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場所禁煙

室内公共場所禁煙

2011年5月1日起室内公共場所将禁煙
室内公共場所禁煙,是指從2011年5月1日起,飯店、餐廳、網吧等7大類28小類室内公共場所将全面禁煙,經營者須在這些公共場所設置醒目的禁煙警語和标志。[1]一旦出現違規吸煙情況,經營者将受罰。2011年3月,衛生部公布修訂後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細則新增加“室内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等規定,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緻危害擴大,或者隐瞞、緩報、謊報的,将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
    中文名:室内公共場所禁煙 外文名:Smoking is prohibited in indoor public places 别名: 實施時間:2011年5月1日

簡介

2011年3月,衛生部公布修訂後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細則新增加“室内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等規定,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标志。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細則還進一步明确了執法主體、強化了公共場所經營者的責任、加重了處罰力度等。

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處置措施,導緻危害擴大,或者隐瞞、緩報、謊報的,将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也是中國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場所禁煙”列入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禁煙範圍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包括7個大類,28個小類。分别為: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遊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衛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細則生效後,今後飯店、候車室等公共場所不應再設“吸煙區”,這與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精神是一緻的。

專家說法

“公共場所”應包括工作場所

中國控煙協會新聞發言人所超表示,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标志控煙已上升到國家層面。

所超表示,雖然尚無配套的處罰條例,此次禁煙有兩個積極意義:第一,将對公共場所的經營者和消費者起到警示作用,公衆意識将得到提升。“很多人反感公共場所吸煙,今後就可以以此為依據制止違規吸煙者。”第二,包括餐館、酒吧等經營場所,以及車站候車室、封閉式站台等非經營區域将全部取消“吸煙區”。

所超同時表示,此次提出的“室内公共場所”定義比較老,沿用了1987年4月提出的七大類概念,其中的“車馬店”目前已經沒有了,而室内工作場所,如辦公室、寫字樓等卻并不在禁煙範圍之内。“20多年了,公共場所的範圍也應與時俱進。”

所超認為,既然飛機和動車已經實現全程禁煙,膀兒爺、随地吐痰、乘車不排隊等不文明行為可以得到有效改觀,那麼,實現室内公共場所的全面禁煙是有可能的。他表示,在目前尚無立法懲罰違規吸煙的情況下,各地可酌情對在禁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适度獎勵,也會起到禁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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