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分甲類、乙類、丙類三類。乙類傳染病危險性次于甲類,高于丙類。
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包括: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緻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鈎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傳染病,根據其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類傳染病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并予以公布。
調整
2013年11月初,國家衛生計生委對人感染H7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級别進行了重新調整。調整後,人感染H7N9禽流感被納入法定乙類傳染病;甲型H1N1流感從乙類調整為丙類,并納入現有流行性感冒進行管理;解除對人感染高緻病性禽流感采取的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
調整後,H7N9、H1N1診斷病例後24小時内要上報。
處理方法
(1)對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确定。拒絕隔離治療或隔離期末滿擅自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部門協助治療單位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淋病、梅毒病人應當在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機構接受治療。尚未治愈前,不得進入公共浴池、遊泳池。
(2)對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類、丙類傳染病病人,根據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3)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在明确診斷前,在指定的場所進行醫學觀察。醫療保健機構或者衛生防疫機構在診療中發現甲類傳染病的疑似病人,應當在兩日内作出明确診斷。
(4)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和親密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場所,衛生防疫機構接到疫情報告後應,應立即進行嚴格的衛生處理。
(5)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檢疫、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及病原攜帶者,應當接受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
疫情報告
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于6小時内,農村于12小時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的衛生防疫機構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于12小時内,農村于24小時内向發病地的衛生防疫機構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控制
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檢疫、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