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

養老金并軌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養老金并軌”是對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雙軌制”的一項改革措施。“養老金雙軌制”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城鎮企業職工兩大類人員采取兩種不同的養老保險模式,享受不同水平養老金待遇的養老保險制度。人們的呼聲很高,一緻要雙軌制并軌,也就是企業和事業養老金差不多。養老金“并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2014年1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養老金并軌方案。
    中文名:養老金并軌 外文名:Pension merger 别名: 面向對象:養老保險 實施日期:2014—7—1

規劃方案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列入“十二五”規劃,在《決定》中,對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表述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相對于“推進”、“研究”等詞,“實現”一詞更表現出政府落實此項改革的力度。

金維剛告訴《财經國家周刊》記者,全國統籌的實施方案一定會按照“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内出台。

養老金全國統籌這一政策目标雖然已經提出多年,但是連省級統籌也沒能完全實現。2012年社保基金審計報告中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17個省尚未完全達到省級統籌的“六統一”标準。

省級統籌以及全國統籌的主要阻力,在于央地之間的利益博弈。金維剛指出,2012年養老保險基金結餘2.4萬億,但一半以上集中在東部幾個省市,中西部許多地區出現養老金收支缺口,需要中央财政轉移支付進行發放。

在有些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需要中央大量補助的同時,經濟發達省份則形成了超過千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結餘,卻由于未實現全國統籌,中央不能調劑使用。

在養老保險補助方面,多年來也形成了地方依賴中央的格局,2010年中央和地方兩級财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為1851億元,其中中央财政占8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受國家發改委委托,目前正在草拟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該中心副主任楊立雄對《财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方案最大的難點,在于采用什麼樣的方法,既能減少發達地區對于“被統籌”的阻力,照顧其利益,同時又能讓欠發達地區受益,并保證他們的征繳積極性,避免完全依靠中央轉移。

在實現全國統籌時,應在中央建立調劑金,讓有結餘的省份拿出一部分放到中央形成基金,然後這個基金就可以用來分配到養老保險基金虧空比較嚴重的省份。

不要把所有的基金結餘都收到中央來,那樣發達地區就沒有積極性。也不能讓不發達的省份就等着中央發錢,應當要調動起自己征收養老金的積極性。“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關鍵就是設立好激勵機制。”

統籌的另一層含義,是以财政為主,統一個人所得稅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形成國民養老金。如此,即使由于收入過低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得到一份基礎養老金,其本質相當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其水平會進一步提高。

解決方案

全國統籌

“我們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社會保險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如果我們不把這些制度的漏洞堵上,提供一些有約束,有激勵的機制的安排,包括管理的方式,給多少錢也會吃光。”在召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财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

社保資金沒有形成全國統籌、投資保值體系不健全、事業單位改革拖後腿等問題,一直是社保體制難以跨越的障礙,彌補這些缺陷的直接辦法就是财政補貼。

以2011年為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結餘約為4000億元,但當年養老金财政補貼2200多億,還有1800億元的非正常繳費收入。如果剔除财政補貼和非正常繳費收入,正常繳費隻能僅僅抵消支出。

由于地區之間養老金結餘情況不同,發達地區如廣東等地盈餘巨大,絕大部分西部地區仍處于收不抵支的狀态,主要依靠财政補貼。

養老金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廣東等省份的餘額,不能轉移給西部收不抵支的省份,财政必須要拿出兩千多億來補貼分割的養老制度,主要流向那些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

“這兩千億看起來補貼了西部省份,但本質上是補貼給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實際上是留在了少數幾個盈餘大戶省,年複一年存在下去的。”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

長期以來社保重融資補貼,輕投資保值增值的管理方式,使得補貼從1998年的24億到2011年的2272億;從占GDP的0.03%到0.42%,結餘中,相當一部分來自于财政補貼。

一方面是财政累計對收不抵支地區萬億元補貼,另一方面,發達地區社保金躺在銀行内縮水。沒有解決保值增值問題,銀行利率跑不赢CPI,就意味着社保資金一直在縮水,而且養老金的基數越大,縮水越多。

據相關人士透露,按照方案設計,在提高社保統籌層次上,将逐步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餘達到3.6萬多億元,業内人士預計,到2013年末将達到4.09萬多億元。社保基金規模日益巨大,如果不通過改革填補自身的漏洞,未來财政對社保補貼力不從心。

“國家一定要加快這一制度的全國統籌步伐,為基金集中管理并有效投資創造條件,盡快制定專門的投資法律或法規,否則,基金貶值的風險将持續擴張。這就是我為什麼一直在呼籲重視基金貶值問題的原因。”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表示。

根據财政部預算報告,在社保基金累計結餘增加的同時,2013年全國社保基金當期收支結餘将比2012年下降1000億,據相關人士介紹,主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收支結餘的下降,養老金的支付額将大幅增長。

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推進,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

随着社保标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将合并統一。2013年的中央預算安排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繼續增長,按照10%左右的标準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為不同制度下的養老金并軌,打下基礎。

“從長遠看,由政府财政補貼的社保制度不可持續,各個參數都需要調整,否則将存在嚴峻的财務風險,必須改革。”鄭秉文表示。

據悉,在調整企業社保制度的同時,解決雙軌制方案的關鍵,在于如何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

财政埋單

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對這項改革路徑給出清晰勾畫。

近6年過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對《财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過去幾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導和推動這項改革,其他部委并沒有太多實質性的回應。

在上一輪地方改革試點中,并沒有明确改革後養老金水平是否變化,隻籠統提到要建立職業年金,沒有具體細節和收入彌補措施。

此項改革的目标是将80%-90%的養老金替代率下調至50%左右。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标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來适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并且要将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确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延遲退休

延遲退休政策的信号一經釋放,就引發這樣那樣的争論。“增加艱苦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時長”、“加劇就業緊張形勢”等反對聲音叠起。但不少社保專家認為,随着人均壽命不斷增長、受教育年限持續提高,延遲退休是維系養老金制度正常運轉的必然選擇。

《決定》為上述争論給出了基調,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也是這項政策第一次寫進中央文件。

參保人延遲一年退休,中國可減少養老金支出490億元,并可增加繳費230億元,相當于多收入720億元,如果推遲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億元,按照2011年全國平均水平計算,足夠支付2000萬人一年的養老金。

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第二要分步驟,可能會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第三,要“邁小步”,以“一年提高幾個月”這樣的方式,一步一步來,用較長的一段時間逐步完成平滑過渡。

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範。

現行男性60歲退休、女幹部和科技人員55歲退休,以及女工人50歲退休的政策,是從1951年起開始實行的。在過去多年,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标準是女性40歲便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門的數據顯示,中國居民的實際退休年齡比法定年齡還要低不少。由于現實中實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僅有53歲,其中男性大約為56歲,女性還不到50歲。

退休年齡過低并不意味着給年輕人騰出了更多就業崗位。在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了20%。

在規範提前退休之後,第二步則應把女性的退休年齡推遲。可以先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齡與女幹部、事業單位的女職工統一起來。然後再将女性的退休年齡整體提高,縮小與男性退休年齡之間的差距。“根據國際經驗,男女退休年齡差兩歲是比較合适的。”上述人士表示。

最終形成的方案并不會對所有人采取一刀切的辦法。金維剛透露,政策對不同的群體将會産生不一樣的影響,還會針對特殊群體出台相應的妥善安排。記者從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還沒有時間表,也沒有形成具體方案,仍處于研究讨論階段。

如果現在開始啟動,那麼每年可能延後退休兩三個月,對人們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如果再過幾年啟動,那時的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也許每年就要延後六七個月了。“調整來得越晚,對社會沖擊越大。”

社會評價

養老金缺口、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新聞每每見諸報端,都會輕易撩撥人們的神經,引起全社會範圍的關注。養老已與住房、教育、醫療一道,成為全民焦慮的話題。

導緻焦慮的主要原因是,人們擔心養老金是否将面臨支付危機。關于養老金缺口的數據有各種版本。中國社科院有專家表示,2011年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虧空為2.2萬億元,相當于每個國民都背上1500多元的債務。這些數據令受衆對養老金感到一些危機感。事實上,養老金缺口是一個較為複雜的概念, “缺口”、“虧空”的具體界定十分重要。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包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部分地區将新農保、城居保合并,形成了城鄉居民保險。各類社保都有其資金池,而新農保、城居保的規模較小,其支付在較大程度上依賴于财政補貼。因此,“缺口”是指哪部分,這一點對結論大有影響。

從更為宏觀的角度看,按照是否計入了财政補貼、是否計入了曆年積累基金,養老金收支的缺口在計算上也會有較大不同。而從時間角度看,當期與中長期的收支缺口,更是兩碼事。

在沒有說清楚以上一系列界定的情況下,大談缺口數據是缺乏實際意義的。但即便如此,受衆情緒仍然被超出預期的數字所綁架,往往缺口越大,越能引起人們的關注,傳播也更加迅速。

受衆對網上缺口數據的盲信隻是表象,其背後是彌漫于整個社保與民生領域的不安情緒,民衆對養老金支付能力的疑慮和焦慮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與以上數據相比,來自一些其他機構測算的數據,則反映了相反的局面。

較為權威的數據是2012年8月國家審計署發布的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該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約1.85萬億元,全國新農保、城居保、城鄉居保三項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1635.53億元。

從養老金當期缺口來看,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當年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抵不上支出所産生的缺口;第二種是加上财政補助,也抵不上支出而産生的缺口;第三種是以上兩項再加上曆年積累基金,還是抵不上支出的缺口。

2012年,中國有17個省級單位發生了第一種缺口,沒有省級單位發生第二、三種缺口。貢森認為,這表明短期内中國養老金缺口整體可控,即使多個省份出現了當年收不抵支的情況,在财政補助下,缺口都有能力彌補。接受記者采訪的多位人士表示,最起碼3-5年内,中國不會出現養老金的支付危機。

從長期缺口來看,中國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2030年中國企業養老保險的隐含債務,相當于當年GDP(國内生産總值)的38%左右,2050年這一比例将提高至60%左右。

值得關注的是,經合組織國家正在根據長期隐含債務的規模對養老金政策做出積極調整,其主要對策就是随着人口壽命延長,提高養老金領取年齡。中央财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中國在推行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等改革措施後,養老金的支付能力具有長期可持續性。

2014年5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關于養老金并軌的時間表問題,“總理其實已給出了時間表”。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工作總體部署”這一部分中明确提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

事實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在養老等社會保障方面的待遇“雙軌制”近年來一直飽受争議,社會上有關養老金并軌的呼聲不斷。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在去年12月26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曾表示,2014年在社會保障方面将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着力解決“雙軌制”、“待遇差”問題。如此來看,養老金雙軌制有望在今年破題。

曆史責任

2013年9月的某一天,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的數量,悄然突破了2億。

按照近幾年中國每年新增超過60歲人口的數字來計算,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進入到60歲以上老年人的行列。

一個不争的事實是,中國的人口老齡化在快速發展。到本世紀30年代中國将進入老齡化的高峰期,并持續近40年時間。根據測算,2050年,中國職工的撫養比将從當前的3個職工養一個退休人員,變成1.5個職工養一個退休人員。

在中國,近兩年來,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話題,之所以在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在人們的觀念中,居民養老完全屬于政府職責,因此質疑政府是否在推脫責任。

強調政府對于居民養老的責任固然重要,敦促盡快建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改變現狀的重要途徑。但是,政府對養老問題隻能承擔有限責任。

除了延遲退休以外,一個學界達成的共識是應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這是緩解政府養老金支付壓力的同時,保障大多數老年人生活質量的關鍵。

中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面向全體國民的基礎養老保險。這個制度的主要意義在于體現公平,人人都有;第二個層次,是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完善;第三個層次是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第四個層次是面向高齡老年居民、貧困老年人的老年津貼制度和老年低保制度。

雖然在學界和政府層面,對于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如何構建存在多種方案,但是“多層次”是普遍達成的共識。

以褚福靈思路為例,在以上四個層次中,第一、第四層次屬于政府責任,第二層次中,個人與企業承擔部分責任,第三部分則屬于個人或企業責任。需要強調的是,基礎養老金與老年津貼、低保制度,其作用是讓全體老年人都擁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普惠制的,而非錦上添花。老年人要想追求更高的生活質量,則需要更多依靠個人與市場的力量。

在轉變了養老完全靠政府的觀念後,也許在不久的将來,中國也将出現上述景象。

并軌方案

補齊養老保險需龐大資金,“職業年金和養老金一樣,都是與工齡挂鈎的。”

現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如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公務員的養老金未來是要并入到社會養老金體系中的。”上述人士向記者透露。

但是,由于曆史原因,公務員此前并沒有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

“我們現在已經有了一套計算方式,進行養老金補齊。”上述人士表示,不僅僅是養老金需要補齊,更多需要補齊的資金是和養老金一同發放的公務員的職業年金。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3月5日上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2014年總體工作部署中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

“職業年金和養老金一樣,都是與工齡挂鈎的。”該人士透露。

而職業年金的規模将“與公務員需要上漲的薪酬差不多。”

因此,在公務員養老金并軌方案出台後,需要補齊的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将形成龐大的支出,而目前公務員退休金全部由國家财政支出。

據統計,中國現有700萬公務員,養老保險補齊的年限至少為15年。

在養老金雙軌制并軌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差距較大,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甚至存在70%~80%的差距。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曾向記者介紹,“單獨進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改革的難度非常大,所以要有全局、總體的一攬子設計。”鄭秉文也參與了部分政策的讨論和制定。

對于公務員養老金并軌的資金壓力,一位人社部專家并不認為壓力會集中爆發,“其實,财政隻需要将公務員養老保險逐年補齊就可以了。比如,隻要補齊本年度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即可,不需要一下把所有公務員的養老保險都補齊,這樣不會對财政部門造成太大的壓力。”

并軌特點

必要性

(一)從根本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憲法和有關法律精神不相符。我國憲法第四十四條明确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按照規定,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享受國家和社會的養老保障的權利上是完全平等的。而現行退休雙軌制卻對不同部門的退休人員執行不同制度、不同标準,給予差别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懸殊,明顯侵犯了養老公平權。特别是由于實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造成明顯的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狀況,這些都是有違憲法精神的。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在2009年答記者問時也對現行制度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應該和企業一樣,個人應該繳費,其他享受的條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都應該在一個統一的平台上來制定。”而現行雙軌制卻是企業繳費,機關不繳費;繳費者的退休金低,不交費的反而比繳費的高出幾倍,享受的條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明顯不在一個平台上。這種不合法規的狀況是不可能長期維持下去的,否則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

(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全面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标是相違背的。全面小康社會是要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是要讓億萬人民群衆普遍受惠,共同富裕,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貧富差距過大已經是目前我國社會出現的重要問題之一,基尼系數早已接近0.5,遠超0.4的國際警戒線。解決這個問題的前提就必須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養老保險制度,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使越拉越大的收入差距逐步縮小。而現行退休雙軌制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分别實行兩種養老保險制度,對同類人員執行雙重标準,使退休金差距相差巨大。這無異于是為收入差距的繼續擴大加油添薪。照此發展下去,極有可能會形成退休養老待遇的兩極分化,出現退休金畸高畸低的不合理狀況。其結果隻能實現少部分人的小康而不是全面小康,改革發展成果就會僅被少數人分享而與大多數人無緣,這與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标是完全相背離的。

(三)退休養老金雙軌制不利于社會公平原則和社會穩定。雙軌制破壞了按勞分配的平等分配權。造成貢獻相同而收入懸殊的局面。其實質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部門分配,按等級分配。在這種制度下,自己掏腰包“買保險”的企業職工相對隻得到很低的退休金,而“分文不掏”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卻得到高于前者幾倍的退休金。企業職工作為國家物質财富的直接生産者、國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創造者,他們的退休金卻處于相對偏低的水平,這顯然是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而自從退休養老金雙軌制形成以來,社會上關于是否廢除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争論就沒停止過。近幾年,随着黨和政府對社會保障愈加重視,企業退休人員對雙軌制表現出更強烈的不滿情緒,要求廢除退休雙軌制的呼聲越來越高。對此如不能及時妥善解決,将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對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威脅。

(四)退休養老金雙軌制不利于全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退休養老金雙軌制阻礙全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其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造成全社會的人才傾向于退休福利非常好的機關事業單位,這就出現了在公務員考試中“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慘烈場面,每年報考公務員考試的人數屢創新高,而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卻找不到其緊缺的人才。另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作為兩個并行的沒有聯系的軌道,人才很難在相互之間進行流動,這就導緻了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要麼呆在機關事業單位,要麼為了進企業放棄以前的積累從零開始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這對哪一方來說都非常的不公平。對國家和社會發展而言,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人才就不能各盡其用,不能實現全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層次性

中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面向全體國民的基礎養老保險。這個制度的主要意義在于體現公平,人人都有;

第二個層次,是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完善;

第三個層次是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

第四個層次是面向高齡老年居民、貧困老年人的老年津貼制度和老年低保制度。

實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執行,因涉及全國111萬個事業單位、3153萬事業編制人員而備受矚目。《條例》涉及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以及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社會保險改革等内容。

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聘用合同、獎懲及争議處理、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人事管理主要環節作出了明确規定。 

對策建議

養老保險事業是一項關系着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盡管由于曆史等原因形成的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當時我國的國情相符合,但“雙軌制”所導緻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因此,進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是大勢所趨。改革并不就是簡簡單單地由雙軌并為單軌,而是一個循序漸進探索的過程,可以在借鑒國外成功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在如下方面努力。

(一)建立合理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強制實行全民統一的養老制度。

(二)建立多元養老機制,大力加強社會基本養老。

(三)改革我國現行退休制度,适時提高法定退休年齡。

(四)穩步推進養老金入市,通過多元投資提高養老金保值增值能力。

(五)努力消弭行業養老差别,縮小退休養老金差距。

并軌四大疑問

繳費後現在的工資會降麼?

這幾天,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這兩個問題深深地困擾。上周,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這意味着,機關事業單位将建立與企業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進入繳費時代。

衆所周知,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關鍵之年,剛開年就打出這張牌,必有深意。

退休待遇怎麼樣?

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是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算,退休後的退休金大概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務員退休前的工資為每月5000元,那麼退休後能拿到4000到4500元。

由于退休前工資跟職務密切關聯,所以還出現了“提職一日遊”的現象,即退休前提個職位,為了退休後多拿點兒工資。

改革後,按照《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員工,養老待遇不再和職稱、級别挂鈎,而是和企業職工一樣,在職時單位和個人都要繳費,退休後到社保領取養老金。

按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繳費工資的8%繳納。單位交的錢計入統籌賬戶,形成統籌基金,現收現付,個人交的錢全都計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才能支取。個人賬戶部分可以繼承,超額部分由社會統籌補充。

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外,本着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初衷,機關事業單位還會實施職業年金,資金來源由兩部分構成: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兩部分資金構成的職業年金基金都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再由原單位發放,而是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挂鈎,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避免了一些退休職工較多、退休金負擔較重的單位不敢給在職員工漲工資的局面。

為了配合養老并軌,降低改革的阻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方案也配套出台。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3個實施方案并已經發到各單位,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的解釋,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平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養老金怎麼發?

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發放。

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經退休的“老人”,還和以前一樣,維持原待遇不變。2014年10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按照新辦法實施,在職時繳費,退休時領取基本養老金,這個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

情況最複雜的是單位的“中人”,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10月1日之後退休的這部分人,在《決定》中,改革前算作“視同繳費”。“中人”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退休時,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後的養老保險關系和養老金的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執行。按照《規定》,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或者可以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繳費年限累計滿了15年的“中人”,這次改革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内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高于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會有所限制。

因為這次改革設定了一個過渡期,因此繳費年限累計滿了15年的“中人”,在過渡期内,基本養老金就比“新人”多出一塊,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還會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對于“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計算發放,相關政策還在制定當中。

每月領取養老金怎麼算?

那每月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又怎麼計算呢?

簡單說,決定基礎養老金多少的有三個因素,一個是所在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這就意味着,在不同地區、不同年份退休的人員,他的基礎養老金是不同的。第二個是本人每月繳費工資的平均數,比如繳了20年,這個平均數就是20年裡,每個月的繳費工資相加,除以240個月。第三個是繳費的年限。

上一篇:渤海翠珠

下一篇:埃及腳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