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央企盈利形勢嚴峻,房地産市場乍暖還寒。樓市調控力度大,涉及面廣。
截止到2012年6月,兩年時間過去了,當我們重新翻檢國資委的這項“退房令”的時候,卻發現它的執行效果不太理想。一位央企高管透露,迄今為止,至少還有超過六成的非房地産主業央企沒有退出房地産市場。央企這些零碎的房地産項目交易,與其說是在執行國資委的“退房令”,倒不如說是按部就班的産權交易。有好事的媒體記者就此采訪國資委新聞處,得到的回答是“沒有具體的時間表”。看來,國資委雖然沒有否定兩年前出台的“退房令”,但這個當時深得民衆擁護的決策基本已經束之高閣。
條令頒布
國資委曾于2010年3月宣布,除16家以房地産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78家不以房地産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産業務。
效果評價
“退房令”,2010年國務院國資委為78家非房地産主業央企下達的“退房令”,堅決禁止中央企業違規開展房地産投資。2020年1月20日,國資委發布《關于中央企業加強參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再度重申央企“退房令”,要求央企嚴把主業投資方向,堅持聚焦主業,嚴控非主業投資,不得為規避主業監管要求,通過參股等方式開展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規定的商業性房地産等禁止類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