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倒挂

價格倒挂

商品的購進價格高于銷售價格的現象
價格倒挂是指商品的購進價格高于銷售價格的現象。在中國,這是國家制定的一種特殊價格政策。為了照顧農民利益和調動農民生産積極性,國家提高了農産品的收購價格。但為了不影響城鎮職工生活或促進工業生産發展。暫時不提高銷售價格。一旦收購價格的提高幅度超過購銷差價,就形成倒挂現象。購銷價格倒挂額由國家财政給予補貼。
    中文名:價格倒挂 外文名: 定義: 英文名:inversion of price 提高:農産品的收購價格 屬于:暫時不提高銷售價格 包括:購銷價格倒挂額國家财政給予補貼

産生年代

中國的農産品購銷價格倒挂産生于60年代。1961年以前,價格調整基本上是購銷價格同步進行。1961年,國家較大幅度地提高了農産品收購價格,糧食平均提價25%。由于當時國家财政經濟困難,職工收入水平低,為了保證人民生活的穩定,沒有提高銷售價格,由此第一次出現了糧食購銷價格倒挂。1979年,國家又一次大幅度提高糧、棉、油等18種主要農産品收購價格,平均提價20%,但銷價未動。

目的

主要農産品購銷價格倒挂,對穩定市場,安定人民生活,促進工農業生産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這是以沉重的财政負擔為代價的,它制約了國家财政對經濟建設的支持,嚴重扭曲了農産品的價格體系,打亂了正常的比價關系,同時人為地降低了農産品加工企業的生産成本,不利于這些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加強經濟核算。産銷價格倒挂同種商品在同一時間内銷售價格低于出廠價格的現象。又稱廠銷價格倒挂。

産銷價格倒挂主要是由于國家政策性規定形成的。國家為了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業生産,安定人民生活,在工業品出廠價格提高的同時,銷售價格不動或少動,緻使銷售價格低于出廠價格,所發生的政策虧損由國家财政給予補貼。目前玻璃制造業成本售價倒挂現象進行了分析,從财務角度對企業資金預算、籌劃提出了方案,并從材料設備的購進,生産資料、成品的管理,成本微觀現代化管理,全方位、多元化的财務監控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見解。

産銷政策

中國的産銷價格倒挂政策始于50年代,由農業生産資料開始。到60年代,逐步擴大到一些農用生産資料和少數日用工業品,包括農業機械、化肥、農藥、農用柴油、民用煤、肥皂、洗衣粉、燈泡等。80年代後期,工業品的價格倒挂先後取消。到了1990年,隻是民用煤和化肥,國家還對生産經營部門給一定的财政補貼。

産銷價格倒挂對于促進農民改變生産方式,促進向機械化和現代化的方向邁進,安定城鄉居民生活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這實際上是用壓低農業生産資料和日用工業品生産企業的利潤,或使其虧損的辦法來實現的,其結果對農業生産資料和日用工業品工業的發展不利。同時掩蓋了産品的真實成本以及相關産品的比價關系,造成産品價格混亂,增加了企業核算和價格管理的難度,甚至掩蓋了不善的經營管理,不能正确評估企業的經營成果和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城鄉

城鄉交流的商品價格之間出現的倒挂現象。按照商品在城鄉之間的正常流轉,從農村流向城鎮的商品價格,在農村應低于在城鎮;從城鎮流入鄉村的商品價格,在城鎮應低于在農村,從而使商業部門經銷商品所支付的流通費用得到補償并有一定的盈利。如果城鄉價格出現相反的情況,即為城鄉價格倒挂。這是商品運動中的反常現象。

在中國,城鄉價格倒挂是由價格政策決定的。有時國家為了促進生産,提高了部分工業品出廠價格和農産品收購價格,但為了安定城鄉居民生活,保持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商品的銷售價格暫不作相應提高。由于價格政策引起的城鄉價格倒挂,國家給予價格補貼,以保證生産經營單位的正常活動。例如,1990年城鎮居民定量的口糧價格僅相當于國家在農村定購糧食價格的49%,食用油價格僅相當于國家在農村定購價格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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