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二級學院
2002年6月,上海交通大學成立法學院,掀開交大法學教育新的篇章。十九年來,在學校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師生同心創業,追求卓越,積極探索強理工科大學背景下法科崛起之路,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師資隊伍建設、國際化辦學、社會服務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自2012年起連續九年進入QS世界大學法學學科百強,2020、2021連續兩年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法學排名中跻身世界50強(中國大陸高校排名第一),被譽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1]
    中文名: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外文名: 簡稱: 創辦人: 辦學性質: 學校類别: 學校特色: 主管部門: 所屬企業: 現任領導: 專職院士數: 高職專業: 本科專業: 碩士點: 博士點: 博士後: 國家重點學科: 院系設置: 校訓: 校歌: 院訓: 院歌: 地址:上海 院校代碼: 主要獎項: 知名校友: 知名教師: 類别:學院 時間:1986年

學院曆史

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

聯合國國際法院首位中國籍法官徐谟以及著名的教育家和政治家黃炎培、邵力子等一批優秀法政人才,均為南洋公學特班的學生。此外,為助長變法改制與社會進步,南洋公學在譯介國外法律與法學着作方面亦領風氣之先,在商務印書館創始人、時任南洋公學譯書院院長的張元濟先生的主持才,首次成系列地翻譯了一批國外重要的法律和法學文獻,其中,曾在特班研習法律的近代中國著名文化大師李叔同先生所翻譯的《法學門徑書》和《國際私法》亦在其列。

恢複法學教育,蟄伏積蓄

上海交通大學于設立了法學教研室,逐步恢複交大的法學教育事業。1992年開辦法學本科專業,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開始了法學專業教育的曆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1998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這期間,法學教育處在探索階段,逐步在師資、科研、教學、學生培養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

成立法學院,超常規、跨越式發展

根據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世界一流大學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學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并投資2500萬元進行一期建設,開啟了上海交通大學法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從這一年,法學院的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一躍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在堅持本科教育這個中心的同時,法學院在最短的時間内,先後取得了8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以及憲法行政法博士學位授予權。

2010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聯合印發《關于批準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的通知》(教高函15号),上海交大法學專業在此次國家特色專業遴選中脫穎而出,被批準為國家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

2007年7月,廖凱原基金會與上海交通大學簽訂捐贈協議,将向上海交通大學捐贈總額不少于3000萬美元的資金用于建設一流法學院,為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了全新的機遇。

今後三年内,法學院計劃循3個途徑進一步加強師資力量:一是從國外名牌大學的法學院吸引學成歸國的博士;二是選用國内著名法學院的博士應屆畢業生;三是通過派往國外留學、進修和到國内法院、檢察院實習等形式提高現有人員、尤其是尚無博士學位教師的教學能力。同時吸收更多的學者型高級法官、高級檢察官和高級律師做我校的兼職教授,讓他們參與教學、指導模拟審判、合作指導論文并參與論文答辯等教學工作。

學科介紹

學院法學本科設立于1992年。十餘年來,我們已經為社會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學專門人才,他們遍布世界各地,各行各業,為我國的法治事業作貢獻。除法學本科專業外,法學院利用短短的兩、三年時間,在已有的憲法與行政法學和法理學碩士點的基礎上拿到了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2003年到2006年,學院曾挂靠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下招收博士生。2006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次學位授權審核會議正式批準我校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授予點。自2007年開始學院正式招收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同時,挂靠管理科學與工程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2010年,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凱原法學院自行審議通過法學一級博士學科授權點,博士點複蓋所有的二級學科,至此,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法律教育層次更上一個台階。根據上海交通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定位,凱原法學院将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得到學校的大力支持,為創建一流文科奠定良好的基礎。

法科特别班(三三制)

新的人才培養模式法科特别班(三三制)

為推動新形勢下的中國法學教育改革,探索在法學領域貫徹教育部“卓越人才培養計劃”的精神,提高法學教育質量,培養真正适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在季衛東院長的主持下,經過長期的調研論證,決定自2010年起試辦法學本科背景的全日制法律碩士特班(以下簡稱“法科特班”),為法學本科背景的法律碩士教育的專精化探索新的模式。

一、試辦法科特班的背景和基本定位

改革開放三十年、特别是近十年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發展迅速,已經形成了法學本科、法律碩士(非法學本科和法學本科)、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的多層次的法科人才培養體系。但同時,法科人才培養也面臨着現實的困境:一方面,法科人才總體上供過于求,法科畢業生就業率非常低,甚至排在文科各專業的末位,已經就職的多數人從事着與法律無關的工作;另一方面,真正适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又十分短缺,尤其是國際型高端法律人才嚴重匮乏。這種尴尬的局面呼喚法科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試辦法科特班就是在這種背景下進行法律教育教學改革的一次有益嘗試,旨在以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并重的理念辦好法學本科教育的基礎上,建立高層次法學學術人才與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的分類培養模式。其中,針對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着力推動本碩貫通培養機制,其切入點是創辦特班,選擇優秀生源從法學本科四年級開始,提前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法律職業課程學習,接受較為長期的、體系化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

具體說來,“法科特班”是指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生從第三學年結束後開始分流,依據學生前三學年的成績積點排名的順位以及學生的自願報名情況,通過免試推薦和綜合素質測試,擇優選拔一定數量的優秀生源,從本科四年級開始提前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以本碩貫通培養的方式讓學生接受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以包括本科階段合計六年的連續時間獲得法律碩士學位以及更好的就職前景。因此,上海交大法科特班的基本定位是主要面向司法和涉外法務方向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

相對于體制内較為便捷的“4+2”模式,“3+3”模式的法科特班避免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第四年的粗放式實習等的時間浪費,使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在時間上更好地得到銜接,在内容上更精深、更充實,并為實務訓練以及海外名校留學或研修提供體系化的合理安排。這樣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标,不僅限于增強學生的就業能力,更為重要的是要培養出真正具有國際視野的、适應二十一世紀中國發展新形勢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

二、試辦法科特班的主要制度設計和舉措

試辦法科特班涉及很多方面的問題,以下是其主要的制度設計和舉措:

(一)關于法科特班學生的來源、選拔方式與錄取類别

選拔到符合要求的優秀生源是試辦法科特班的基礎和關鍵。由于法科特班是以法學本科專業為背景的,并且實行“3+3”的模式,因此無法通過在每年一月舉行的全國統一的碩士研究生考試來進行選拔,而隻能通過免試推薦的方式在本科三年級結束時進行選拔。在試辦階段,法科特班的學生限于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的優秀法學本科生,即法學本科生三年級結束後,凱原法學院依據學生前三年的成績積點排名和綜合素質測試,選拔一定數量(首批為15名)的學生進入特班,提前接受側重于司法和涉外法務方向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

本來,本科生的正常推免工作要到四年級第一學期開學後才能開始啟動,為保證法科特班學生在四年級第一學期初的正常入學學習,凱原法學院經與學校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協商,将推免和綜合素質測試工作提前到三年級第二學期考試結束後、暑假前期(7月中旬)進行。鑒于法科特班教育的基本定位以及新的法律碩士(法學)類型的設立等因素,上海交大法科特班納入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類别和學制框架内。

(二)關于法科特班的教師配備和培養要求

法科特班的授課主要由凱原法學院内專業知識淵博、富有實務經驗、職業教育能力強的教師擔任,某些課程可邀請校外一定數量的知名專家擔任,特别是司法機關的學者型法官、檢察官和律師擔任。特班實行雙導師制,除本院的教師擔任導師外,還挑選一定數量的相關實務部門的專家擔任導師,并成建制地安排到法院、檢察院、高端律所和跨國公司法務部門進行為期半年的一對一指導的專業實習。此外,還适度安排與境内外名校之間的交換培養,或者提供到世界一流法學院留學的機會。

法科特班的教學着重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對主要專業課程采取專題研究、比較分析、逐步深化法律思維的教學方式,并加強對話式教育、判例研究、分組攻讀切磋以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務訓練,充分調動自主鑽研和比賽績效的積極性,着重于基本法律理論知識的提升和實務能力的培養。在課程教學上有更好的規範化要求,每門課的授課教師都按照統一的格式撰寫課程概要(主要包括講義要旨、授課内容、教科書和參考書、考試方法和評分标準、面談時間、給學生的贈言等)和編制教學資料。

(三)關于法科特班的課程設置

在經過法學本科三年比較系統的基礎課程學習後,法科特班的課程設置比較獨特。其要點是:1.縮減概說性的或者純理論性的課程,一些已經在本科階段開設、與實務關聯不大的課程在碩士階段就不再涉及,相應地增設法律操作技巧課程和法學前沿領域課程;2.選修課結合上海交大的通選課改革,學生可以跨專業、年級修課,部分采用外語授課的專業課和研讨課可以與國際班學生共同開班;3.不分設專業,如果學生特别對某一艱深領域感興趣,可以采取由導師單獨指導,跨院系選修課程的方式完成學習過程,或者在論文寫作階段通過文獻研究的方式予以解決;4.課程教學的整體學分控制,為學生留下足夠的課外時間進行閱讀、思考、讨論、預習和複習以及在特定專業方向上拓展自我發展空間;5.專業實習為期6個月,主要去法院、檢察院、高端律所和跨國公司法務部門,在帶教老師指導下,對主要的法律業務都有涉及;6.在模塊課程的定位上,民法、刑法、訴訟法構成課程設置的核心,經濟法、商法強調與其他學科知識的交叉,基礎理論法學課程強調學生法律人格的完善、對法律運行的總體把握和法律思維方式的訓練、熏陶,法律職業技能課程強調全面性、實用性,促使學生積極參與,并在這一過程中進行自我職業規劃。

(四)關于法科特班的綜合素質測試

法科特班學生的選拔實行在法學本科前三年成績排名的基礎上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的辦法,秉承“嚴進嚴出”的原則,适度提高入學測試的難度,挑選最優秀的人才。通過測試着重考察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分析論證能力、中英文寫作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以及法律基本知識等。綜合素質測試每年舉行一次,時間定于每年的7月中旬。

(五)關于其他相關事項

為與現有的研究生招錄體制相銜接,法科特班在一年級時按照研究生進行培養,但是仍然按照本科生進行學籍等方面的管理。被法科特班錄取的學生在第一年研究生階段的學分可以累計為其本科學習階段的學分,在第一年研究生學習結束時獲得上海交大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學位。

力争把法科特班的經過精心培養和具有充分實習經驗的學生重點推薦到相對高層次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及其他高端法務部門實習和就業。當然,到法院、檢察院以及政府法務部門就業的前提是特班學生通過了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

法科特班學生的收費按照教育部對于新增的法律碩士(法學)的收費政策執行,享受普通獎學金,同時,凱原法學院還積極争取為特班學生提供獲得專項獎學金的機會。被特班錄取學生的學費繳納和獎學金獲得均從特班二年級開始,特班一年級仍然按照其本科四年級的學費标準繳納全年的學費。到海外名校留學的費用根據有關協議另行确定。

三、試辦法科特班在法學教育改革中的意義

凱原法學院試辦法科特班秉承了上海交大集中優質資源培養精英人才的傳統,呼應了全國教育改革的大趨勢(2010年是中國的“教育改革年”),旨在建立一個有較長時間和新型教學方法保障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機制,以造就一批具有深厚法律功底、娴熟法律技巧、寬廣國際視野的法官、檢察官、政府公務員和其他法律精英人才,因而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一嘗試充分利用現有的制度資源,實現法學本科教育與法律碩士教育在時間上的“無縫對接”以及在體制上與教育部新推出的法律碩士(法學)的“無縫對接”,既可以展現上海交大在法科人才培養方面的特色和後發優勢,又在全國的法律教育改革中具有一定的示範效應,提供一種新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模式。

試辦法科特班的意義還遠不限于使進入特班學習的少數學生受到了精英化的培養,而且還會引起對法學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的反思,從而影響到整個的法學教育。例如,它促使我們進一步思考大學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以及與研究生教育的銜接。從目前來看,将法學教育定位為法律職業教育已是共識,但是對于法學本科教育如何處理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的關系仍是一個難點,有時甚至将兩者對立起來。實際上,法學本科階段的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并不矛盾,可以實行在通識教育基礎上的法律職業導向。一方面,優秀的法律職業者不僅需要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知識和娴熟的法律職業技能,還需要十分廣泛的相關領域知識,因此對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必須加強人文社會科學和相關自然科學的通識教育,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另一方面,法學本科教育畢竟是有特定的職業指向的,即學生畢業後從事的是法律職業,而從事法律職業要求具備基本的專業素養,包括法學學科體系的基本知識、法律職業的基本素養以及從事這一職業的基本技能。而真正承載比較系統的高層次的法律職業教育則應主要在法學本科教育階段的後期和碩士研究生階段。以“3+3”學制設置的法本法碩教育則能較好地實現法學本科階段的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的結合以及與研究生階段法律職業教育的銜接,這或許代表了未來法律職業教育的一種基本的發展趨勢和模式選擇。又如,試辦法科特班要求在教學手法上進行大的改革,強調通過對話式教學、判例教學、實務培訓、商務談判、成建制實習以及項目式教學,加強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表達溝通的能力、知識整合的能力以及團隊合作的能力,這也必然會帶動法學本科和其他層次的法律教育教學方法的變革,其成效将具有輻射和擴散效應。

此外,試辦法科特班也是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的一個組成部分。2010年10月,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于批準有關高等學校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号),公布了全國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名單,全國64所高校成為試點單位。其中,上海交通大學法律碩士是上海地區唯一入選全國法律碩士類的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凱原法學院将利用此次試點的契機,在試辦法科特班方面作出進一步的探索。

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于下達2010年審核增列的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名單的通知》(學位【2011】8号)。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批準,上海交通大學共獲準增列10個一級學科博士點,法學是其中之一。這标志着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的學科建設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上海交大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改革開放後,上海交大于1986年設立了法學教研室,1992年開辦法學本科專業,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1996年成立法律系,1998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根據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世界一流大學的需要,上海交大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并投資2500萬元進行一期建設,開啟了上海交大法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2003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2007年7月,美國廖凱原基金會捐贈3000萬美元建設法學院,為上海交大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了全新的機遇。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于2008年4月啟動的第二輪第二批學科評估中,上海交大在法學一級學科中排名第十。法學被列入了上海交大未來的優勢學科,是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文社科院系“有選擇追求卓越”的亮點之一。

上海交大的法學學科秉持“入主流、創特色”的發展思路,在快速的發展中形成了完整的多層次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同時,确立“高起點、國際化、厚基礎、重實踐”的人才的培養理念和目标,以高水平的科研帶動和促進高水平的人才培養,形成了在理工科優勢明顯的大學裡培養精英化法學人才的特色之路,特别是在分類培養和國際化方面進行了成功的探索。2010年,法學本科專業被教育部、财政部批準為國家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律碩士被教育部批準為高等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并且是上海地區唯一入選全國法律碩士類的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為培養真正适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法學院自2010年試辦“三三制法科特班”,在本院法學專業的本科生中擇優選拔15名左右從本科四年級開始(免試取得研究生資格),提前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習,接受較為長期的、體系化、專精化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實現本碩貫通培養。

在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後,凱原法學院将結合上海交大“985”三期建設,進一步探索培養高層次法學學術人才的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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