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A股定義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國境内的公司發行,供境内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币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指數定義
上證A股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符合條件的A股組成樣本股,反映上海市場A股的股價整體表現。
計算
上證A股指數是指計算A股股票得出的指數。上證指數系列均采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指數基日和基點
該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以100點為基點。
樣本選取方法
1、樣本空間:上證A股指數的樣本空間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組成。(ST、*ST股票除外)。
2、選樣方法:上證A股指數選取所有樣本空間内股票作為指數樣本股。
指數計算
采用派許加權方法進行計算,計算公式一般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的調整市值/除數)基點,
其中,調整市值= (證券價格調整股本數權重因子彙率),
權重因子介于0和1之間,由權重與調整後自由流通市值的比值計算得出。若未特殊說明,則權重因子、彙率均為1。若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權,并對單一樣本設置權重上限X,則将初始權重超過X的樣本權重調整為X,剩餘樣本按照調整後自由流通市值比例分配剩餘權重;若重新分配後剩餘樣本權重超過X,則重複上述步驟。若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權,并對單一樣本設置權重上限X,前五大樣本設置權重上限Y。若前五大樣本權重未超過Y,則參照單一權重上限為X處理。否則将前五大樣本合計權重設置為Y,并按照調整後自由流通市值比例分配前五大樣本權重,并将分配後權重超過X的樣本權重調整為X,前五大中剩餘樣本按照調整後自由流通市值比例分配剩餘權重,若重新分配後仍有樣本權重超過X,則重複上述步驟。除前五大以外的樣本合計權重為100%-Y,并按照調整後自由流通市值比例分配權重,且樣本權重上限為第五大樣本的權重。
當樣本名單、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樣本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指數根據樣本維護規則,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
指數樣本調整
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前10位的A股于上市滿三個月後計入指數,其他A股于上市滿一年後計入指數。樣本股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的,從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的A股,從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計入指數。當樣本退市時,将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樣本公司發生收購、合并、分拆、停牌等情形的處理,參照計算與維護細則處理。
上證A股指數計算公式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的總市值/除數) 100
其中,總市值= (股票價格發行股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