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關系

雙邊關系

指兩個國家一對一的關系
“雙邊”:是指兩個國家一對一的關系;“多邊”一般指參加同一國際組織或某個活動的多個國家之間的關系。高層互訪頻繁,中國領導人周恩來、朱德、彭德懷、賀龍等先後訪問波蘭,周總理兩次訪波,特别是在1956年波蘭十月事件後對波的訪問,極大地增進了兩國、兩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友誼。普京一直欲建立俄日“能源橋”,把俄大陸、薩哈林、日本北海道聯結起來,以此突破俄日關系僵局,帶動發展落後的遠東經濟,為俄複興經濟注入活力。
    中文名:雙邊關系 外文名:Bilateral relations 别名: 波蘭:1949年建交 雙邊:指兩個國家一對一的關系

關系回顧

早在1949年10月5日,波蘭就宣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0月7日,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50年代,中波關系處于全面發展時期。兩國相互支持、密切合作。高層互訪頻繁,中國領導人周恩來、朱德、彭德懷、賀龍等先後訪問波蘭,周總理兩次訪波,特别是在1956年波蘭十月事件後對波的訪問,極大地增進了兩國、兩國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友誼。波蘭領導人貝魯特、奧哈布、西倫凱維茲等也先後訪問中國。中國支持波蘭中歐無核區倡議。波蘭支持中國抗美援朝、争取國家統一及恢複聯合國合法席位的鬥争。從而建立與鞏固雙邊關系的決心。

重要意義

加中兩國關系可以提升為戰略夥伴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将會進一步促進兩國經貿合作,造福兩國人民。

加中戰略夥伴關系的建立,使其他國家可以用與以往不同的視角看待同中國的關系,中國現在不僅是競争者,更是合作夥伴。中國無論從人力還是科技還是市場都有很大潛力,這樣可以使兩國互相投資,在合作中增強彼此的競争力。同時強同各國各省市的聯系,為保持雙方在各領域的長期緊密合作而奠定基礎。

實現目标

訪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于1971年2月10日建交。建交以來雙邊關系發展順利。

兩國建交後中方先後訪尼的有:國務院副總理耿飚(1978年10月)、黃華(1981年11月)、田紀雲(1984年11月)和吳學謙(1990年3月),外交部副部長田增佩(1994年7月),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1995年1月),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羅幹(1996年9月),國務院總理李鵬(1997年5月),江澤民主席特使、國務委員司馬義·艾買提(1999年5月),外長唐家璇(2000年1月),外經貿部副部長孫廣相(2000年8月),國家主席江澤民(2002年4月),外交部部領導成員喬宗淮(2003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2004年11月),外交部長李肇星(2006年1月)和國家主席胡錦濤(2006年4月)。尼方訪華的領導人主要有:國家元首戈翁(1974年9月)、副總統埃奎梅(1983年3月)等。

雙邊經貿關系和經濟技術合作

中尼簽有貿易、經濟、技術、科技合作和投資保護等協定,并設有經貿混委會。2006年雙邊貿易總額31.3億美元,其中中方出口28.5億美元,進口2.8億美元。中方出口商品主要為機電産品和摩托車等,進口原油和液化天然氣等。

尼已成為中國在非洲最重要承包市場之一。中方已承攬鐵路改擴建、阿布賈體育中心運動員村、發電站、農村程控電話網、石油區塊開發等項目。在尼開展業務的中國公司主要有:中國地質工程公司、中國港灣建設公司、中國土木工程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葛洲壩集團公司、華北電力集團公司、中興通訊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等。

文化教育和軍事合作

中尼簽有文化合作協定和高校合作議定書。1993年起,中方每年向尼提供獎學金名額。截至2004年11月,我共接受尼來華留學生252人。

中尼兩軍交往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尼國防大學代表團多次來華考察訪問。1998年5月尼海軍參謀長阿基格比少将率團訪華;11月,沈陽軍區司令員梁光烈中将率中國軍事友好代表團訪尼。2001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吳铨叙上将率軍事代表團訪尼;9月,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遲浩田上将訪尼。同年7月,尼國防國務部長阿德拉賈率團訪華。2004年5月,尼國防部長寬庫瓦索率團訪華。2007年4月,尼國防部長伊龍西訪華。

重要雙邊協議及文件

1971年2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2001年8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貿易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相互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

2002年4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2002年7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領事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加強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和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的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旅遊合作協定》等雙邊協定。

2006年1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關于建立戰略夥伴關系的諒解備忘錄》。

雙方密切協作,共同努力把兩國邊防領域的友好合作關系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前景影響

實現兩國關系正常化帶來了希望

友好建立兩國雙邊關系既體現了雙方的戰略利益,也為各國發展找到了合作的新起點,也定制某合作制定條約将成為今後雙方關系發展的行動指導方針,對雙邊關系會帶來深刻影響。 如加強軍事、科技、及文化等多層次、多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使兩國領導人會晤“機制化”等。這将為兩國進一步合作,和平條約創造了基本條件。如自2002年以來,日本曾提出“并行協商”方案來解決北方四島問題,即俄羅斯先歸還齒舞、色丹兩島,國後、擇捉兩島的歸屬問題日後再談。而俄對此極為冷淡,在俄杜馬于2002年3月召開關于北方領土問題聽證會上,甚至否認俄日間存在領土問題,否認承諾歸還二島的1956年的《日蘇共同宣言》的有效性,并“勸告”普京在對日談判中勿做任何讓步,使日打算幾年内收回四島的希望破滅。

加強經濟合作為兩國的經濟上一個層次

俄日雙方近年來經濟都處于低迷狀态。俄經濟于2000年開始雖然出現回升勢頭,年增長達4%左右,但主要是靠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等創收來支撐。俄自2002年開始已進入還債高峰期,每年須還外債140-190億美元,而資金匮乏是俄羅斯一大難題。普京一直欲建立俄日“能源橋”,把俄大陸、薩哈林、日本北海道聯結起來,以此突破俄日關系僵局,帶動發展落後的遠東經濟,為俄複興經濟注入活力。

在如今的雙邊關系中,兩個國家已能夠開誠布公、直抒己見,坐在一起共同協商解決問題,這種良性的發展态勢得益于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使促進雙方持續有條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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