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全國統一考試制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标準。資格考試設置三個級别:初級、中級、高級。參加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别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發放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1]
  • 中文名: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英文名:Economic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 級别: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
  • 證書發放:人事部

考試介紹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号)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等有關規定,決定在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中實行初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考試科目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經濟基礎知識》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 。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财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産經濟、知識産權等10個專業類别。

全部為客觀題;初級、中級、高級均實行電子化考試,考生全部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

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别的考試。

初級

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曆,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中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

高級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曆、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成績管理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證書領取會在成績公布後的兩、三個月後開始領取,考生一般需要攜帶單位介紹信和證書工本費到當地的人事考試院領取證書。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4月中旬以前(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地點和考場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教材

2020年經濟師考試大綱。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隻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21日、22日。

合格标準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标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證書管理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内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産權專業分别頒發相應級别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産權師證書。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标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範圍5年内有效。

獲得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即可認定具備助理經濟師(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助理知識産權師)、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産權師)職稱。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

通過單獨劃定合格标準或使用标準取得的職稱,在劃定區域内有效 。

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津貼、書報費、交通費(又稱小車費)等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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