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轉讓

商标轉讓

商标權利人變更
商标轉讓是注冊商标專用權的一種重要取得方式。廣義上的商标轉讓是指通過協議轉讓、接受贈送、繼承、繼受等方式從原商标注冊人處取得其注冊商标所有權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标,要在轉讓後6個月以内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轉讓商标要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我國對商标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未作規定,但規定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标的商品質量。商标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1]
    中文名:商标轉讓 外文名:trademark leasing 定義: 對象:注冊商标或申請商标 操作:商标權利人變更

商标轉讓

一個好的商标可以幫助您的蜂産品暢銷,但注冊一個商标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或更長的時間),還不一定成功注冊。

1、将注冊商标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标局辦理注冊商标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标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标局辦理注冊商标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标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标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标

辦理商标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标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标,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轉讓流程

商标轉讓是對注冊商标持有者而言,轉讓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商标購買者。對于商标購買者來說,購買商标比自己注冊商标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勢。

時間優勢

注冊商标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标局對商标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确的規定,商标注冊的效率和國内的商标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标一般隻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标,節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内擁有商标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省。

成功率優勢

注冊商标的通過率并不高,注冊一個新的商标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保證商标局或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标。若商标局發現有近似商标就有可能導緻商标注冊不成功。

轉讓商标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标本身就是國家商标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标,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标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國家商标局因近似駁回商标的可能性。轉讓商标,隻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标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冊證,擁有商标的所有權。

商标價值優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标後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内建立自己的品牌。

轉讓情形

1、公司不再經營,需将其商标進行轉讓。

2、公司商标暫時閑置,沒有使用需求,可将其轉讓套現。

3、其他公司出高價購買本公司商标。

4、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标轉讓。

5、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标轉讓。

6、其他情況。

注:轉讓商标時需一并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标。另,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标,也可以申請轉讓。

轉讓形式

注冊商标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繼承轉讓和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1、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或協議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标的。

2、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商标轉讓是指由法院等公權力機構進行商标歸屬判決後發生的商标轉讓。

注在實踐中,大量的商标轉讓都是以合同方式轉讓注冊的。

協議轉讓注冊商标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轉讓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标的商品質量。

注冊商标因繼承、接受贈送、繼受等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标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向商标局提出轉讓申請。提交申請時,應當附送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用以證明其有權利繼受該注冊商标專用權。轉讓注冊商标時,應将注冊人名下在同一種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或者在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辦理轉讓。對容易導緻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标局将不予核準。經審查予以核準的商标轉讓,商标局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專用權。

轉讓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标局商标注冊大廳直接辦理。國家認可的商标代理組織共有近萬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選擇哪種方式,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标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标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商标局在對商标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複。這些文件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鑒于中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标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所以,若是自己去辦理可能會影響商标轉讓的進程。

商标代理組織中的商标代理人對商标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标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标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确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失敗常見原因

商标轉讓相較于新商标的注冊自然是省時省力得多,不過也不是一定會成功,也有一些商标轉讓被中途中止的情況。商标轉讓不成功的原因有:

公司未按規定進行年報,若不補填年報,商标轉讓不會成功。

自然人商标轉讓,需要簽字,若字迹有變化,無法自證,商标轉讓不會成功。

商标被别人提出異議,若不自證,無法成功。

手裡還有與轉讓商标類似的商标,若沒有一并轉讓,無法成功。

注意事項

1、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後,商标局将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标在商标局記錄的注冊人地址給注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2、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或不能核準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轉讓申請核準後,商标局将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并将該商标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标專用權。

4、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5、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标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标代理機構。

6、申請書的類别應按照《商标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别填寫。

7、商标局對于在國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經公證、認證的複印件,對于在港、澳、台地區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8、申請人提供的轉讓申請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應當同時提交其中文譯文。中文譯文應當由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字蓋章确認。

9、商标局對轉讓商标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後,對于符合有關規定的,向受讓人發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同時向國内(港、澳、台除外)轉讓人發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10、商标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商标轉讓存在異議,要求商标局中止審查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司法機關的立案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商标局依據該申請可以要求提供公證或中止對轉讓商标申請的審查程序。

11、商标權利人發現其商标未經同意已經被他人轉讓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商标局依據人民法院的裁判對該商标轉讓作出決定。

12、轉讓注冊商标的,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專用權。受讓人在取得商标專用權之後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轉讓商标申請權的,受讓人在取得核準轉讓通知書之後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

所需特殊材料

1、辦理轉讓商标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注意下列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号作為受讓人名義提出商标轉讓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标轉讓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2)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号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号作為受讓人名義提出商标轉讓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共同提出商标轉讓申請。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合夥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③合夥協議。

(3)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标轉讓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标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複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5)辦理轉讓商标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商标轉讓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受讓人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産品為限。

2、辦理商标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标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例如,企業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發生商标移轉的,應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應證明商标權由受讓人繼承,登記部門應證明原注冊人與受讓人的關系、原注冊人已經不存在的現實狀态;因法院判決而發生商标移轉的,應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上的被執行人名稱和接受該商标的企業名稱應當與申請書中的轉讓人名稱和受讓人名稱相符。

3、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标是共有商标,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A、商标由一個人所有轉讓為多個人共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受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當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後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B、商标由多個人共有轉讓為一個人所有的,在填寫轉讓申請書時,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應填寫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受讓人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相應的欄目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寫。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發生改變(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減少)而申請轉讓的,在填寫申請書時,應将原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填寫在申請書的轉讓人名稱和地址的欄目中,轉讓人章戳處加蓋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稱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申請書的受讓人名稱和地址欄目應填寫轉讓後的代表人名稱和地址,受讓人章戳處加蓋轉讓後的代表人印章,轉讓後的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填寫在附頁的轉讓後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并加蓋印章。附頁列表中不需填寫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轉讓合同審查

商标轉讓合同是指商标持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轉移給他人,并由受讓人享有該商标的專用權,基于此商标持有人與受讓人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一、審查商标轉讓合同效力

商标轉讓合同效力審查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被轉讓的商标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标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标:

1、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審查被轉讓的商标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标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标。在凍結期和質押期内,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的同意,該商标不得轉讓。

二、審查商标轉讓合同條款

1、合同主體。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商标專用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受讓方限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2、商标的基本情況,包括商标名稱、圖案,國别、注冊時間、注冊号,注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别和商品或服務的名稱。

3、商标權使用許可狀況。商标權在被轉讓前,經常會出現轉讓人已将商标使用權許可第三人使用的情況。為了保障受讓人的利益,受讓人應在簽訂合同前,清楚了解該被轉讓的商标的權利狀況,應明确約定被轉讓商标被許可使用的情況,以及受讓人在合同簽訂後是否仍需承受被許可使用的相關權利義務。

4、商标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應約定清楚可以使用該商标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别及名稱)以及可以使用該商标的地域範圍。

5、商标權轉讓的性質。應明确約定該商标權轉讓的性質是屬于永久性的商标權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權轉讓。不同的轉讓性質,受讓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期限。

6、商标權轉讓的時間。針對不同的商标權轉讓性質,轉讓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對于永久性的商标權轉讓,一般約定自商标權轉讓合同辦妥商标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後,該商标權正式轉歸受讓方。而對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權轉讓,則應約定轉讓期限,并約定轉讓方将在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收回商标權。

7、商标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此條款中應明确約定轉讓費及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如系涉外業務,還要考慮到币種彙率、計算方法。

8、商标轉讓手續的辦理。應明确約定雙方應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标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标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另外,應約定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應由何方承擔。

9、商品質量的保證。商标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标所标示的産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産,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産情況和産品質量。

10、雙方的保密義務。應明确約定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産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

11、違約責任,是保障債務履行以及保護、救濟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當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

違約責任注意事項:

①沒有明确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各種情形,因此無法适用違約責任條款。

②在支付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違約形式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計算依據,使得違約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誤解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或者錯誤地認為隻要違約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适當減少。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12、争議解決條款,一般約定先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①、若采用訴訟方式解決,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②、若采用仲裁途徑解決,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管轄。

13、法律适用條款,對于雙方處于不同國家的情況,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适用本國法律

三、商标轉讓合同常見法律風險

(一)、轉讓方應注意

1、明确受讓方限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企業、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未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标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轉讓費應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餘部分則于商标轉讓核準公告後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于商标轉讓核準公告後支付。

(二)、受讓方應注意

1、應在合同中明确約定轉讓方對于被轉讓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專用權,且該商标專用權是有效的。商标注冊證書應作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讓方不能僅憑轉讓方提供的商标注冊證書,還必須調查轉讓方是否為商标注冊人。另外,應了解商标注冊人名義地址是否與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一緻,若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被轉讓商标注冊證上的名稱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駁回轉讓申請。

2、為了防止出現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産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亂現象和消費者的誤認。應明确約定商标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标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

3、根據現行法規,發生在後的商标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使用許可的效力。被許可人在許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标,從而對轉讓商标的受讓方産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标權使用許可狀态應明确約定清楚。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注意

1、根據中國《商标法》第39條第2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标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專用權。”由于自合同簽訂後至核準公告之日,受讓方并未取得商标專用權,這段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應明确約定。

2、應明确辦理轉讓注冊商标手續時,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标申請書。

綜上所述,雙方在簽訂和履行商标轉讓合同時,對被轉讓的商标要有充分的認識了解,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從而最大限制規避法律風險。

合同範本

商标權轉讓方:(甲方)

商标權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緻,對商标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标名稱:

二、商标圖樣:(貼商标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标注冊号:國别:

四、該商标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标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别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标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标的注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标曾與某某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标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标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某某簽訂的商标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某某。

七、商标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标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别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标的地域範圍:

八、商标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标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标權轉讓。

九、商标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标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後,該商标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标權轉讓的,商标權轉讓的期限為年,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轉讓方将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标權。

十、商标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決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

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産

,并有權檢查受方生産情況和産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産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後,不得洩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标為有效商标,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标所有權。

十四、商标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多少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該商标的注冊有效地域内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産、銷相競争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産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标,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标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内,未交付商标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标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标申請未經商标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号:銀行賬号: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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