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煉,繁體字作甲組圖3,小篆作圖1,從火,柬聲,屬形聲字。“火”指物體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表義;“柬”為聲旁,表音。“柬”表示挑選、挑揀,有一定的表義作用。挑選的目的是為了去粗取精、去僞存真。“煉”從火,從柬,表明是通過火以達到純淨的程度。《說文解字·火部》說:“煉,铄冶金也。”指銷熔并使金屬純淨。段玉裁注:“铄而治之,愈消則愈精。”“煉”是在火中對金屬的精煉和選真的過程。故“火”“柬”為“煉”。
漢字簡化時,将甲組圖3字形右部的“柬”簡化為圖A,根據古代草書簡化而來。這裡要注意的是“圖A”不同于“東”,它們在第三筆的寫法上不一樣,“東”是豎鈎(亅),“圖A”是橫折鈎(㇆)。
《說文解字》還收錄了一個“鍊”字,解釋為“冶金也”,結合“煉”的說解可以看到,煉字的本義是用火熔化金屬,以達到加工的目的。而鍊卻是泛指對金屬的加工,可以用火來加工,也可以用其他方法進行冷加工。從字義的範圍來看,鍊包含了煉,它們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有的工具書把它們看成是字音、字義完全相同而隻有字形不同的異體字,這是一種誤解。《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規定,在“冶煉金屬”這一意義上,“鍊”作為異體字并入“煉”字。
“煉”本義原指提煉金屬。後來字義演變、引申擴大,即不僅限于金屬,而成為一切物質提煉的共性,如:煉油、煉丹等等。後來又用比喻的方式引申擴大為對語言文字的加工,如:煉詞、煉句、錘煉、詞語提煉。
“煉”這個字除上述用法之外,還常和“鍛”組成一個合成詞來使用。“鍛煉”本指冶煉鍛造金屬,這裡的“煉”除了表示具體的活動之外,還表示對抽象意識的加工,不過也是通過比喻的方式體現的,如:鍛煉意志,鍛煉性格。
從火的“煉”和從糸的“練”,語音相同,語義相通。段玉裁說:“練,治缯也;煉,治金也,皆謂㶕湅欲其精也。”意思“練”和“煉”都是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理,使之更加精煉,所以二者同源,因而在用法上也有相通之處。例如,文章講話沒有多餘的詞句,可以寫成精練、精煉;語言文字簡練利落是洗練,也可寫成洗煉。但是,“練”與“煉”用法仍有不同,要區别使用。
現代釋義
基本釋義
煉liànㄌㄧㄢˋ
用火燒制或用加熱等方法使物質純淨、堅韌、濃縮:~鋼。~焦。~油。~乳。~獄。錘~。
用心琢磨使精練:~字。~句。
詳細釋義
煉
煉、鍊liàn
〈動〉
(形聲。從火,柬聲。本義:提煉)
同本義。用加熱等方法使物質溶化并趨于純淨或堅韌[smelt;refine]
煉,铄冶金也。——《說文》。王筠曰:「煉鍊同字。」
鍊藥矚虛幌。——江淹《雜體詩·王征君》
公宮令舍之堂,皆以煉銅為柱質。——《韓非子•十過》
何意百煉鋼,化為繞指柔。——劉琨《重贈盧谌》
又如:提煉(用理化方法從化合物或混合物中提取);精煉(提煉精華,除去雜質);煉石(燒煉丹石);煉金(煉丹);煉汞(道家燒煉金石藥物,以制成丹藥)
修煉;鍛煉;造就[cultivateandtemperoneself]
服此二物,煉人身體。——《抱樸子·金丹》
又如:煉丹(以氣功修煉人體精、氣、神,謂之内丹);煉性(道教謂之修煉心性);煉養(修煉養生)
比喻下苦功以求其精[polish]。如:煉貧(精于耍貧嘴)
近義辨析
煉、練
練、煉二字,因意義有相近處,在古漢語中常可通用。比如《晉書·葛洪傳》中,“煉丹秘術”用的是“煉丹”,和現代的通行用法無異;而在薩都剌的《遊海仙山》詩中,“歸隐知何日,分爐學練丹”,“煉丹”成了“練丹”。不過,在現代漢語中,除少數異形詞外,練、煉二字已經有了明确的分工。
練,它的聲旁與“煉”相同,這是極易掌握的。關鍵是需通過它的表意偏旁來理解它的字義,這是識别和掌握這兩個字的捷徑。“練”的意符為“糸(糹)”,從“糸(糹)”旁看,說明字義與絲有關。原意是把生絲洗淨煮熟,使其變得柔軟、潔白,由此引申為表示反複學習的練習、練功、訓練等義;同時又引申擴大為表示經驗豐富的意思,如:老練,熟練。而“煉”意符為“火”,指通過加熱使金石等物質熔化從而變得純淨和堅韌。
“練”和“煉”都可作為動詞,指一種加工方法。無論哪一種方法,都是一個反複進行的過程,因此“練”作一般動詞用時,便有了反複演習的詞彙意義。單用一個“練”字,如練唱歌、練體操、練寫作、練書法,自然如此;作為語素構詞,如練習、訓練、操練、排練,同樣如此。
同為加工方法,“練”是水煮而“煉”是火燒,“練”的對象是“素”而“煉”的對象是“金”(“煉”也寫作“鍊”),“練”是熟能生巧而“煉”是去蕪存精。淘汰和選擇貫穿着“煉”的全過程。因此,凡用“煉”構成的詞語,不管是鍛煉、錘煉、冶煉、淬煉,還是煉丹、煉焦、煉油、煉乳,甚至包括煉字、煉句,都和熔冶有關,和提純有關。
“煉”通常用作動詞,“練”則不僅可用作名詞、動詞,還可用來構成形容詞。前面已經說過,“練”是一個反複進行的過程。人總是在實踐中增長聰明才智的。反複實踐意意味着閱曆,意味着積累,意味着經驗。用“練”構成的形容詞,基本上都有着反複實踐的寓義。比如熟練、老練、幹練、曆練——在現代漢語中,“煉”是不具備這一義項的。
當然,練、煉還存在着一些異形詞。比如,“簡練”有人寫作“簡煉”,“洗練”有人寫作“洗煉”,“精練”有人寫作“精煉”。應該承認,後面一種寫法也不能算錯。這是曆史留下來的後遺症。從理據性角度來說,兩者都能言之成理;但從通用性角度來說,“練”顯然要高出一籌。據《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的詞頻統計,“簡練”為142,“簡煉”為2,“簡練”理所當然成了推薦詞形。而簡練、洗練、精練三者都是形容詞,這和上面主張形容詞用“練”而不用“煉”,在處理結果上是一緻的。
綜上所述,可以概括為三句話:一是名詞一律用“練”;二是形容詞傾向用“練”;三是動詞意在求熟用“練”,意在求精用“煉”。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郞甸切,音練。《說文》铄治金也。《王充·論衡》女娲氏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玉篇》今亦作鍊。
又《集韻》郞旰切,音。本作爤。或作爛燗。詳爛字注。
說文解字
【卷十】【火部】郎電切(liàn)
(煉)铄治金也。從火柬聲。
【卷十四】【金部】郎甸切(liàn)
(鍊)冶金也。從金柬聲。
說文解字注
【卷十】【火部】
(煉)铄治金也。治,毛本作“冶”,誤,今依宋本。铄治者,铄而治之,愈消則愈精。高注《戰國策》曰:“練濯,治絲也。”正與此文法同。金部曰:“鍊,治金也。”此加铄者,正為字從火。
從火,柬聲。郎電切,十四部。
【卷十四】【金部】
(鍊)治金也。治,大徐本譌作“冶”,今正。湅,治絲也。練,治缯也。鍊,治金也。皆謂㶕湅欲其精,非苐冶之而已。冶者,銷也。引申之,凡治之使精曰鍊。
從金,柬聲。此亦形聲包會意。郎甸切,十四部。
康熙字典
【巳集中】【火部】煉;康熙筆畫:13;部外筆畫:9
《唐韻》《集韻》并郎甸切,音練。《說文》:铄治金也。王充《論衡》:女娲氏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玉篇》:今亦作鍊。
又《集韻》郎旰切,音?。本作爤。或作爛、燗。詳爛字注。
【戌集上】【金部】鍊;康熙筆畫:17;部外筆畫:9
《唐韻》《韻會》《正韻》并郎甸切,音練。《說文》:冶金也。《正字通》:煎冶銅鐵使精熟也。陳琳《武庫賦》:铠則東吳阙鞏,百鍊精剛。《皇極經世》:金百鍊然後精,人亦如此。
又精金也。《四子講德論》:精鍊藏于鑛镤。
又凡物精熟者,皆為鍊。《淮南子·地形訓》:鍊土生木,鍊木生火。注:鍊猶治也。
又《唐六典》:道士修行,其德高思精者,稱鍊師。
又酷吏巧入人罪曰鍊。《前漢·路溫舒傳》:鍛鍊而周内之。注: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鍛鍊,使之成熟也。通作煉。
又通作湅。《周禮·冬官·考工記》:栗氏改煎金錫則不耗。注:削湅之精,不複減也。
又《集韻》居晏切,音谏。《博雅》:車軸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