒有一套完整的賬戶體系,賬戶之間的記錄沒有直接聯系和相互平衡關系,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各項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和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不便于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這種方法隻适用于經濟業務很簡單或很單一的經濟個體或家庭。[1]
  • 中文名:單式記賬法
  • 性質:不完整的記賬方法
  • 釋義:部分經濟業務
  • 特色:隻登記現金

簡介

“複式記賬法”的對稱。除對于有關人欠、欠人的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關賬戶中銀行存款懼墳業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關賬戶中登記外,其他經濟業務,隻在一個賬戶中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方法。其特點是平時隻登記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和各種往業賬項。

例如,用銀行存款購買材料,隻記“銀行存款”賬,不記“原材料”賬;購買材料,貨款未付時,隻記“應付賬款”賬,不記“原材料”賬;收到應收款或償付應付款時,則同時登記“現金”或“銀行存款”賬和“應收賬款”賬。對于固定資産折舊、材料物資的耗用等經濟業務,因不涉及現金或銀行存款的收付,故而不予登記。

采用單式記賬法,手續比較簡單,但不能全面地、系統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不便于檢查賬戶記錄的準确性,因此是一種不完整的記賬方法,現已很少使用。

産生背景

剩餘産品與私有制的結合,造成了私人财富的積累,進而導緻了受托責任會計的産生,會計逐漸從生産職能中分離出來,稱為特殊的、專門委托有關當事人從事的一項獨立的活動。這時的會計,不僅應該保護奴隸主物質财産的安全,還應反映那些受托管理這些财産的人是否認真履行了他們的職責。所有這些都要求采用較先進、科學的計量與記錄方法,從而促使原始計量、記錄行為向單式簿記體系演變。從奴隸社會的繁盛時期到15世紀末,單式簿記應運而生并且得到發展。這一時期的會計一般被稱為古代會計。

應用

因為單式記賬法是一種比較簡單、不完整的、進行記錄的記賬方法。所以這種方法适用于業務簡單或很單一的經濟個體和家庭。

這三個特點體現了我國“單式記賬法”的最初形态,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文字叙述式的記賬方法并不是标準的會計記賬方法,既沒有明确的記賬符号,也沒有固定的記賬格式,但商朝的會計記賬方法已經有了單式記賬的思想,這種單式記賬思想是與低下的生産力水平相适應的,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伴随産物。那時的單式記賬是極其簡單的,但它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人所創造的最早的中式會計,對後世的影響深遠。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