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認證

質量認證

國際上通行的管理産品質量的有效方法
質量認證,也叫合格評定,是國際上通行的管理産品質量的有效方法。可分為産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産品質量認證的對象是特定産品包括服務。認證的依據或者說獲準認證的條件是産品(服務)質量要符合指定的标準的要求,質量體系要滿足指定質量保證标準要求,證明獲準認證的方式是通過頒發産品認證證書和認證标志。[1]
  • 中文名:質量認證
  • 分類:産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
  • 管理:制性認證、自願性認證
  • 意義:保證産品質量,提高産品信譽

基本概念

質量認證(Conformity Certification),又稱合格認證。ISO/IEC指南2:1991中,對“認證”的定義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經鑒定的産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标準或規範性文件的活動。”也就是,當第二方(需方或買方)對第一方(供方或賣方)提供的産品或服務,無法判斷其質量是否合格時,由第三方來判斷。第三方既要對第一方負責,又要對第二方負責,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出具的證明要獲得雙方的信任。因此,第三方一般都由政府部門直接擔任,或者由其認可的部門或組織擔任,這些部門或組織就是所謂的“認證機構”。  

通過質量認證将得到認證證書和認證标志。認證證書指的是産品、服務、管理體系通過認證所獲得的證明性文件。認證證書包括産品認證證書、服務認證證書和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認證标志是指證明産品、服務、管理體系通過認證的專有符号、圖案或者符号、圖案以及文字的組合。認證标志包括産品認證标志、服務認證标志和管理體系認證标志。  

認證對象

質量認證可分為産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

産品質量認證

産品質量認證的對象是特定産品包括服務。認證的依據或者說獲準認證的條件是産品(服務)質量要符合指定的标準的要求,質量體系要滿足指定質量保證标準要求,證明獲準認證的方式是通過頒發産品認證證書和認證标志。其認證标志可用于獲準認證的産品上。  

在認證制度産生之前,賣方(第一方)為了推銷其産品,通常采用“産品合格聲明”的方式來博取顧客(第二方)的信任。這種方式,在當時産品簡單,不需要專門的檢測手段就可以直觀判别優劣的情況下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科學技術的發展,産品品種日益增多,産品的結構和性能日趨複雜,僅憑買方的知識和經驗很難判斷産品是否符合要求;加之賣方的“産品合格聲明“并不總是可信的,這種方式的信譽和作用就逐漸下降。這種情況下,産品質量認證制度也就應運而生。

目前,世界各國的産品質量認證一般都依據國際标準進行認證,這些标準60%是由ISO制定的,20%是由IEC(國際電工委員會)制定的,其餘的20%是由其它國際标準化組織制定的。

産品質量認證包括合格認證和安全認證兩種。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質量體系認證其認證的對象是企業的質量體系,或者說是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認證的根據或者說獲準認證的條件,是企業的質量體系應符合申請的質量保證标準即GB/T19001一IS09001和必要的補充要求。獲準認證的證明方式是通過頒發具有認證标記的質量體系認證證書。但證書和标記都不能在産品上使用。質量體系認證都是自願性的。不論是産品質量認證,還是質量體系認證都是第三方從事的活動,确保認證的公正性。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是依據國際通用的質量和質量管理标準,經國家授權的獨立認證機構對組織的質量體系進行審核,通過注冊及頒發證書來證明組織的質量體系和質量保證能力符合要求。質量體系認證通常以ISO9000族标準為依據,也就是經常提到的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

ISO9001:2008和IS019004:2009是質量管理體系标準主導的兩類模式:一類為ISO9001:2008為代表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标準(含各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标準,如:ISO/TS16949、ISO22000等)其特點是對質量管理體系具體活動提出通用或專業性要求,思路是“以最少的一緻要求提供産品符合性保證和信任”,其評價手段是符合性評價。

另一類則是以ISO9004:2009标準及各類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為代表的指南标準,其特點是應用質量管理的原則,為提升組織整體績效及可持續性提供提供公認有效途徑的信息,評價手段是成熟度量度。其典型作用是幫助已按ISO9001或其它管理體系标準建立管理體系的組織,在推進組織整體持續發展方面發揮作用。

産品質量認證與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的區别主要是:

(1)認證的對象不是企業的質量體系,而是企業生産的某一産品;

(2)認證依據的标準不是質量管理标準,而是相關的産品标準;

(3)認證的結論不是證明企業質量體系是否符合質量管理标準,而是證明産品是否符合産品标準。

認證要求

依據标準中的性能要求進行認證的叫做合格認證;依據标準中的安全要求進行認證叫做安全認證。前者是自願的,後者是強制性的,如輸美産品的UL認證、輸歐産品的CE認證等均屬安全認證。

産品質量認證有兩種:一種是安全性産品認證,它通過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規定強制執行認證;另一種是合格認證屬自願性認證,是否申請認證,由企業自行決定。

質量體系認證隻有一種,即自願性認證,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要申請認證。

制性認證

安全認證在我國實行強制性監督管理。實行強制性監督管理的認證是法律、行政法規或聯合規章規定強制執行的認證。凡屬強制性認證範圍的産品,企業必須取得認證資格,并在出廠合格的産品上或其包裝上使用認證機構發給特定的認證标志。否則,不準生産、銷售或進口和使用。因為這類産品涉及廣大人民群衆和用戶的生命和财産的安全。

關于安全認證的電工産品強制性監督管理已在執行中。1992年9月5日國家技術監督局、商業部、物資部、機械電子工業部、輕工業部等10個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标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的規定,聯合發出《關于實施安全認證的電工産品進行強制性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電工産品開展安全認證是以等效轉化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安全标準的強制性國家标準和行業标準為依據。按此類标準開展的認證必須進行強制性監督管理,久未經安全認證的此類産品,不準出廠、銷售、進口和使用。

自願性認證

自願性認證包括質量體系認證和非安全性産品質量認證,這種自願性體現在:企業自願決策是否申請質量認證;企業自願選擇由國家認可的認證機構,不應有部門和地方的限制;企業自主選擇認證的标準依據,即可在GB/T19000一IS09000族标準的三種質量保證模式标準中進行選擇,但是在具體選擇時,企業和認證機構應就使用哪一個标準作為認證的基準達成一緻意見。所選擇的質量保證模式應是适宜的,并且不會誤導供方的顧客。此外,在産品質量認證中,認證現場審核一般以ISO9002為依據,認證産品的産品标準應是達到國際水平的國家标準和行業标準 。  

考慮因素

企業在選擇體系認證機構時,一般應考慮四個因素:權威性、價格、顧客是否接受和認證機構的業務範圍。權威性是指體系認證機構的知名度和影響。目前,國内認證機構收費(審核費)在3萬元左右。此外還必須考慮所選擇的體系認證機構是否為顧客所接受,通常,顧客對選擇體系認證機構并沒有國别、行業或地區等的要求,但也不否認某些顧客對此有特定要求,因而在選擇認證機構時,必要時也應征詢顧客的期望和要求。最後,還應考慮認證機構的業務範圍,認證機構必須在國家認可委确定的業務範圍内方為有效,超過這個範圍的認證一律無效。

意義

實行産品質量認證保護用戶和消費者的利益,促進國際貿易和發展國際質量認證合作。  

其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提高商品質量信譽和在國内外市場上的競争力

商品在獲得質量認證證書和認證标志并通過注冊加以公布後,就可以在激烈的國内國際市場競争中提高自己産品質量的可信度,有利于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2、提高商品質量水平,全面推動經濟的發展

商品質量認證制度的實施,可以促進企業進行全面質量管理,并及時解決在認證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可以加強國家對商品質量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促進商品質量水平不斷提高。同時,已取得質量認證的産品,還可以減少重複檢驗和評定的費用。

3、提供商品信息,指導消費,保護消費者利益,提高社會效益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可以從認證注冊公告或從商品及其包裝上的認證标志中獲得可靠的質量信息,經過比較和挑選,購買到滿意的商品。

注意問題

1、質量認證機構該杜絕認證後的産品存在直觀設計缺陷.特别是标準件的直觀設計缺陷。

2、質量管理體系該對已認證産品存在直觀設計缺陷追究認證人的責任。

3、符合标準、檢驗合格不是權威認證迷惑人們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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