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碩士

金融碩士

學位類型
金融碩士專業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Finance”,簡稱MF,金融碩士項目主要培養具有堅實金融學理論基礎和較高應用技能的專業人才,培養學生綜合運用金融學、經濟學、管理學、現代計量分析手段解決理論問題與實踐問題的能力,使學生既了解國際金融業的前沿發展,又能密切聯系中國的實踐,具備比較強的研究能力和創新潛力,可以适應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和研究機構的工作。[1]
    中文名:金融碩士 外文名:Master of Finance 别名: 簡稱:MF 招生院校:北京大學、南京大學等

概述

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對于學術性學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紮實理論基礎,并适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與學術性學位處于同一層次,培養規格各有側重,在培養目标上有明顯差異。學術性學位按學科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培養大學教師和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而專業學位以專業實踐為導向,重視實踐和應用,培養在專業和專門技術上受到正規的、高水平訓練的高層次人才。

專業學位教育的突出特點是學術性與職業性緊密結合,獲得專業學位的人,主要不是從事學術研究,而是從事具有明顯職業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師、醫師、教師、律師、會計師等。專業學位與學術性學位在培養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學方法、教學内容、授予學位的标準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發展曆史

中國自1991年開始實行專業學位教育制度以來,經過十幾年的建設,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迅速,取得了顯着成績。到2009年,已設置了法律碩士,教育碩士、博士,工程碩士,建築學學士、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博士,工商管理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博士,公共管理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博士,公共衛生碩士,軍事碩士,會計碩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風景園林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翻譯碩士,社會工作碩士等19種專業學位,基本形成了以碩士學位為主,博士、碩士、學士三個學位層次并舉的專業學位體系。

截止2008年上半年,中國專業學位教育已累計招生86.5萬人,其中學曆教育招生24.6萬人,占專業學位總體招生數的28.4%;在職攻讀招生61.9萬人,占專業學位總體招生數的71.6%。目前中國參與專業學位教育的院校有431個,占中國博、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總數的60%。可以說,中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專業學位教育制度,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了大量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由于在1999年以前,中國碩士研究生規模較小,而且主要是為教學科研崗位培養學術性人才,因此,當時的專業學位教育主要針對的是已經工作的在職人員,滿足他們在職提高的要求。為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開通了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教育的渠道,實施非全日制培養,大大滿足了社會在職人員學習提高的願望。随着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職業分化愈來愈細,職業種類愈來愈多,技術含量愈來愈高,社會在管理、工程、建築、法律、财經、教育、農業等專業領域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專業學位教育所具有的職業性、複合性、應用性的特征也逐漸地為社會各界所認識;與此同時,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就業趨勢來看,更大量的是走向社會實際領域。因此,專業學位教育不僅僅要滿足現有在職人員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要吸引優秀生源,面向應屆本科畢業生,實施全日制學習方式,培養實踐部門需要的應用型人才。

學位設置

為适應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金融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創新金融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養質量,特設置金融碩士專業學位。

金融碩士課程設置要充分反映金融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拟訓練等方法。

金融碩士培養過程須突出金融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于半年。金融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金融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

學位論文須與金融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金融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工程金融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可以是理論研究、調研報告、案例分析、畢業設計等。學位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金融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修滿規定學分、完成金融碩士專業實習并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金融碩士專業學位。積極推進金融碩士專業學位與金融類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銜接。金融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準的金融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金融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

報考條件

金融專業學位碩士報考條件: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3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隻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考生的學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标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自考專業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确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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