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

TOT

項目融資的形式
TOT,從字面上理解就是信托中的信托(TrustofTrust),也就是專門投資信托産品的信托。它主要由銀行、信托、券商發行,投資于陽光私募産品。
  • 中文名:信托中的信托
  • 外文名:TrustOfTrusts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簡稱:TOT
  • TOT劣勢:雙重征費的問題
  • 優勢:有利于盤活國有資産存量,為新建交通基礎設施籌集資金

定義

TOT是“移交-經營-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 的簡稱。

它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形式,具體是指中方在與外商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已經投産運行的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移交給外商經營,憑借該設施在未來若幹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從外商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于建設新的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外商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中方。

因此,TOT方式與BOT方式的根本區别在于“B”上,即不需直接由外商投資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因而避開了在“B”段過程中産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中、外雙方達成一緻。在我國經濟發展的現階段,積極采用TOT方式,發展直接融資,對于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尤為必要。

運作模式

管理

目前國内的TOT産品不多,管理人大部分為信托公司、銀行、券商等,也出現了一些第三方的研究機構作為管理人的TOT産品。

優勢

經過幾年的發展,國内的私募基金業已頗具規模,産品數目也已超過五百隻,個體收益率差異較大,而私募産品的投資門檻又較高,所以對于資金量不是很充裕的投資者而言,無法做到在不同風格間進行有效的組合搭配,在購買單個私募産品時就存在較大的非系統性風險。

而通過投資TOT則可以通過調研和優選,平衡不同私募間的優劣,讓産品業績在某個期間的表現不至過于落後。

劣勢

TOT産品也有其劣勢,如雙重征費的問題。以東海的TOT産品為例,除子信托産品收取的費用外,TOT管理人還要提取一定的固定管理費及業績費。

未來投資新趨勢

在海外,組合對沖基金(FOHF,FundofHedgeFunds,相當于國内的TOT)的數量已占全球對沖基金總規模超過四成。

目前,國内非結構化陽光私募産品已超過500隻,不同産品間已出現明顯的業績差異和風格分化。随着以股指期貨為代表的對沖工具的出現,私募産品間個體差異将越來越大,TOT将成為未來投資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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