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

科學領域術語
一切科學活動的直接目标就是作出科學發現,包括科學事實的發現和科學理論的提出,兩者緊密聯系,互相促進,推動着科學的進步,甚至會引發整個科學的革命。[1]
    中文名:科學發現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釋義:活動中對未知事物或規律的揭示,主要包括事實的發現和理論的提出。 用法:中性 内容:做出科學發現 注音:kē xué fā xiàn

名詞解釋

作出科學發現是一切科學活動的直接目标,重要事實或理論的發現也是科學進步的主要标志。這兩類發現又是互相聯系、互相促進的。例如,19世紀末以來,電子、X射線、放射性等發現促成了原子結構和原子核理論的建立,而後者又推動了各種基本粒子的發現,為粒子物理學的誕生作好了準備。重大的科學發現,特别是重大理論的提出,往往構成某一學科甚至整個科學的革命。科學理論的發現是創造思維的結果,它往往求助于直覺、想象力的作用,這就必然要涉及科學家的文化素養、心理結構甚至性格特征等複雜的個人因素,有時還往往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這并不意味科學發現毫無規律性可循。

科學史上有大量所謂“同時發現”的記載,說明任何發現歸根結柢都是在一定社會文化背景中的社會實踐和科學自身需要的産物,特别是事實的發現往往直接受到社會生産水平和儀器裝置制造技術的制約。因此,科學發現在科學發展的總進程中是必然的,合乎規律的。它具有自己的“邏輯”,有人還明确地稱之為科學發現的邏輯。這種“邏輯”有别于單純從事實歸納出理論或者從理論演繹出事實的形式邏輯

方法

科學發現的方法是一種首創新質或新價值科學對象的科技活動方式和技巧。任何科學發現都與方法密切相關,它既需要借助于科學的方法,又是對科學方法的一種發展。按照發現客體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科學方法。問題的發現多采用辯證分析方法,通過矛盾分析而提出問題,并通過本質的分析抓住主要問題,如從分析邏輯矛盾中發現悖論問題;事實的發現往往是通過實踐觀察和科學實驗方法而實現,新的實驗技術和觀察技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也是科學發現方法的重要内容,如類星體的發現,超導現象的發現等;關系(規律)的發現,需要采用實踐方法和理論方法相結合的綜合性科學方法,如萬有引力定律、門捷列夫元素周期律、能量守恒與轉化定律等發現,基本上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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