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
從2005年3月18日18點起,中國15個鐵路局(含青藏公司)中設分局的哈爾濱、沈陽、北京、鄭州、濟南、上海、廣鐵、柳州、昆明、成都、蘭州和烏魯木齊等10個鐵路局撤銷了鐵路分局,新設太原、西安、武漢鐵路局,全路共計18個鐵路局、公司。
各鐵路局成立适應直接管理站段的調度指揮機構,對鐵路局管轄範圍内的運輸工作統一指揮、集中調度,客車擔當、乘務制度、列車安全技術檢查區段按現狀維持不變。據悉,撤銷後的分局設立辦事處,負責運輸安全監察工作和完成局委派的其他工作,分局長改為辦事處主任、分局黨委書記改為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新方案優勢
多年來我國鐵路實行的是四級管理體制(鐵道部———鐵路局———鐵路分局———站段),這使得管理層次過多,尤其是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都是法人,職能交錯,管理重疊,對鐵路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實行鐵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管理體制,可減少運力配置的中間層次,有利于提高組織管理效能,優化運輸組織,也有利于減少了運營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