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大食堂

人民公社大食堂

人民公社化運動、大躍進”的産物
人民公社大食堂是“人民公社化運動”、“大躍進”的産物。在公社化運動中,各村生産隊都成立了公共食堂,“吃飯不花錢”的宗旨得到空前發展,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為全民所有制,并試點“向共産主義過渡”。但這一試驗型的“共産主義大鍋飯”沒過兩三年便宣告終結。
    中文名:人民公社大食堂 外文名: 發生地點: 主要人員: 興起時間:1958年 全民所有制:人民公社 大躍進産物:人民公社大食堂

簡介

1958年,全國農村開展了人民公社化運動,“大躍進”成了那時的主旋律。在公社化運動中,各村生産隊都成立了公共食堂,“吃飯不花錢”的宗旨得到空前發展,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為全民所有制,并試點“向共産主義過渡”。但這一試驗型的“共産主義大鍋飯”沒過兩三年便宣告終結。那時武清縣各村隊也普遍辦起了“吃飯不花錢”、一日三餐集體統做統吃的大食堂。圖為1958年11月,武清縣大頓邱公社某大隊的食堂裡,社員們正在吃早飯的情景。

十二條提出

1959年,全國遭受大面積旱災和其他自然災害。1960年,又有五六億畝農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災、風災、澇災。雪上加霜,全國糧食産量再度大幅度下降。國家為了保證城鎮居民最低限度糧食供應,不得不在農村實行高征購。這樣,農民的留糧便難以保證其最低生存需要。此時,公共食堂也時停時辦。為了便于生産,方便社員,公共食堂的規模得到調整,一般以生産隊為單位建立,并允許采取各種靈活辦食堂的辦法。

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下發了《關于全黨動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指示》,除了提出堅決要從各方面擠出一切可能擠出的勞動力,充實農業戰線,首先是糧食生産戰線之外,還提出“農村人民公社的糧食,應當由基本核算單位統收統支,統一管理,全面管好。積極辦好食堂,堅持計劃用糧,反對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對浪費;繼續實行口糧以人定量,指标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獎勵社員節約糧食。”

顯然,“大躍進”帶來的弊端已露端倪,農村政策必須重新調控。為此,中央委托周恩來主持制訂《中共中央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即“十二條”),并經毛澤東審閱後,于1960年11月3日立即下發。“十二條”的核心,就是盡最大努力制止“共産風”,但對公共食堂,卻提出“應該積極辦好”。

據解密的開放檔案顯示,“十二條”專門設章節談“安排好糧食,辦好公共食堂”問題。

其中第九條在談到雖然當年糧食大面積歉收,但國家征購任務必須完成,種子必須按計劃留足,口糧和飼料的留量也必須按低标準落實之後,特别辟出段落強調,“公共食堂必須辦好。‘政治到食堂,幹部下夥房’,是辦好食堂的關鍵。

食堂一定要由在食堂入夥的人民主管理。管理員、炊事員應該由品質好、作風好、成分好、辦事公平的人擔任,必須民主選舉,并且随時接受群衆的監督。食堂賬目必須按月公布。堅決實行以人定量、指标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個人節餘的糧食,願意要糧的發糧,願意要錢的發錢,堅決兌現。”

“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須堅持。但是,在北方,在嚴寒季節和燃料缺乏的地方,經過縣委批準,可以允許采取由食堂統一管理、由各戶分散做飯的臨時辦法,适應社員家庭取暖的需要。”

“食堂必須自己種菜,自己養豬,大搞副食品的生産,逐步做到:糧食由生産隊供應,油鹽柴菜從食堂自己生産和經營的副業收入中解決。食堂還必須大搞瓜菜和各種代食品,實行糧菜混吃,既節約糧食,又保證吃飽。”

“食堂種的菜、養的豬和打的柴草等等,不能在食堂與食堂之間無償調撥。必須進行調劑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自願兩利、等價交換的原則辦事。食堂自給有餘的蔬菜和柴草,可以到市場出售。”

研究之風

1961年是中國的辛醜年,也就是牛年。牛年好耕田,中央也确實将這一年的中心任務鎖定于農業問題。新年剛過,中央就在北京召開了八屆九中全會。李富春在作關于國民經濟狀況報告時強調,1961年國民經濟計劃的安排,必須更好地貫徹執行以農業為基礎,把農業放在首要地位的方針,并從這一年起,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特别強調要恢複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号召大興調查研究之風。

重新提出調查研究,事出有因。“十二條”下發以後,基層廣大幹部和社員群衆反響很熱烈,也出現了一些對公共食堂的負面反應。有人說,現在吃公共食堂,就要大鍋大竈,燒柴火也不節省,勞力也不省;小鍋小竈,婦女、弱勞力都可以做飯,現在非強勞力不可。搞了公共食堂,家庭用水也不方便。更有激烈的言辭說,興辦公共食堂的過程是消滅家庭的過程,也是對農民掠奪的過程。

究竟農村的實際情況如何,隻靠聽彙報、看報表顯然了解不到真相,隻有下到農村調查研究,走進社員家裡,才能掌握第一手真實材料。

而恰在此時,有一篇毛澤東在30年前寫的文章失而複得。對自己的文章,毛澤東并不是篇篇都喜歡,但這一篇他卻格外偏愛。1930年春季,紅四軍黨的第九次代表大會剛剛召開,針對當時紅軍中的教條主義思想,毛澤東寫下了這篇《調查工作》。但之後,這篇文章卻不見了蹤影,到處找也找不到,用毛澤東自己的話說,就像丢了自己的孩子一樣。後來,中國革命博物館到福建龍岩地委收集資料,找到了這篇文章,交給了毛澤東的秘書田家英。

看到這篇失散多年的文章,毛澤東喜出望外。這篇文章的主題是:做領導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親身的調查研究去解決問題。毛澤東說,“這些年我們犯錯誤,首先是情況不明。我的經驗曆來如此,凡是憂愁沒有辦法的時候,就去調查研究,一經調查研究,辦法就出來了,問題就解決了。”現在正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找到這篇文章,真是恰逢其時。

于是,毛澤東馬上給田家英寫了一封信,讓田家英和胡喬木、陳伯達,分别各帶一個調查組,去浙江、湖南、廣東做農村調查。毛澤東本人和劉少奇、朱德、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也身體力行,親自深入各地農村,開展調查研究。

根據毛澤東的意見,從1961年3月11日開始,東北、華北、西北三個地區的負責人,中南、西南、華東三個地區的負責人要分别開會,讨論人民公社體制問題。前者稱三北會議,後者稱三南會議。

1961年3月13日清晨,毛澤東給劉少奇、周恩來、陳雲、鄧小平、彭真以及參加三北會議的同志寫了一封信,強調要認真調查人民公社内部兩個平均主義的問題。并希望小平、彭真兩位同志在會後抽出一點時間(例如十天左右),去密雲、順義、懷柔等處同社員、小隊級、大隊級、公社級、縣級分開(不要各級集合),調查研究一下,使自己心中有數,好做指導工作。

為了讓三北會議和三南會議口徑一緻,兩會最終合并,于3月15日至23日在廣州召開。毛澤東主持會議,讨論并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并提出要将此草案發給全國農村黨支部和人民公社全體社員,在讨論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切實解決人民公社中的問題。

調研

鄧小平到北京郊區順義縣調研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鄧小平、彭真同志率五個調查小組分赴北京郊區農村進行調研。其中,公共食堂問題是重要的調查内容。

1961年4月,楊柳剛剛吐綠,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鄧小平一行,便來到北京郊區順義縣。短短一個月,小平同志先後召開了五次座談會,分别與縣委、公社以及大隊書記、生産隊幹部和手工業、供銷社幹部等進行了交流座談。每次座談會之後,當時的工作人員都對談話錄音包括小平同志的插話進行了系統整理,再現了當時座談會的原貌。錄音稿現保存在順義縣(已改為順義區)檔案館。

第一個座談會是召集縣委領導開的,1961年4月8日上午9∶00開始,一直持續到中午13∶30。小平同志希望大家能夠敞開思想,把對“六十條”的意見都充分發表出來,當然也包括公共食堂問題。

“六十條”已經定了調子,按照其中對公共食堂确定的“積極辦好”的方向,小平同志最初的指導方針還是要按照文件規定去辦。“公共食堂問題是一個大問題,現在群衆的議論很多,要注意一下,正是困難時候,不能一哄而散。總的方針還是積極辦好,自願參加。”

他還特别指明:“‘六十條’關于這個問題寫得很靈活,從辦到不辦,形式也允許多樣。總之要把食堂辦好,把優越性體現出來。要把食堂當作一個企業來經營管理,這是一門學問。可否單獨搞經濟核算?食堂占用的勞力(包括食堂種菜、養豬、磨面等勞力)不能多了,多了就不上算,強勞力多了也不上算,不能超過總勞力的10%。”

随後,他又提醒大家:“在考慮公共食堂時,還要注意到這樣兩個新條件,一是貫徹‘六十條’後,工分值錢了,一是食堂已有自己的菜地,這兩個條件都會影響到人們對食堂的态度。總的是把生産搞好,将來生活富裕了,食堂可能比現在更好辦些。”

1961年4月12日,小平同志又召集八個公社和大隊書記座談了整整一上午。涉及食堂問題時,木林公社書記王心田彙報:群衆對食堂問題議論很多,念“六十條”時,念到這一條就念不下去了。主要是大夥吃不到實足定量,成本高,占用勞動力多。小平同志對此很能理解:“由原糧搞成熟食,增加成本50%,這樣群衆是不會贊成,有很大的剝奪。一個五六十戶的食堂,占用十幾個勞動力太多了。糧食加工是否可以采用半機械化呢?這樣可以節省成本和勞力。一個縣用五噸煤,有沒有辦法不燒煤?一堂多竈怎麼樣?”

牛山公社書記王志儒接過話茬說:我們也研究過,一個作業組二三十戶,建一個食堂。但這樣又有了新問題,炊管人員占的更多了,炊具也不足,燒柴成本高,因此還是贊成辦四五十戶的食堂。小平同志聽了點點頭表示贊同:“這也有道理。看起來農忙辦食堂,冬天分家吃好,要不群衆也得燒火。”

辦農忙食堂的辦法,在1961年4月15日下午召開的木林公社五個生産隊幹部座談會上,又被重點提了出來。

座談會從下午3∶00開始,持續了四個小時。在談完生産問題後,小平同志專門提出“議論一下食堂”。上辇生産隊支部書記孫舉說:“群衆對食堂議論較多,大多願意辦季節食堂。也就是從9月15日開始辦,辦到11月底,等開春4月再開始辦,辦到7月中旬,一年共辦六個半月。”孫舉接着分析,這樣辦符合農村的特點。

因為冬天冷,老百姓從食堂打回來的飯都涼了,還得熱了才能吃。再說,冬天老百姓要燒炕,反正都得生火。如果冬天讓老百姓回家自己做,也能為大隊節省燃料開支。而到了7月中旬,新麥子下來了,想吃細糧、新糧的群衆可以自己在家裡做。

小平同志馬上追問了一句:“還有五個半月,辦食堂的管理員和炊事員幹什麼去?”孫舉說,管理員可以留下,炊事員可以參加生産第一線。小平同志接着問:“如果這樣辦,群衆能滿意嗎?”孫舉說,這樣的話,一部分富裕戶可能會在家吃。小平同志問:“如果一部分人出去,一部分人留在食堂,那菜地怎麼樣?”孫舉說:“這個問題還沒有讨論,不過目前還沒有人出去,他們還拿不定主意。”

小平同志很理解地說:“恐怕他們是怕别人議論他,怕不在食堂,有便宜占不着,想法是不是很多?”同去調研的卓琳同志接過話:“幹部在食堂,社員出去就會不放心。”小平同志沉思了一會又說:“現在工業用煤不足,火車都沒有煤,食堂用煤更是問題。辦農忙食堂,可以解決六個半月的問題,那五個半月的燒煤問題就節省了。”

木林公社仇家店生産隊支書仇配忠接着說:“我們有一個想法還沒有跟社員商量。社員都願意吃熱飯,辦五六十戶的大食堂賣飯就得一個鐘頭,後面來買的飯菜都涼了。可以試辦三四個小食堂,每處十五六戶的規模,配兩個炊事員,一個做飯,一個輔助,并且都由一個管理員統一管理。這樣,社員随來随吃,打飯回家也可以,就能吃到熱飯了。但這樣用煤就更多了,很矛盾。”

小平同志考慮了一下說:“食堂多種多樣,方針是辦好,辦得更節約。食堂是一個大問題,一個吃,一個住。将來我們富裕了,就好辦了。”

通過幾天的調查,小平同志對現階段辦食堂有了一定的想法,在相隔幾天的縣委彙報會上,他明确提出:“搞農忙食堂是定下來了,搞六個月,食堂要辦好。搞好食堂家底是個關鍵問題。但有人入食堂,有人不入食堂,養豬、菜地怎麼分配還要研究一下。”小平同志還特别提到白廟生産隊的一個八九十戶的食堂,“太大了,不容易辦好。”“食堂鞏固的道路就是企業化,把食堂辦成一個大核算單位中的小核算單位,自負盈虧。

食堂要種好菜地,養好豬,搞好家底,支付養豬、種菜、炊管人員的工資。開始,大隊要幫助食堂搞家底、搞積累、創造條件,食堂搞成企業化。食堂做飯的、養豬的、種菜的也都要實行定額,超額獎勵。食堂家底大了,積累多了,還可以少量補貼入夥人員。這樣食堂就能鞏固了,不願意在食堂入夥的就可以不攤工分了。食堂怎樣實行企業化管理,有什麼新問題,怎麼解決,要定出辦法,交由社員很好讨論,搞出典型經驗來。

總之,要使吃食堂的人,占點便宜。這樣,就能辦好食堂,鞏固好食堂。現在是食堂過渡時期,可以自由一下。積極辦好一批食堂。農忙食堂搞六個月或六個半月,其餘的時間,社員回家做飯吃,可以解決社員取暖、燒炕,可以節省一些煤。農閑不辦食堂,糧食也要管起來,由食堂負責分糧。”

成立制度

公共食堂辦與不辦由社員讨論決定

這次調查,小平同志了解了很多情況。在當時情況下,要把食堂辦下去并且辦好,雖然可以想一些辦法,但是問題還是很多。他的一個強烈感受就是,要讓群衆滿意,提高大家的勞動積極性,辦不辦食堂、入不入食堂都要由社員自己決定,決不能強加于人。

1961年5月18日,根據小平同志和彭真同志調研的結果,中共北京市委就農村食堂問題的調查,給中央和華北局上報了一份内容詳細、分析透徹的調查報告。

據北京市檔案館解密檔案顯示,這份報告起筆就開門見山地指出:北京郊區農村廣大幹部和社員對公共食堂議論紛紛,情況相當複雜。

過去的公共食堂大多是幾天之内一哄而起的,并沒有經過社員的充分醞釀,所以許多人吃食堂都很勉強。“六十條”出台後,已經解散了一批,全郊區一萬一千一百四十個食堂,解散了一千二百四十五個,占11%。各區縣情況各有不同:近郊收入多、食堂辦得好并且允許一些小自由的生産隊,願意入夥吃食堂的社員就多一些。社員們都有自己的小算盤,收入高、工分值錢的生産隊,大夥願意入食堂,可以節省時間多出工,多掙工分。

那些單身漢或家裡沒人做飯的也願意入夥。還有的社員自家缺煤少柴,又擔心在家做飯,用糧不能控制,孩子們多吃了幹活的大人的定量,所以,他們入夥也有一些積極性。而那些家裡有老人或半勞力可以做飯,家境不錯想吃好一點的,擔心食堂給的分量不足又沒有泔水和糠粃可供養豬的,就不大願意加入食堂。

報告在詳細談了這些現象之後,提出建議:當前的關鍵是,必須徹底走群衆路線,一切經過群衆充分醞釀和讨論,完全按照群衆自願的原則辦事。

報告最後,還附上了中共北京市委關于食堂問題給農村黨員的一封信。信中表明了市委在食堂問題上的态度:吃不吃食堂完全是社員自己的事情,應該完全由社員自由選擇,一點也不能勉強。吃食堂合算不合算,要讓農民自己充分考慮。要反複解除群衆的顧慮,充分向社員說明,吃不吃食堂都完全自願,都好,都光榮,都給予便利。隻要入了社,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吃不吃食堂都是擁護社會主義。在這個問題上,一定要堅持完全自願的原則,這樣,才能讓群衆滿意,心情舒暢。

北京方面的意見與其他領導人在各地的調查結果完全一緻,劉少奇、周恩來、朱德等也分别向毛澤東彙報,提出解決公共食堂和供給制問題的意見。

為此,中央在5月21日至6月12日召開的工作會議上,對“六十條”草案進行了修改,形成《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這個文件改變了過去要求每個生産隊都辦公共食堂、社員口糧分到食堂的硬性規定。

第三十六條明确指出:“在生産隊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讨論決定。凡是要辦食堂的,都辦社員的合夥食堂,實行自願參加、自由結合、自己管理、自負開銷和自由退出的原則。這些食堂,都要單獨核算,同生産隊的财務分開。生産隊對于社員辦的食堂,應該給予可能的支持和幫助,但是在經濟上不應該有特殊的待遇。對于參加和不參加食堂的社員,生産隊都應該同樣看待,不能有任何的歧視。社員的口糧,不論辦不辦食堂,都應該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口糧分配到戶的辦法,可以在收獲後一次發,也可以分期發。”

顯然,這樣的決定大得人心,社員們廣泛擁護。随着文件的貫徹,在全國農村勉強維持三年之久的公共食堂,按照農民的意願相繼解散。

結果

“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是黨在探索中國自己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過程中的一次嚴重失誤。這一失誤有它的由來。毛澤東發動大躍進時說:“中國經濟落後,物質基礎薄弱,使我們至今還處在一種被動狀态,精神上感到還是受束縛,在這方面我們還沒有得到解放。”

這番話,說出了全黨的共同感受。破除迷信,奮發努力,要為民族振興和社會主義發展有所作為的精神是可貴的。廣大幹部群衆付出的辛勤勞動也取得一部分實際成果。但是,經濟建設和生産關系的變革有它所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生産力的發展也需要有積累的過程。

黨對在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經濟文化落後、地區發展很不平衡的大國建設社會主義的艱巨性和複雜性估計不足,對掌握經濟規律和科學知識的重要性也認識不足。全黨普遍缺乏領導大規模經濟建設的經驗。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雖然初步積累了一些好的和比較好的經驗,但也未能予以足夠的重視。同時,在過去的鬥争取得一連串勝利後,黨内驕傲情緒明顯增長。這樣,“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就難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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