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毛騎士團

金羊毛騎士團

騎士勳位
金羊毛騎士團(Orden del Toisón de Oro),又稱金羊毛勳章,是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三世于1430年以英格蘭嘉德騎士團為典範創立的騎士勳位。該騎士團的領主權後随勃艮第公國并入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該王朝絕嗣後,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波旁王朝均聲稱對金羊毛騎士團擁有領主權,導緻該騎士團分為奧地利和西班牙兩個分支。
  • 中文名:金羊毛騎士團
  • 外文名:Orden del Toisón de Oro
  • 别名:
  • 又稱:金羊毛勳章
  • 成立時間:1430年
  • 格言:Non Aliud

起源

1422年,菲利普三世被英格蘭國王授予嘉德勳章,為了不觸犯名義上的領主法國國王,菲利普三世謝絕了這一榮譽。1430年1月10日,菲利普三世為慶祝其與葡萄牙公主的聯姻,以聖安德魯的名義創建了金羊毛騎士團,但與嘉德騎士團不同的是,金羊毛騎士團僅僅将聖安德魯日定為騎士團的主要節日,并沒有将主保聖徒繪于紋章上。

和嘉德騎士一樣,金羊毛騎士的人數也有限制,開始時為24人,1433年增為30人,1516年後增為50人,成為金羊毛騎士意為接受勃艮第大公的領主權,且不得加入其他類似騎士團。由于菲利普三世規定金羊毛騎士團領主必須在征詢金羊毛騎士後方能決定是否與他國作戰,因此金羊毛騎士勳章很快就成為歐洲各種騎士勳章中地位最為尊貴者。

1506年,查理五世繼承了勃艮第大公頭銜,标志着勃艮第公國正式并入神聖羅馬帝國,金羊毛騎士團的領主權也随之轉移給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進一步規定,金羊毛騎士如果犯罪,必須由其他騎士聯合審理;除非有最少六名騎士同意,否則任何一名騎士不受逮捕;在審理期間,受控者不受羁押,隻是由其騎士予以軟禁。查理五世還規定,隻有天主教徒方可以加入金羊毛騎士團。查理五世死後,該騎士團的領主權被轉交給其子腓力二世和其子孫,也就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

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最後一任君主查理二世去世,西班牙王位落入波旁王朝的腓力五世之手。随之,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和西班牙波旁王朝均聲稱對金羊毛騎士團擁有領主權,最終雙方各自頒發該勳位。但是不論該騎士團的領主權如何變化,其證書始終都是以法語寫成。

勳章

金羊毛勳章的形狀是金色的綿羊羊毛垂飾,以28枚燧石鍊懸挂于項圈上。該垂飾的形狀是大寫的“B”,代表勃艮第,正面刻有騎士團的格言:“Pretium Laborum Non Vile”(辛勞必得回報),反面刻有菲利普三世的格言:“Non Aliud”(不從他人)。16世紀後,該勳章常被鑲于紅色緞帶上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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