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

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關于作風建設的法規
2012年12月18日中央軍事委員會印發。根據《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衆的八項規定》制定。
    中文名: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 外文名: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 目的:加強作風建設

簡介

①改進調研工作。軍委同志調研要科學确定主題,深入了解真實情況,認真聽取部隊意見,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統籌安排,減少批次;每次調研要向軍委寫出報告,主要反映問題和意見建議;要輕車簡從,簡化迎來送往。

②大力改進會風。少開會、開短會、開解決問題的會,少講話、講短話、講管用的話;嚴格控制以軍委名義召開全軍性會議,從嚴審批總部組織的全軍性會議、集訓等活動,軍委不召開現場會、觀摩會,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

讨論發言少講表态和一般議論性、客套性的話;會場布置要簡樸,不組織與會議内容無關的活動。

③減少事務性活動。軍委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大事,除中央和軍委統一安排外,不出席各類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研讨會和首映式、首發式等,不參加接見照相、頒獎、剪彩、奠基、揭幕等活動,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④精簡文件、電報、刊物、簡報。政策法規已有明确規定的不再發文;一般性經驗材料、情況報告不以電報或文件形式轉發;大幅壓縮内部刊物、簡報種類和篇幅。

⑤規範出訪活動。根據軍事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訪,嚴格控制随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贈禮品嚴格按中央有關規定處理。

⑥改進警衛工作。減少擾民擾兵,保持部隊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嚴格控制使用警車,不随意使用警燈、警報器。

⑦簡化新聞報道。軍委副主席、委員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出席重要會議和活動需要報道的要壓縮字數、時長,有的隻刊播簡訊或标題新聞。

⑧嚴格文稿發表。軍委同志代表軍委發表講話和文章、個人發表涉及重大敏感問題的講話和文章,須報軍委批準;除中央和軍委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

⑨切實改進接待工作。安排軍委同志會議和調研等各項公務活動要嚴格執行接待工作規定,不得提高标準;相關單位不張貼懸挂标語口号,不插彩旗,不專門修建參觀台。

不組織官兵列隊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專門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演出,不安排宴請,不喝酒,不上高檔菜肴,不送紀念品和土特産,不安排住地方賓館,住招待所不增配高檔生活用品。

⑩嚴格廉潔自律。軍委同志要旗幟鮮明反對腐敗,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決不謀私利,決不搞特權,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嚴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接受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

帶頭全面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公道正派選人用人,對下級黨委權限内的幹部使用工作不插手、不打招呼,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堅決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嚴格執行有關經費開支、資産處置的規定,不插手幹預工程建設、裝備采購、軍用土地處置等事項。規定強調,軍委每年年底對執行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各總部、各大單位對軍委落實規定情況予以監督,并參照執行。

規定的發布施行,對于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按照從嚴、從緊、高标準的要求改進軍隊作風,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強調,軍委每年年底對執行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各總部、各大單位對軍委落實規定情況予以監督,并參照執行。n

印發通知

通知指出,《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貫徹了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主席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依據《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衆的八項規定》,按照從嚴、從緊、高标準的要求。

結合軍隊實際制定改進作風的具體措施,充分體現中央軍委帶頭發揚我黨我軍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的鮮明态度,體現嚴于律己、狠抓作風建設的堅定決心。軍委同志要嚴格執行《十項規定》,率先垂範,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說到做到,自覺接受全軍官兵監督。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主席有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會中央軍委制定改進作風規定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加強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

堅決落實習主席和中央軍委提出的各項要求,對照檢查自身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改進措施和辦法。

要堅持從軍委、總部嚴起,以高中級幹部為重點,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從官兵反映強烈的問題改起,以上率下,持續用力,一抓到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确保各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以領導幹部的清風正氣帶動部隊作風明顯進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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