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教師

代課教師

指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
代課教師是指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他們沒有任何“名分”,卻在特定曆史階段發揮着積極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代課教師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着曆史責任。如今,部分代課教師已經“代轉正”,然而大部分代課教師“被清退”,面臨着失業和艱苦生活。
    中文名:代課老師 外文名:Substitute teacher 别名:

發展曆史

社會影響

簡介

代課教師是指在農村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他們被稱為民辦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開始,教育部為提高基礎教育的師資質量,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但不少偏遠貧困山區因财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這些空缺仍需臨時教師來填補,他們轉而被稱為“代課教師”。n

代課教師雖然沒有任何“名分”,且沒有完全享受教師的待遇,卻在特定曆史階段發揮着積極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着曆史責任。據報道,西部地區代課教師約占教師總數的20%。教育部宣布,在短時間内,将清退目前仍然存在的44.8萬中小學代課教師。在大中城市裡,他們從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到職稱評定、業務培訓等各種評優活動,均無法與正式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甚至連每年教師例行體檢這種福利代課教師也沒有資格享受,他們是實實在在的“鐵人”。代課教師也集中在那些公辦教師不願意去的偏遠地區,通常是那些“一個老師,一所學校的”。他們的工資不可以超過在編教師1/3,是“磚窯黑工知識分子”的代名詞!形容事情做的比别人多,但獲得的報酬卻僅僅是在編教師的1/3不到。與“事倍功半”、"事倍工半"是近義詞。

稱謂

1984年底以前代課教師被稱為民辦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為提高基礎教育的師資質量,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n

但不少偏遠貧困山區因财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這些空缺仍需臨時教師來填補,他們轉而被稱為“代課教師”。“站在講台上是教師,離開崗位是農民”,代課教師被不少媒體稱為“教師中的農民工”。

産生原因

一、由于一些地方經濟欠發達,尤其是基層政府财政拮據,導緻教師有編不補,大量聘請報酬低微的代課教師;

二、部分地區辦學條件艱苦,本、專科畢業生不願去,即使去了也留不住,别無他法,隻有聘請臨時教師;

三、由于城鄉教師編制标準存在差距,很多地方普遍存在城市學校超編與農村學校缺編并存的現象,造成一些區縣教師編制不足。

社會地位

代課教師雖然沒有任何“名分”,且沒有完全享受教師的待遇,卻在特定曆史階段發揮着積極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着曆史責任。n

2006年,中國教育部提出要在較短時間内,将全國餘下的44.8萬人的代課老師全部清退,随後,代課老師在部分發達省市逐漸淡出人們視野,而部分省份仍然存在。n

在大中城市裡,他們從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到職稱評定、業務培訓等各種評優活動,均無法與正式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甚至連每年教師例行體檢這種福利代課教師也沒有資格享受。代課教師也集中在那些公辦教師不願意去的偏遠地區,通常是那些“一個老師,一所學校的”。他們的工資不可以超過在編教師1/3。掙錢少,幹活多,在農村老師編制少、需求多的情況下,代課教師默默奉獻,吃苦耐勞,為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犧牲。

清退

2010年,為了優化教師隊伍,中國現有的44.8萬名代課教師将進行最後的清退,“代課教師”這一稱呼即将成為曆史。在過去的歲月裡為了解決偏遠地區因财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的困難,代課教師們以其吃苦耐勞、無私奉獻、默默無聞的蠟燭精神為教育事業做出了不朽的貢獻。現在,為了順應趨勢他們将回歸田埂,又在以特有的方式做出更大的貢獻。

代課教師在國家财力與人力資源欠缺時站了出來,雖然他們大部分都是以維持自己生活為目的的但不可否認他們在曆史中的積極作用。他們滋潤着孩子饑渴的求知目光,為孩子的前途帶去希望。一刀切的清退方式對他們來說是有些殘忍但我們要為孩子負責,畢竟教師在孩子生命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對孩子人生觀和價值觀都有着深重的影響。時代在進步,孩子接受的知識也要與時俱進。

隐憂

盡管代課教師犧牲巨大,可在以往的清退過程中,有的地方為了甩包袱,隻給其少得可憐的補償;有的地方工作方法簡單,實行“一刀切”。這些做法實施後,政府的負擔輕了,可被清退的教師生活陷入了困境。他們有的工作幾十年,身體不好,有病無錢醫;有的年齡大了,沒有其它謀生手段,吃飯成了大問題。可以說,過去政府虧待了代課教師,而現在有些地方仍在虧待代課教師。n

在一些相關媒體的采訪中,無論是代課教師本人還是當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都呼籲上級政府要切實關注農村教育發展和代課教師存在的實際問題,在代課教師清退、安置問題上,國家要出台配套政策,省級政府要制定統一的擇優政策和補償标準,并給予貧困縣經費支持,如此才能體現公平,才能保證代課教師有序退出,不使其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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