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漢語漢字
分(拼音:fēn,fèn),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2][3]此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用刀把某物一分為二,本義即分開的意思。“分”是分别、分開的意思,引申為分派、分出。“分”由本義又引申為分解、分辨、區别的意思。以上義讀fēn。“分”由分開又引申為組成整體的必要元素,即分出的結果,這一意義讀作fèn。
  • 中文名:分
  • 拼音:fēn,fèn
  • 部首:八、刀
  • 五筆:WVB(86);WVR(98)
  • 倉颉:CSH
  • 鄭碼:OYD
  • 筆順:撇、捺、橫折鈎、撇
  • 字級:一級(編号:0146)
  • 平水韻:上平十二文(fēn);去聲十三問(fèn)
  • 總筆畫:2 2
  • 筆順編号:3453
  • 注音字母:ㄈㄣ,ㄈㄣˋ
  • 四角碼:8022₇
  • 統一碼:基本區,U 5206
  • 造字法:會意字
  • 字形結構:合體字,上下結構

文字源流

“分”字的甲骨文寫作圖1,甲骨文字形,中間是一把“刀”;兩邊的兩豎組成“八”字,表示一個物體被刀分成兩半。金文字形與甲骨文一樣。秦篆字形與甲骨文、金文相同,隻是符号化了。漢隸字形進一步演化成楷書的“分”字。從甲骨文字形來看,“分”最初之義就是用刀把物體分開成幾個部分。從甲骨文到金文,乃至小篆,“分”字的形體幾乎無變化,隻是對其構形分析有會意、形聲之分歧,馬叙倫先生就認為“分”字應該是從刀、八聲。馬先生的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八”字古音為幫母質部,“分”字古音為幫母文部,二字雙聲,韻為陽入對轉,古音相同或相近,“分”應當是會意兼形聲字。林義光《文源》說:“八、分雙聲對轉,實本同字。”高鴻缙《中國字例》進一步申述其意:“林說是也。八之意本為分,取假象分背之形,指事字,動詞,後世(殷代已然)借用為數目八九之八。久而不返,乃加刀為意符(言刀所以分也)作分,以還其原。殷以來兩字分行,鮮知其本為一字矣。”諸位古文字學家的意思,就是“八”與“分”是一組古今字,“八”是古字,而“分”是後起的今字,是在古字“八”的基礎上增加形符“刀”而構成的形聲字。

“分”承擔了“八”字“分開”“分割”的本義,又衍生發展出許多引申義。“分開”的結果會形成新的部分、支系,這些部分被叫做“分”(讀音為fèn),又寫作“份”。如:“股分”(今寫作“股份”)“部分”(或寫作“部份”)。這些分出的部分又可以給不同的人擁有,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又引申出“分配、給予”的意思。例如“分紅”的“分”以及“這是分下來的任務”中的“分”。東西合在一起的時候往往會産生混淆,如果分開了會更加清楚,因此“分”的本義又可以引申出分解、分辨、區别的意思,例如“分析”的“分”就是分别、區别的意思。

“分”在現代漢語中比較常見的還有節氣詞“春分、秋分”。春天、秋天的一半叫“春分、秋分”,這個“分”也是“分割”的意思,是将春秋季節分割為兩段。此外還有人民币的單位“分”,以及數學運算單位“分母、分子”、“百分之”等,是來自“部分”的引申。

詳細釋義

讀音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fēn

動詞

使整體事物變成幾部分或使連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跟“合”相對)。

divide;separate;part;leave。

《易‧系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兇生矣。”《孫子‧謀攻》:“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漢書‧地理志上》:“陵夷至于戰國,天下分而為七。”

分裂;分散;分離;難舍難分;一分為二。

指破裂。

-

《素問‧五常政大論》:“其動瘍湧,分潰癰腫。”王冰注:“分,裂也。”

-

辨别;區别。

distinguish。

《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谷不分,孰為夫子!”峻青《滄海日出》:“這廣闊無垠的天空和這廣闊無垠的大海,完全被粉紅色的霞光溶合在一起了,分不清它們的界限。”

不分伯仲。

發給;散發。

distribute;assign;allot;assign。

《左傳‧昭公十四年》:“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寡。”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論諷刺》:“人大抵願意有名,活的時候做自傳,死了想有人分訃文,做行實,甚而至于還‘宣付國史館立傳。’”李龍雲《有這樣一個小院》:“其實,像小海他們那樣分到‘五建’當個建築工人也不錯。”

分配;分發。

翻。

-

錢霖《哨遍》套曲:“一鬥粟與親眷分了顔面,二斤麻把相知結下寇雠。”

-

形容詞

分明;清楚。

-

漢·劉向《列女傳‧齊女徐吾》:“徐吾自列,辭語甚分,卒得容入,終無後言。”《隋書‧經籍志二》:“唯《周易》、《紀年》最為分了。”

-

分設的;部分的。

branch。

-

分會;分局;分公司。

一半。

-

郦道元《水經注·江水(三峽)》:“自非亭午夜分,不見曦月。”梁啟超《澳亞歸舟雜興》:“日出見鷗知島近,宵分聞雨感秋深。”

春分;秋分。

遍。

-

《左傳‧哀公元年》:“親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軍,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

同“紛”。紛亂的樣子。

disorderly。

-

-

名詞

分數;評定成績或勝負時所記的數字。

score。

-

得分;扣分;總分。

指數學中的分數。

fraction。

-

約分;通分。

即“八分”。書法字體的一種。

-

元·偈傒斯《贈吳主一》詩:“二碑分法古所藏,隸多分少須精詳。”

-

古代指春分、秋分。

Equinox。

《左傳‧昭公十七年》:“日過分而未至。”

-

姓氏用字。

-

-

-

量詞

計時單位,一小時的六十分之一。

minute。

-

-

市制長度單位,一寸的十分之一。

-

-

-

市制重量或質量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

-

-

-

角度、弧度的單位,60秒等于1分,60分等于1度。

minute。

-

-

經度或緯度的單位,60秒等于1分,60分等于1度。

minute。

-

-

市制地積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

-

-

一畝三分地。

利率單位,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計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計算。

-

-

-

十分之一(用于某些計量單位或抽象事物)。

one tenth。

-

分米;分升。

價值等于某貨币單位百分之一的單位。

cent。

-

美分。

表示數學中的分數。

-

-

五分之一。

評定成績的标志。

-

這場球賽雙方隻差幾分。

-

副詞

分頭,各自。

respectively;separately。

《漢書‧王莽傳下》:“莽又多遣大夫谒者分教民煮草木為酪。”

-

fèn

名詞

工作、職責、權限等的範圍。

-

《荀子‧王霸》:“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淮南子‧本經訓》:“古者天子一畿,諸侯一國,各守其分,不得相侵。”

分内;本分;過分;恰如其分。

指構成事物的各種不同的物質或因素。

component。

-

水分;養分;肥分。

整體或全數中的一部分。

component;part。

《百喻經‧二子分财喻》:“二子随教,于其死後分作二分。”清·周樹槐《宋景公論》:“宋景公之時,熒惑守心。心,宋分也。公憂之。”

-

名譽;情誼。

-

三國魏·曹植《王仲宣诔》:“吾與夫子,義貫丹青,好和琴瑟,分過友生。”唐·李綽《尚書故實》:“此人诟責之曰:‘與人有分,不恤其孤,可乎?’”

情分;名分。

身份。

status。

《荀子·王制》:“分均則不偏,執(勢)齊則不壹,衆齊則不使。”《禮記·禮運》:“故禮達而分定。

-

緣分;命運;機遇。

lot。

《百喻經‧渴見水喻》:“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遂便不受,緻使将來無得道分,流轉生死。”

福分。

資質。

endowments。

晉·袁宏《後漢紀‧靈帝紀》:“古之為士,将以兼政,可則進,不可則止。量分受官,分極則身退矣。”

才分;天分。

地分;地域。

-

唐·賈島《晚晴見終南諸峰》詩:“秦分積多峰,連巴勢不窮。”

-

部曲,隊伍。

-

《禮記‧樂記》:“分夾而進,事蚤濟也。”鄭玄注:“分,猶部曲也。”

-

動詞

甘願;滿意。

content

三國魏‧曹植《上責躬應诏詩表》:“自分黃耇,永無執珪之望。”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于法開始與支公争名,後精漸歸支,意甚不分,遂遁迹剡下。”

-

意料;料想。

anticipate。

晉·袁宏《後漢紀‧順帝紀》:“嬰雖為大賊起于狂暴,自分必及禍。”唐·張漸《朗月行》:“去歲草始榮,與君新相知;今年花未落,誰分生别離。”

-

該;應當。

-

唐·元稹《酬樂天見憶》:“與君皆直戆,須分老泥沙。”

-

量詞

舊同“份”,用于搭配成組的東西。

-

《水浒傳》第五三回:“那分面卻熱,老兒低着頭,伏桌兒吃。”《醒世恒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自明日為始,我教當直的每日另買一分肉菜供給他兩口。”

-

(表格信息來源:《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字典》)

近義辨析

分—份

“分”“份”音近形似,都可以表示整體的一部分,一般來說,“分”的具體内涵比較抽象,而“份”的具體内涵比較具體。

從用字規範的角度上說,應該用“份”的大緻有五種情況:一是用作量詞,如一份禮物、兩份文件、這份材料、那份報紙;二是用在省、縣、年、月後面,表示劃分的單元,如省份、縣份、年份、月份;三是指整體中的一部分,如股份、份額,送禮的“份子”;四是單獨使用,意為程度、地步,如“事情鬧到了這份上”;五是個别約定俗成的用法,如“身份”。

應該繼續用“分”的,大緻也有三種情況:一是指成分,即構成事物的因素,可以是自然形态的,如鹽分、水分、養分,也可以是人文形态的,如情分、緣分、福分;二是指地位、職責、權利的範圍和限度,如分内、分外、安分守己、恰如其分;三是用于“分子”一詞,指屬于一定階段、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征的人,如知識分子、骨幹分子。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卷二】【八部】甫文切(fēn)

別也。從八從刀,刀以分別物也。

說文解字注

別也。從八刀。會意。

刀以分別物也。此釋從刀之意也。甫文切,十三部。

廣韻

府文切,平文幫‖分聲文1部(fēn)

分,賦也。施也。與也。《說文》:“別也。”府文切。六。

扶問切,去問竝‖分聲文1部(fèn)

分,分劑。扶問切。又方文切。五。

康熙字典

【子集下】【刀部】分;康熙筆畫:4;部外筆畫:2

(fēn)《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并音餴。《說文》:别也。從八刀,刀以分别物也。《易·系辭》:物以群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曆志》:一黍之廣為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缪稱訓》:禍之生也分分。注: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注:匪讀為分。

(fèn)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并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fèn)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fěn)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注: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葉膚容切。音豐。曹植《七啟》: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又葉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别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八”寬“刀”窄,“八”罩住“刀”。“八”,頂部撇低捺高,撇尖過橫中線,捺從豎中線左側起筆,捺腳在橫中線。“刀”,㇆(橫折鈎)的橫段在橫中線下側,豎鈎段左拐,鈎底在豎中線;撇筆從豎中線左側起筆,撇尖與“八”的撇尖垂直對齊。

書法欣賞

音韻集成

中上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聲母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pi̯wən

王力系統

文pǐwən

董同龢系統

文pjuə̆n

周法高系統

文pjwən

李方桂系統

文pjən

西漢

-

真--

東漢

-

真--

-

真-jən

-

文-jən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文欣-jwen

北魏後期北齊

文欣-jwen

齊梁陳北周隋

文-jwen

隋唐

拟音/高本漢系統

-pi̯uən

拟音/王力系統

-pǐuən

拟音/董同龢系統

-pjuən

拟音/周法高系統

-piuən

拟音/李方桂系統

-pjuən

拟音/陳新雄系統

-pfǐuən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網)

韻書集成

韻書

字頭

小韻韻攝聲調韻目聲母聲類開合等第清濁反切拟音

廣韻

分臻平聲上平二十文非-合口呼三等全清府文切/方文切pjuən

分臻去聲二十三問奉-合口呼三等全濁扶問切bʰjuən

集韻

-臻平聲文非-合口呼三等全清方文切pfiuən

-臻平聲文奉-合口呼三等全濁符分切bviuən

-臻去聲問非-合口呼三等全清方問切pfiuən

-臻去聲問奉-合口呼三等全濁符問切bviuən

-山去聲襉并-開口呼二等全濁皮苋切bæn

禮部韻略

--平聲文-----方文切-

--去聲問-----扶問切-

增韻

--平聲文-----敷文切-

--上聲吻-----府吻切-

--去聲問-----扶問切-

中原音韻

分-陰平真文非-開口呼-全清-fuən

--去聲真文非-開口呼-全清-fuən

中州音韻

--平聲真文-----敷奔切-

--去聲真文-----葉分去聲-

洪武正韻

芬-平聲八真非方--全清敷文切fən

--上聲八轸非方--全清府吻切fən

--去聲八震奉奉--全濁房問切vən

分韻撮要

勳-陰平第八賓禀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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