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研究生

公費研究生

研究生類型
就讀研究生期間按在校期間提供經費的渠道不同,研究生可劃分分為國家計劃研究生、委托培養研究生(簡稱委培生)和自費研究生,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又分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簡稱定向生),公費研究生通常指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中的非定向生。2013年2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确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中文名:公費研究生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分類:國家計劃研究生、委托培養研究生 時間:2013年2月6日 非定向研究生: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

簡介

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分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簡稱“定向生”)。中非定向研究生畢業時實行雙向選擇的自由就業制度;定向生則在錄取時就必須簽訂合同,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委托培養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委托單位提供,錄取時要簽訂合同,畢業後到委托單位工作。

分類

非定向

非定向研究生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實行由本人選報志願、招生單位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雙向選擇就業制度。由國家和學校提供全部學費,住宿費需要自己承擔,轉戶口和檔案關系。

定向

a.定向培養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時即通過合同形式明确其畢業後工作單位的研究生,其學習期間的培養費用按規定标準由國家向培養單位提供。

b.凡屬研究生國家招生計劃服務範圍的用人單位,即高等學校,以基礎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國家重點企業(由國家教委會商有關部門确定),由财政撥款的文化、醫藥衛生等公益事業單位,黨和國家機關以及人民解放軍對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養研究生。除上述範圍外的用人單位對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養,隻能由用人單位提供培養費用,進行委托培養。培養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均不得自行擴大定向培養用人單位的範圍。

c.定向生在錄取前,必須簽訂考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

政策法規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

為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會議确定:

(一)完善财政撥款制度。中央财政對國家招生計劃内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綜合定額撥款,并建立撥款标準動态調整機制,逐步提高撥款水平;中央财政設立績效撥款,由學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養。各地要參照這一模式,建立健全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撥款制度。

(二)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研究生。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将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國家助學金,每年資助标準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碩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時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提高國家助學貸款最高限額。落實和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優惠政策。

(三)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現階段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收費标準,原則上每年碩士生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不超過10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規定實行收費政策的研究生暫執行原收費政策。

日前,國務院宣布将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決定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消息發出之後,引發了大學師生的廣泛關注,甚至引發“窮人家孩子再也讀不起研究生了”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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