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國務院組成部門,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簡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設立時間:2018年3月 現任主任:馬曉偉

機構設置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标志。為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預防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老齡事業和産業發展,為人民群衆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方案提出,将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職責,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保留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内設機構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準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内設機構:

(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人事司。拟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拟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四)财務司。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财務、資産管理和内部審計工作。

(五)法規司。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和标準,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體制改革司。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局。拟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八)醫政醫管局。拟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标準并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複事業發展工作。拟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九)基層衛生健康司。拟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标準和規範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司。拟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十二)綜合監督局。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十三)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拟訂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内藥品生産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十四)食品安全标準與監測評估司。組織拟訂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十五)老齡健康司。組織拟訂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拟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标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婦幼健康司。拟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标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七)職業健康司。拟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标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傳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馬曉偉。

主要職責

拟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拟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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