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轉讓流程

商标轉讓流程

法律認可的經濟活動
所謂商标轉讓,就是是商标注冊人在注冊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一些企業在商标被核準注冊後便置之不理,商标處于閑置狀态,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一些想要注冊商标的企業,卻因不願耗費精力準備申報材料,或不願花費将近一年的時間等待審批,始終與商标無緣。通過宣傳商标轉讓相關法規和流程,商标轉讓既促進了企業品牌創建,又幫助企業盤活了資産。
    中文名:商标轉讓流程 外文名:Trademark transfer process 别名: 所屬學科:經濟學 法律出處:《商标法》第四十二條

簡介

商标是一個企業商品都需要的一種标識,這種标識是獨一無二的,從古代開始,不同的行業就開始用不同的标識來和其他行業乃至競争者進行區分,現在的商标也用來區分不同的商品種類和用途。而商标的轉讓是注冊商标的人将商标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方式

轉讓形式

注冊商标的轉讓是商标注冊人在注冊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注冊商标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标的内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标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注冊商标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标。

2)作為注冊商标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裡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産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産,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标主體變化的問題。

商标轉讓流程

1、商标轉讓流程

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标轉讓所需文件:

A、《轉讓申請/注冊商标申請書》;

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确認的中文譯本。

3、商标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轉讓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标局商标注冊大廳直接辦理。目前,國家認可的商标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注冊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标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标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标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商标局在對商标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複。這些文件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鑒于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标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注冊的進程。

商标代理組織中的商标代理人對商标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标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标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确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公告領證

通過代理的申請:商标局審查核準後發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轉讓商标受讓人發送《商标注冊證》。

直接辦理注冊轉讓的申請:商标局審查核準後發布公告。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後三個月内到商标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

(一)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的介紹信;

(二)受讓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複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

(四)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

(五)受讓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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