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種類
國際結算分為貿易結算和非貿易結算。分類依據: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原因。
貿易結算
主要包括票據-資金單據、彙款方式、托收、信用證、保函、保付代理、福費廷等業務。
非貿易結算
主要包括非貿易彙款、非貿易信用證、旅行支票、非貿易票據的買入與托收、信用卡和外币兌換等。
制度
定義
國際結算所遵循的原則和行為規範。
分類
根據使用的結算貨币是否可以自由兌換,可分為以下3類:
(1)自由多邊國際結算制度,以使用自由兌換的貨币為特點。
(2)管制的雙邊國際結算制度,以使用不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币為特點。
(3)區域性經濟集團内部多邊結算制度。
業務分類
按照使用工具、支付手段的不同,大體可分四類:
(1)現金/貨币結算。這是原始結算方式,就是買方一手交錢,賣方一手交貨,錢貨兩清,通常稱為現金交貨(Cash on Delivery),現較少采用。
(2)票據結算。
(3)憑單結算。
(4)電訊結算。
演進
1、從現金結算發展到非現金結算。
2、從憑實物結算發展到憑單據結算。
3、從買賣雙方直接結算發展到通過銀行進行結算。
4、從人工結算發展到電子結算。
支付工具
(一)使用的支付工具主要有票據,票據是出票人簽發的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其他人支付一定金額,經背書可以轉讓的書面支付憑證。票據一般包括彙票,本票,支票。
1. 彙票是國際結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要求對方于見票時或将來某一時間,對某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支付命令。彙票本質是債權人提供信用時開出的債權憑證。其流通使用要經過出票、背書、提示、承兌、付款等法定程序,若遭拒付,可依法行使追索權。
彙票可分為4類:
(1)按出票人不同可分為銀行彙票和商業彙票。銀行彙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銀行,商業彙票的簽發者為企業或個人。
(2)按付款時間不同可分為即期彙票和遠期彙票。即期彙票在提示時或見票即付。遠期彙票是特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彙票。
(3)按有無附單據分為光票和跟單彙票。光票不附單據,而跟單彙票附貨運單據。
(4)按承兌人不同分為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前者是由銀行承兌遠期的彙票,後者是由企業或個人承兌的遠期彙票。
2.本票指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保證于見票時或于一定時間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當事人隻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3.支票是銀行存款戶對銀行簽發的授權其見票對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支付命令。
(二)結算中的單據,分為基本單據和附屬單據
1.基本單據指出口方向進口方提供的單據,有商業發票、運輸單據、保險單據。
2.附屬單據出口方為符合進口方政府法規或其他遠期而提供的特殊單據。
基本方式
有國際彙兌結算、信用證結算和托收結算。
國際彙兌結算
是一種通行的結算方式,是付款方通過銀行将款項轉交給收款方。共有四個當事人:彙款人、收款人、彙出行、彙入行。
信用證結算
1.信用證是進口國銀行應進口商要求,向出口商開出的,在一定條件保證付款的一種書面文件,即有條件的銀行付款保證。
2.業務程序:
(1)進口商向進口國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
(2)進口國銀行開立信用證。
(3)出口國銀行通知轉遞或保兌信用證。
(4)出口國銀行議付及索彙。
(5)進口商贖單提貨。
托收結算
托收是出口方向國外進口方收取款項或勞務價款的一種國際貿易結算方式。
托收有跟單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單托收是出口商在貨物裝船後,将提單等貨運單據和彙票交給托收銀行,而托收銀行在進口商付款後,将貨運單據交進口方。光票托收是委托人在交給托收銀行一張或數張彙票向國外債務人付款的支付憑證或有價證券。
賬務處理
3.3.1 信用證的會計處理
3.3.1.1 進口方的會計處理
進口貨物通過交易磋商,在簽訂合同時采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進口商應首先向銀行辦理開證申請,填制開證申請書,申明其将向銀行提供支付貨款的資金,同意支付銀行的手續費和利息。根據開證申請書及進口合同的金額,填寫支取憑條,向銀行辦理從外彙結算往來戶轉入信用證存款專戶。主要賬務處理為:
借:其他貨币資金——信用證存款
财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外币戶
凡無現彙賬戶的,現行規定不可提前購彙(此時企業無需對外付彙),要用人民币作信用證保證金,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貨币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人民币戶
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國際慣例銀行隻收取部分開證保證金,故信用證存款戶的資金多數不足以付清貨款,還需補足差額。付款贖單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商品采購等賬戶
貸:其他貨币資金——信用證存款
銀行存款——人民币戶(或×外币戶)
【例3.4】某外貿公司進口A商品100件,國外進價每件100美元,總值10 000美元。
(1)1月1日申請開立信用證,從外彙存款賬戶按合同價款的40%劃出信用證保證金,手續費忽略不計。當日彙率中間價USD=RMB¥8.28,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貨币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33 12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33 120
(2)1月25日收到銀行轉來全套單據,企業審單無異議,通知銀行沖銷原保證金,其餘辦妥購彙手續贖單。當日彙率中間價USD=RMB¥8.28,賣出價USD=RMB¥8.29,會計分錄如下:
借:商品采購——進口商品 ¥82 860
貸:其他貨币資金——信用證存款 ¥33 120
銀行存款——人民币戶 ¥49 740
購彙申請書應作為購彙業務的原始憑證,所購外彙由銀行直接對外支付,在企業賬上無反映。
3.3.1.2 出口方的會計處理
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出口方作為受益人會收到由通知行轉來的進口方開具的信用證原件及信用證通知書,此時出口方無需作賬務處理,作備忘記錄即可。
出口方發貨後,彙集全套單據向付款行或議付行交單,以求盡快獲取資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外彙)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銀行審單相符後即支付貨款。由于中國的外彙管理,受益人收到的信用證款項是人民币,出口所得外彙必須結售給指定銀行,銀行開具“結彙水單”,作為出口方入賬原始憑證。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人民币戶
貸:應收(外彙)賬款
3.3.2 托收的會計處理
3.3.2.1 進口方的會計處理
如合同采用托收方式結算貨款,出口方發貨後向銀行辦理交單,承辦銀行開出“進口代收單據通知書”,講全套單據向進口方提示。此時進口方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商品采購
貸:應付(外彙)賬款
若采用D/P方式,在付款贖單日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外彙)賬款
貸:銀行存款——人民币戶(或×外币戶)
若采用D/A方式,在承兌日的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外彙)賬款
貸:應付(外彙)票據
遠期彙票到期日:
借:應付(外彙)票據
貸:銀行存款——人民币戶(或×外币戶)
3.3.2.2 出口方的會計處理
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發貨後向銀行辦理交單,在交單日,無論是D/P方式,還是D/A方式,出口方均在此時确認收入。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外彙)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若采用D/A方式,出口方憑銀行通知在承兌日,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應收(外彙)票據
貸:應收(外彙)賬款
在D/P收彙日或D/A遠期彙票到期日,憑結彙水單,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人民币戶(或×外币戶)
貸:應收(外彙)賬款
或應收(外彙)票據
3.3.3 彙付的會計處理
3.3.3.1 彙出彙款的會計處理
彙款的會計處理與國内業務基本相同,通過“其他貨币資金”賬戶進行核算。彙款人填制申請書并付款時,憑申請書的回單聯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其他貨币資金——銀行彙票或在途資金
貸:銀行存款——人民币戶(或×外币戶)
當收款人領取彙款後,彙款人收到退回的收條,作轉銷處理:
借:有關科目
貸:其他貨币資金——銀行彙票或在途資金
3.3.3.2 彙入彙款的會計處理
收款人在收到彙款後,應憑彙入彙款通知書及外彙結彙證明,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人民币戶(或×外币戶)
貸:有關科目
彙款使用的頻率較低,通常隻用來支付傭金、廣告費、雜項費用和貨款尾數等。
重要性
國際結算可以促進國際貿易交易,服務國際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國際金融一體化,進而繁榮整個世界經濟;同時還可為本國創收和積累外彙,引進外資,合理使用外彙,輸出資金向外投資,起到鞏固本國貨币彙率,提供本國對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區别
(1)貨币的活動範圍不同,國内結算在一國範圍内,國際結算是跨國進行的。
(2)使用的貨币不同,國内結算使用同一種貨币,國際結算則使用不同的貨币。
(3)遵循的法律不同,國内結算遵循同一法律,國際結算遵循國際慣例或根據當事雙方事先協定的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