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政部在同日印發的《民政部關于做好“中國社區”标識啟用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中國社區”标識是城鄉社區的共同象征,展現了城鄉社區建設蓬勃發展、城鄉社區居民團結向上的良好風貌,有助于增強城鄉居民社區認同感、歸屬感,調動社會各界共同建設社區美好家園的積極性。
“中國社區”标識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标局進行官方标志備案,标識的知識産權權益歸民政部所有,未經授權,其它個人和部門不得随意使用。
根據民政部要求,“中國社區”标識采取以點帶面、梯次推進的方式,有計劃、有步驟地在城鄉社區普遍使用。城市和諧社區建設示範單位和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全覆蓋示範單位率先推廣使用,社區辦公用房、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主體建設物的顯著位置應安裝永久性标識,村(居)務公開欄、社區宣傳欄、引導牌和社區工作胸牌、桌牌等識别标志中應加入标識元素,與社區建設相關的書刊資料、會議活動可使用标識衍生品。社區标識推廣工作要與“十二五”期間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同步推進。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将标識覆蓋到全國所有城鄉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