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通信管理局是省級行政區域内通信行業的主管部門,實行信息産業部與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信息産業部為主的管理體制。前身是各省的郵電管理局,1998年3月9日,信息産業部在原郵電部和電子工業部的基礎上組建,此後幾年,各省通信管理局陸續成立。
在信息産業部的領導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對省級行政區域内的通信行業實施政府監督管理職能。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于電信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本地區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實行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2、負責受理、核發本地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進網管理,會同地方價格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管理本地區的電信服務價格與服務質量;
3、保證公用電信網的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協調電信企業之間的經濟與業務關系;
4、根據授權,負責電信網碼号及其他公共電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
5、組織協調通信與信息安全、黨政專用通信和應急通信工作等;
6、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個省級單位都設有通信管理局,它是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直屬單位。
機構設置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市場監管處
網絡管理處(應急通信辦公室)
網絡信息安全處
監察處
直屬事業單位:
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XX省分中心
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處理協調中心XX省分中心
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通信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
2008年3月11日,國務院撤消信息産業部,成立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省通信管理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