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副縣級事業單位
六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市政府的副縣級事業單位,中心編制14名,内設綜合科、貸款科、資金科、歸集科四個科室,下轄霍邱、壽縣、舒城、霍山、金寨、葉集6個管理部。[1]
    中文名:六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外文名: 别名: 所屬地區:六安市 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内設機構:綜合科等

職責

“中心”工作職責為:

⑴履行國務院《條例》賦予的職責,執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

⑵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⑶負責記載本行政區域内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⑷負責本行政區域内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⑸負責審批本行政區域内住房公積金提取和使用;

⑹負責本行政區域内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⑺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⑻承擔所轄各縣住房公積金業務組織實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對各縣管理部經辦業務範圍給予授權。

⑼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發展

“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各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按照“管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财政監督”的原則,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有了迅猛發展。特别是近幾年,中心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全面加大住房公積金執法歸集力度,使住房公積金複蓋面不斷擴大,歸集率不斷提高,歸集額逐年上升,呈現良好遞增态勢。

截止2005年11月末,全市共有2400多個單位、14.01萬餘名職工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8.79億元。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中心适應全市職工購房貸款的需求,積極調整貸款政策,規範貸款程序,簡化貸款手續,積極為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為促進城市住宅開發建設,盡量滿足廣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幹部職工購房資金需求,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優惠貸款,低利率多品種的貸款業務安全、有效、簡捷,貸款量增長較快。截止到2005年11月末,累計為全市7920多名職工提供了住房公積金貸款3.19億多元,為改善職工居住環境和居住質量做出了積極貢獻。

内設機構

綜合科(辦公室)

1、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各科工作,制定單位各項工作制度;

2、負責文件資料的收集、歸檔和文秘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中心機要、保密、各類文件處理和綜合性文稿、信息處理工作;

4、負責中心對外聯系、協調和接待工作;

5、負責中心行政管理工作。搞好車輛調度、固定資産、辦公用品等管理工作,保證辦公設備、設施完好,維護辦公秩序;

6、負責中心人事管理工作,配合人事部門搞好工資管理、職工培訓、年度考核、幹部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

7、對中心管理經費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報告,按時申報經費使用計劃,足額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及時提供财務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8、負責對各項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催辦、督促和檢查;

9、做好中心的安全保衛和計劃生育工作;

10、規範各項内容制度;

11、接待來信、來訪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歸集科

1、負責檢查、指導本行政區域内各單位及各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

2、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政策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3、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計劃的編制和上報;

4、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催繳工作,督促各單位按月準時彙繳公積金;

5、負責職工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審查審批工作;

6、負責單位住房公積金緩交申請審查工作;

7、負責公積金支取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管理中心的法制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貸款科

1、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研究和起草工作;

2、負責制定、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操作程序;

3、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委托貸款的開戶、審核、發放、監督、催收工作;

4、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提前解質手續,建立相關電子檔案;

5、負責辦理貸款抵押物的登記,房屋他項權利證書等資料的保管,并對售房單位房屋抵押擔保協議和資質進行預審;

6、負責貸款檔案管理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資金科

1、負責制定、規範住房公積金财務和會計核算制度;

2、負責其他住房資金的收入、支出、效益的核算管理;

3、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的貸款、還款以及貸款利息的核算;

4、負責住房公積金會計憑證的制作和會計賬簿及會計檔案的管理;

5、負責住房公積金單位個人帳目錄入、支取、銷戶、轉移、對帳等業務管理工作;

6、負責住房公積金财務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制與上報;

7、負責住房公積金财務、會計報表的填報、上報與分析;

8、負責與承辦銀行和繳存單位賬目核對;

9、負責統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10、對各縣管理部住房公積金财務管理業務的指導;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房改科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房改政策和法律法規,具體組織實施本市房改方案,測算出售公有住房價格,拟定住房貨币化補貼方案。

2、負責指導審核市區各單位開展公有存量住房的出售工作;

3、負責指導市區相關單位組織開展建立住房分配貨币化制度;

4、負責職工住房補貼的審核工作;

5、負責房改業務信訪處理工作;

6、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工作,住房公積金數據的安全與備份工作;

7、負責中心網絡機房的運行和管理工作;

8、負責住房公積金網站的管理與維護工作、市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留言回複工作;

9、負責住房公積金相關數據生成、相關業務單位數據發送工作;

10、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管理部

1、在管理中心授權的業務範圍内開展工作;

2、負責辦理本區域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催繳及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辦理本區域職工個人貸款的審核、審批、發放、監督和催收工作;

4、負責辦理本區域内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工作;

5、負責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

6、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提取使用、會計檔案等業務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本部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本部工資等日常管理經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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