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機構

慈善機構

公益非營利組織
慈善機構(慈善組織)或稱公益組織,是非營利組織。任何人士捐款給法定認可的慈善組織,可以獲得有關的扣稅優惠;而任何人士捐款給沒有慈善組織資格的非營利組織,該筆捐款不能申請用作相對的扣稅。[1]中華見義勇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兩年開一次全國性表彰大會,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單位抽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上報的人員事迹進行評審;二,面對日常申請補助的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會辦公會進行研究,看夠不夠标準、夠哪一級标準,形成意見後報基金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再對外發錢。
    中文名:慈善機構 外文名:charity 簡稱: 主管單位: 登記單位: 屬性: 社團地址: 主要成就: 性質:非營利組織 或稱:公益組織 例如:中華慈善總會

中國十大

中國不乏富人,也不乏可以廣施善行的慈善機構,原本應該有密切聯系的兩者在現實中似乎顯得有些淡漠。我們真實記錄了在中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十大慈善機構的相關狀況,呼籲人們,特别那些富裕的人群來關注并支持中國的慈善事業……

中華慈善總會

作為中國規模較大、業績較好的公益組織機構之一。自1994年4月在民政部老部長崔乃夫的倡導下成立,總會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開展多種社會救助工作。

按照總會章程,慈善總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界5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每年召開一次。總會經費來源于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利息、核準業務範圍内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經費來源于創始基金增值部分、會費、行政經費專項捐贈、政府資助、捐贈款利息、興辦實體的收入等。按照國家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中華慈善總會共有團體會員108個,并與絕大多數團體會員合作開展多種慈善項目。據2002年一項資料顯示,總會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總計9.8億人民币,其中,善款5.4億人民币,捐贈物資折合人民币共計4.4億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有數據顯示,中國有6000萬殘疾人,這些人就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服務的對象。

1988年3月15日成立,做為國家法律确認、國務院批準的各類殘疾人的全國性統一組織,她的全國代表大會是其最高領導機構。其下設主席團、執行理事會、評議委員會、專門協會和各類地方組織。殘聯的章程規定,其資金來源有五部分:社會各界(國内外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政府資助、國際合作項目、創收和其它收入。據殘聯内部的統計數據顯示,資金主要來源還是殘聯先申報,然後國家有關部委撥款專項專用。

中國青少年基金會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簡稱中國青基會)是以促進中國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社會福利事業和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為宗旨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它所實施的項目包括人們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護母親河行動、中華古詩文經典誦讀工程、公益信托基金、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在這些項目中,最主要、最有影響力的是希望工程。這是一項被社會廣泛關注的公益事業,旨在通過籌款,資助中國農村貧困地區的少年兒童獲得受教育的機會。據統計,全國希望工程累計資助建設希望小學9000餘所,累計資助失學兒童樂250多萬名,援建希望網校130所。

中國扶貧基金

1989年3月成立時,中國扶貧基金是一個沒有基金的基金會。那時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沒有從事民間扶貧工作的經驗。通過多方聯絡,基金會努力争取海内外各界人士對扶貧事業的理解和支持,動員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加入扶貧行列。

1996年——1999年,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展的第二階段。這一階段基金會主要采用扶貧到戶和開發式扶貧的工作模式實施了“貧困農戶自立工程”、“科技扶貧”、“教育及醫療設施援建”等項目。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扶貧基金會進入了第三個發展階段。這一年也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第二個十年的開始,這一階段的工作方式是:通過項目援助、受援人參與等方式,幫助貧困社區的弱勢群體改善生産、生活和健康條件并提高其素質和能力,實現脫貧緻富。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是經過中央人民銀行批準、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它向國内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募集資金和物質,旨在全面提高婦女素質,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為婦女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該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由正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及理事組成。理事會實行屆任制,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遇有特殊情況,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召開。婦女基金會基金來源主要是第一,接納海内外熱心婦女事業的企業、社會組織、人士的捐贈;第二,國家政策允許的基金增值和服務收入;第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的增值部分必須用于基金的任務範圍,基金的使用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目的、對象方式合法使用。

中國紅十字會

中國紅十字會的曆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當時正值清朝末年,為救助日俄戰争中受害的我國同胞而成立。1912年,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成為國際紅十字會的成員,1993年全國人大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明确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它的職責較以前有所擴大。中國紅十字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和其他受害人進行救助。

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等。中國紅十字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情況下五年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總會機關的常務理事組成執行委員會,對常務理事會負責。

中華環保基金

1992年,在巴西裡約熱内盧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為獎勵首任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教授為環境保護作出的貢獻,特别頒發十萬美金作為獎金。這筆錢後來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營利性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民間基金會——中華環保基金成立的基礎資金。1993年4月,環保基金正式成立,其宗旨主要是通過資助和獎勵對中國環保事業作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推動中國環境保護的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培訓及國際合作等各項環保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基金來源主要有三種途徑:國内外熱心于環保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團體的捐贈;其他組織、個人的捐贈;國内外有關組織和友好人士的捐贈。

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設常務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幹名、秘書長一名、常務理事和理事若幹名。理事會聘請若幹國内外著名人士擔任名譽理事長。

宋慶齡基金會

十大全國性慈善機構中,宋慶齡基金會是唯一以國家領導人名字命名的慈善機構。

1981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逝世,一年後,在宋慶齡逝世一周年的紀念日裡,宋慶齡基金會成立。基金會成立後,宗旨集中體現為“和平、統一、未來”六個字,即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祖國統一,關注民族未來。在機構上,基金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在領導人員上,基金會設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由理事會民主推選産生;秘書長為基金會法人代表。

見義勇為基金會

作為指向性最強的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綜治委、民政部、團中央等部委聯合發起成立。成立後,該會同有關省市組織了大量表彰活動,募集見義勇為基金7000多萬元,發放獎勵撫恤、補助慰問和助學金2000餘萬元。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兩年開一次全國性表彰大會,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單位抽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上報的人員事迹進行評審;二,面對日常申請補助的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會辦公會進行研究,看夠不夠标準、夠哪一級标準,形成意見後報基金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再對外發錢。據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共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千個市、縣設有見義勇為事業組織管理機構,從事見義勇為工作的人員近萬人。各級見義勇為管理組織已募集基金十幾億元。

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促進會是1994年4月為配合“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而發起的。以劉永好為代表的10位民營企業家在全國工商聯七屆二次常委會議上聯名倡議“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進而在中共中央統戰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民間商會)發起下成立促進會。她是光彩事業的組織機構,是經由國家民政部注冊的非營利社團法人組織,享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别咨商地位。她以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

促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下設常務理事會。促進會的經費來源一是會費,二是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人士的贊助,三是其他資助。

國外

國際奧比斯組織

國際奧比斯組織 (Project Orbis -- ORBIS) 是一個緻力于為世界各國盲人和眼疾患者恢複光明的國際性慈善機構,它的宗旨是“使全球失明者重見光明”。

樂施會

樂施會(Oxfam)是一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發展和救援組織的聯盟,它由十三個獨立運作的樂施會成員組成。1942年Canon Theodore Richard Milford (1896年 - 1987年)在英國牛津郡成立,原名Oxford Committee for Famine Relief。組成目的是在二戰運送食糧到被同盟國封鎖的德國納粹黨占領希臘人民。1963年,加拿大成立了第一家海外分會。 1965年起改以電報地址OXFAM作為名稱。 樂施會是跨越種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界限,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及貧窮人群合作,一起努力解決貧窮問題,并讓貧窮人群得到尊重和關懷的組織。“

助人自助,對抗貧窮”是樂施會的宗旨和目标。 樂施會于1976年由一群關注貧困問題的志願者在香港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冊成為獨立的扶貧,發展和救援機構,先後在全球超過60個國家推行扶貧及救災工作,開展綜合發展、緊急援助、教育、衛生和水利等項目,幫助貧窮人改善生活,自力更生。 樂施會在中國的項目由香港負責統籌,确保符合國情、社情以有效推行。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簡稱UNICEF),原名“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救助基金會”,于1946年12月11日創建,最初目的是滿足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與中國兒童的緊急需求。1950年起,它的工作擴展到滿足全球所有發展中國家兒童和母親的長期需求。1953年,UNICEF成為聯合國系統的永久成員,并受聯合國大會的委托緻力于實現全球各國母嬰和兒童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1965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由于“促進國家間的手足情誼”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世界宣明會

世界宣明會(World Vision)是一個發揚人道與博愛精神的國際慈善團體,其宗旨是以愛心服事貧苦及有需要的人們,與他們一起面對貧窮和災難,合力克服困境,使其走上康莊之路。 世界宣明會于1950年創立,起源于對一個孤苦女孩的愛心。因此,宣明會特别關心兒童的處境與福樂,着重幫助孤兒及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并是關注女童教育、性别平等和環境保護問題。

其他國際

比爾與美琳達·蓋茨基金會

福特基金會

LGT公益創投基金會

寶馬匡特基金會

德國米蘇爾社會發展基金會

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

亞洲基金會

贈與亞洲基金會

羅伯特·博世基金會

德國羅莎盧森堡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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