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文征明(1470-1559),原名壁,字征明。四十二歲起以字行,更字征仲。因先世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稱“文衡山”,明代畫家、書法家、文學家。漢族,長州(今江蘇蘇州)人。生于明憲宗成化六年,卒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年九十歲,曾官翰林待诏。詩宗白居易、蘇轼,文受業于吳寬,學書于李應祯,學畫于沈周。在詩文上,與祝允明、唐寅、徐祯卿并稱“吳中四才子”。在畫史上與沈周、唐寅、仇英合稱“吳門四家”。
譯文
明朝書法家文征明臨摹《千字文》,每天按照寫完十本作為标準來練習,書法就迅速進步了起來。他平生對于寫字,從不馬虎,有時回複别人的書信,稍微有一點不滿意,一定要再次更改,不怕麻煩。因此,他的年齡越大,書法就更加精緻巧妙。
閱讀啟示
對待學習要像文征明一樣具有認真寫作的一絲不苟的精神,并且要認真對待每次作品。
選文贊揚了明代著名大書法家文徴明學習書法一絲不苟的精神,這對于我們青少年有很好的啟迪作用。
我們做事往往半途而廢,最終隻能一事無成,隻有腳踏實地,堅持不懈才能成功。
文章通過對文征明習字經曆的記叙,為了突出文征明勤學苦練,孜孜不倦,仔細認真的精神。同時我們在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中也要學習這種刻苦,勤奮,認真,孜孜不倦的精神。無論做什麼事情既要堅持不懈,又不能馬虎草率;隻有有了量的積累,才會有質的飛躍。如果希望一蹴而就,或者敷衍了事,就不可能會成功。
字義
(1)臨:臨摹。
(2)日:每天。
(3)以:按照。
(4) 率:标準。
(5)書遂大進,書:書法。
(6)遂:于是,就。
(7)進:進步
(8)于:對,對于。
(9)嘗:曾經。
(10)苟且:這裡是馬虎草率的意思。
(11)或:有時。
(12)答:回複
(13)簡劄:信件,書信。
(14)少:通假字,同“稍”。稍微。
(15)當意:稱心。
(16)必:一定,必須。
(17)三:多次
(18)易:改變,本文為“改寫”的意思。
(19)之:表遞進
(20)厭:滿足。
(21)故:因此。
(22)愈益:愈加,更加。
(23)精妙:精緻巧妙。
(24)大進:迅速進步;進:進步。
(25)平生于書,書:寫字,書寫。
(26)苟且:随便,馬虎,不認真。
(27)益: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